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所需资料(内资)
新注册公司验资需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进帐单原件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公司章程原件
4、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租赁合同复印件
6、询证函(事务所提供,需股东签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
增资需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进帐单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原件
6、上期验资报告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8、询证函(事务所提供,需股东签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一致) 注:增资情况下,复印件均需盖公章
联系人:周剑锋 电话:134xxxxxxxx 189xxxxxxxx 89915678
第二篇:公司设立验资程序及所需资料
公司设立验资程序及所需资料如下:
1. 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 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3. 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4. 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5. 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酱投入额。以实物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50%;以无形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20%。
6.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委托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