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金 证 明 书
编号: 年号
签发日期:年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行(部)开立有结算帐户 自月 我行(部)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无逾期(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 执行结算记录良好。截止日,存款余额为元,其中 款项资金
证明人声明:
1、 我行(部)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偿还贷款及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我行(部)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 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
第二篇:更改银行账户信息证明
更改银行账户信息证明
兹证明乙方名称:广州政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SF.Q0023749
更改账户原因:
原合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广州政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银行东圃支行
账 号 800225377902015
更改后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广州政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广东省广州市中国农业银行金碧华府支行
账 号 44058901040006124
我司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若给贵司造成任
何损失或支出,我司同意承担贵司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与
支出。
以上系我司真实意思之表示。
日期:20xx年8月5日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