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度汇总报告表
汇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报告人: 省级监测机构接收日期: 国家监测机构接收日期:
生产企业(签章) 省级监测中心(签章)
第二篇: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报告自查表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
年度报告自查申报表
申证单元及产品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企业名称: (印章)
企业代码: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企业基本情况年变化一览表
注:1、除打“*”项外,其他各项内容若没有变化,只需填写左侧项,右侧项用“/”划杠。
2、表格中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项改进表
本年度主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使用情况一览表
注:验货方式是指自行检验(全检、抽检)、委托检验(全检、抽检)、查验合格证明或是上述内容的组合等。
获证产品接受监督检查情况及委托检验、自检中不合格情况一览表
注:*检验类别应填写检查单位的抽查性质或者企业的委托检验、自行检验。
*应当填写各部门各级监督检验情况。
获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获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表(续)
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结论表
受理局、企业各保留1份,受理局并将企业年度报告审查情况及时录入数据库。
一)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1);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获证企业必须报告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项改进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
(二)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者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资源食品等情况。如有,变更后是否能持续保持原有质量保证水平,是否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和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三)原材料进厂验收和食品出厂检验实施情况,特别是如何保证出厂产品逐批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受控。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要如实提供原材料进厂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提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如生产企业有不同申证单元产品和不同类别产品,应按照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抽样方法规定分别提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如果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发证产品或者相关参数的比对验证的,须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如果检验报告中不包含出厂检验项目中带“*”号项目,企业还需提供两份带“*”号项目的检验报告;
(四)委托生产加工及其备案情况,包括:委托加工和被委托加工。如果有委托加工的,注明备案情况,并附上备案表;
(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备案情况;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七)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及不合格整改情况;
(八)社会监督情况。是否有重大质量投诉及其后处理情况;
(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企业应当说明的其他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