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
项目名称 广州市酒店人防地下室
地 址 广州市萝岗区荔红南二路
申请单位 广州有限公司
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20##年12月4日
地下室人防面积测量成果说明书
测量单位: 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20##年9月26日 -1-
防空地下室面积测绘明细表
测量单位: 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20##年9月26日 -4-
防空地下室面积测绘明细表
测量单位: 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20##年9月26日 -5-
地下室人防面积测量审核意见表
测量单位: 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20##年9月26日 -6-
第二篇: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
余人防发〔2008〕10号
余姚市人防办关于统一结建防空地下室
面积计算口径的通知
各人防工程建设、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管理,规范防空地下室各类面积指标的计算行为,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及省、宁波市人防办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口径统一如下:
一、关于应建面积的计算:
1、新建10层(含)以上的民用建筑:主体部分按标准层建筑面积计算,裙楼部分按主体投影外建筑面积的3%计算。
2、除第1项以外的居民商品住宅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算。首层为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没有或部分无围护结构的,按标准层建筑面积计算。
3、除第1项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建筑:按人均掩蔽面积不低于1m2结建(户均按3.5人计算)。
4、除第1、2、3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累计建筑面积在2000m2(含)以上的,按建筑面积的3%计算。
5、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范围内除第1、2、3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建筑面积的3%计算。
6、按规划要求必须修建防护等级为核5级的工程时,可按上述应建面积的2/3折算应建面积。
7、房屋建筑面积的具体计算规则: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设计面积的计算:
防空地下室设计建筑面积作为政策性审查的依据,是指按与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相连接的临空墙(含战时封堵口)、外墙的外边缘所围水平面积。 注:防空地下室除进、排风机房外其他非战时专用设备设施不应设计在人防地下室围护结构内。
三、关于有关用词的说明
1、建筑层数确定:按建设工程相关规定计算。
2、民用建筑范围:指工业生产厂房及构筑物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不包括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形式的各类建筑)。
3、防空地下室使用面积:即有效面积,是指能供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其值为防空地下室设计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差。
4、防空地下室掩蔽面积:即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有效面积。其值为使用面积扣除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面积:①口部房间、防毒通道、密闭通道面积;②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信等专业设备房间面积;③厕所、盥洗室面积。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