资信证明书
编 号: 年 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因下:
年月年日止,在我行(部)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无逾期(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良好。
证明人声明:
1.我行(部)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偿还贷款及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部)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他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证明书经我行(部)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本证明书包括中英文版本各一份,两种文字有抵触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6.本证明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部)所有。
鄂尔多斯银行 行(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第二篇:银行资信证明所需文件
建设银行资信证明所需文件
1.资金证明申请书(银行打印)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明。
5.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金流量表)
6.招标文件、业务合同复印件。
7.公司简介。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