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职业病报告办法

时间:2024.4.14

职业病报告办法

第一条 为掌握劳动卫生职业病发病情况,制定防治措施,保护职工健康,提高生产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防治职业病工作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一切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必须按本办法报告。

第三条 本报告办法所指的职业病系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病种。

第四条 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不论是隶属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的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一律由所在地区的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

第五条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全国职业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第六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相应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院(所)或卫生防疫机构(以下简称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被指定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受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报表有《职业病季报表》(一、二)(附件1)、《尘肺病年报表》(一、二)(附件2)、《生产环境有害物质浓度测定年报表》(附件3)、《有害作业工人健康检查年报表》(附件4)、《职业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附件

5)。规定的报告卡有《职业病报告卡》(附件6)、《尘肺病报告卡》(附件7)。

第八条 急性职业病由最初接诊的任何医疗卫生机构在24小时之内向患者单位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发出《职业病报告卡》。

第九条 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病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立即电话报告患者单位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并及时发出报告卡。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即报卫生部,并即赴现场,会同劳动部门、工会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分析发生原因,并填写《职业

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监督机构,同时抄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

第十条 尘肺病、慢性职业中毒和其它慢性职业病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单位或诊断组负责报告。并在确诊后填写《尘肺病报告卡》或《职业病报告卡》,在十五天内将其报送患者单位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尘肺病例的升期也应填写《尘肺病报告卡》做更正报告。

第十一条 尘肺病患者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填写《尘肺病报告卡》,在十五日内报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 凡有尘、毒危害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在年底以前向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当年度生产环境有害物质浓度测定和工人健康体检情况。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监督机构应于每季度后的二十日内,将本地区上季度的《职业病季报表》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次年二月底前,将本地区上一年度的《尘肺病年报表》、《生产环境有害物质浓度测定年报表》和《有害作业工人健康检查年报表》报该所。上述报表应同时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劳动厅(局)和总工会。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应于每年三月底和每季度后三十日内分别将本办法中规定的年报和季报汇总分析,上报卫生部。

第十四条 职业病报告工作是国家统计工作的一部分,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职业病报告人员依本办法执行任务。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对于执行办法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奖励。对于违反本办法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xx年1月1日起执行,届时原报告办法废止。


第二篇:职业病分析


职业病分析

[摘要] 目的 了解成都市职业病发病规律和特征,为制定职业病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 使用《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进行综合分析,采用确切概率法比较不同年度构成比的差异。 结果 2007-20xx年成都市共确诊职业病271例,其中尘肺占84.13%,慢性职业中毒占9.9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占2.95%,急性职业中毒占2.58%;煤炭、铁道、建设、机械行业分别占47.60%、12.55%、8.12%、7.38%。 结论 成都市最主要的职业病为尘肺,同时存在着以有机溶剂危害高发的职业病特点,高风险职业病危害行业主要是煤炭、铁道、建设、轻工、机械、化工、电子、建材、交通等行业。

成都市作为西南的中心城市,近年来大力发展工业,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大量的外地、港澳台、跨国企业也逐步入驻我市。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的粉尘、化学毒物、生物因素、物理因素等职业有毒有害因素,导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也不断增加。为了解成都市职业病发病规律和特征,为制定职业病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更好地开展职业病的防控工作,对2007-20xx年全市网报的职业发病情况进行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子系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中所有承担法定职业病报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的2007-20xx年成都市职业病信息。

1.2 方法 使用《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和生成的EXCEL表对职业病报告卡个案信息、经济类型情况、行业情况、职业病基本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采用确切概率法比较不同年度构成比的差异,通过SPSS18.0进行计算。

2 结果

2.1 历年职业病发病情况 2007-20xx年4年间共确诊职业病271例,患者主要以尘肺、慢性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噪声聋)、急性职业中毒为主。2007、20xx年报告发病数很低,2009、20xx年报告发病数增至前2年的10倍多,报告发病增加的主要是尘肺和慢性职业中毒。采用确切概率法检验,各年度间病种构成比有统计学意义(P<0.001),不同年份两两比较,除20xx年与20xx年(P=0.143)、20xx年与20xx年(P=0.168)无统计学意义,20xx年、20xx年与20xx年、20xx年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5)。成都市历年职业病不同病种报告发病情况见表1。

尘肺以煤工尘肺(123例,53.95%)和矽肺(93例,40.79%)为主,后2年较前2年分别增加39、16.6倍;电焊工、铸工和其他尘肺(12例,5.26%)也有类似的变化。慢性职业中毒以苯中毒(26例,96.30%)为主,其他仅有1例丙烯酰胺中毒。8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均为噪声聋。急性职业中毒包括氯气中毒(2例)和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5例)。1例职业性肿瘤为苯所致白血病。

2.2 职业病患者人口学特征 职业病患者男女性别比13.26:1,发病最小年龄24岁,最大年龄84岁,平均54.93岁,年龄中位数55岁。其中急性职业中毒平均发病年龄37.14岁,慢性职业中毒39.15岁,物理因素职业病44.38岁。尘肺病人发病年龄高于平均水平,平均达57.78岁。发病年龄构成24-39岁占总病例数的14.76%,40-69岁占总病例数的71.96岁,70-84岁占总病例数的13.28%,发病集中在40-69岁。

2.3 不同行业系统中职业病发病情况 271例职业病报告病例分布于全市19个行业,发病最多的是煤炭行业,占总病例数的47.60%,铁道、建设、机械分别占12.55%、8.12%、7.38%,其他15个行业共占24.35%。煤炭行业全部是尘肺病例;铁道、建设行业也以尘肺病例为主,分别占91.18%、86.36%;机械行业以尘肺和慢性职业中毒为主,分别占55.00%和35.00%;其他行业以尘肺、慢性职业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病例为主,分别占57.60%、30.00%、10.61%。

详见表2。

2.4 不同经济类型和规模的企业职业病发病情况 有45.02%的职业病患者分布在国有经济类型的企业,集体经济类型的企业也占45.02%,私有经济类型的企业占7.38%,外商经济类型的企业占2.58%,港澳台经济类型的企业则无职业病病例报告。其中15.13%(41例)的病例所在企业为大型企业,22.88%(62例)的病例所在企业为中型企业,3.32%(9例)的病例所在的企业为小型企业,而58.67%(159例)的病例所在的企业规模不详。 3 讨论

目前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职业病危害分布的行业越来越广,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越来越多,职业病危害已经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转移,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企业转移[1]。成都市随着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的产品和工艺也向我市转移,使我市在传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尚未完全控制的情况下,形势更加严峻。根据我市网报的职业监测数据分析,我市职业病既符合全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也具有自身的特点。

3.1 成都市职业病概况 成都市2007-20xx年共报告确诊职业病271例,以尘肺、慢性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的噪声聋、急性职业中毒为主,发病年龄平均54.93岁,男性明显高于女性。从病种看,我市职业病中尘肺占84.13%,为最主要的职业病,其发病年龄也远高于其他的职业病病种,但低于同时期长春市尘肺病发病年龄近2岁[2],说明我市尘肺病发病年龄有趋向年轻化的趋势。2009、20xx年报告病例数是前2007、20xx年的12.55倍,这与20xx年成都市彻底退出煤炭行业,大量煤矿工作进行了体检诊断有关,也与成都市越来越重视职业病防治,我中心在20xx年积极推进职业病网络直报工作,加强督导有直接关系。

3.2 成都市高风险职业病病种分析 从目前职业病监测报告情况看,我市职业病病种主要以尘肺、慢性和急性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为主,但结合我市轻工、机械、化工企业较多的现状,各种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和职业性肿瘤的发展趋势不容忽视。从冯志明报道的深圳市龙岗区1993-20xx年职业病发病情况看[3],该地高风险病种主要为正己烷中毒和三氯乙烯中毒,其次是铅中毒、尘肺、苯中毒和二氯乙烷中毒。我市随着大量外来企业入驻,企业特点与深圳具有一定相似性,其职业危害因素也存在类似情况,所以也存在出现以有机溶剂危害高发的职业病发病特点。

3.3 成都市高风险职业病危害行业分析 表2显示,我市煤炭、铁道、建设行业职业病病例报告较多,报告病例主要集中在国有、集体经济类型的大中型企业。这一方面说明我市国有、集体大中型企业在职业病管理方面比较规范,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行业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不足。考虑到我市高新技术的发展战略,我市高风险职业病危害行业主要是煤炭、铁道、建设、轻工、机械、化工、电子、建材、交通等行业。

由于成都市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越来越多,新旧职业卫生问题并存,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经过多年沉淀,存在职业病发病升高的风险越来越大。并且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同时职业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因此,我市应形成多部门联合,从以下方面加强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审查和验收,加强对企业职业病危害的申报检查,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对企业管理人员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及其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重视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卫生部门加强卫生监督力度,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者,及早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4]。

本文采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网络直报数据,仅从正规的职业病诊断病例数量进行分析,并未考虑到因涉及到多方利益而未能诊断为职业病例的情况,但根据我市职业病网络直报运行情况看,我市具有职业病认证资质的机构均按基本的法定程序进行上报,上报

的及时率和准确率通过疾控中心的审核和把关,均达到95%以上,通过对医疗机构每年一次的检查也未发现瞒报和漏报的情况,可以认为我市职业病网络直报数据基本能反映我市职业病危害程度。但由于我市新兴企业众多,还不能完全掌握各行业职业暴露风险的从业人员数量,这也是我们将来在职业卫生监测中需要投入更多精力的方向,以利于我们更深入细致地分析我市职业病发病的规律和特征,从而制定更有效的防治措施。

4 参考文献

[1] 师邱涛,刘莉,陈贵智,等. 内蒙古自治区20xx年职业病报告新发病例分析[J]. 疾病监测与控制,2009(5):287-289.

[2] 王丽君,朱静鸿. 2007-20xx年长春市职业病发病情况分析[J]. 中国卫生工程学,2010(4):311-312.

[3] 冯志明. 深圳市龙岗区1993—20xx年职业病发病情况[J]. 职业与健康,2011(2):138-141.

[4] 李春燕. 2004—20xx年莱芜市职业病发病情况分析[J]. 职业与健康,2009(10):103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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