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费用、资金计划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费用支出的控制,有计划的开展工作,调节资金流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各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裕华机电财务部将对各分公司及各部门,费用预算、资金计划实行申报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 各分公司、各部门于每月24日(遇节假日提前)将次月
费用支出所需的资金预算上报至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汇
总后报总经理批准,于28日前反馈。
二、 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将严格按照集团审批的费用预算执
行,超出预算或没有上报预算的费用支出,财务部将不予
资金上的支持,不可预见的支出临时申请并报总裁批复。
三、 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资金计划的部门,将视为次月没有资
金支出要求,汇总整体资金计划时该部门将不做考虑。逾
期上报的资金计划财务部不予受理。
四、 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按时上报符合要求的费用计划,要求
以书面形式或电子表格发到财务,不受理口头申报。
五、
营销部同时上报下月的销售收入计划(预计销售额)。
**公司财务部
2016-01-15
第二篇:资金预算及管理规定
资金预算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有效地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资金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由公司总部管理会计部负责,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由公司总部财务会计部负责,财务室办理具体工作。
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管理会计部、财务会计部及财务室工作,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于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整个集团公司。
第二章 资金预算规定
第五条 公司总部有关部门及各下属单位,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报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5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编制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报公司总部管理会计部,管理会计部根据公司年、季度资金预算进行核查,签注意见后转财务室以利汇编。
财务室应于每月28日前汇总、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10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发生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上两表各一式六份,分别报管理会计部经理、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同时留存备查。
第六条 资金收入:
(一) 销售收入
各下属单位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二) 劳务收入
各下属单位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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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
(三) 退税收入
1、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2、预计核退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四) 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七条 资金支出:
(一) 资本支出
1、土地:公司总务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2、房屋:公司总务部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3、机器设备、什项设备等:公司总务部依据采购计划和进度,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二)材料支出
公司总部销售管理部和各下属单位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外购商品支付资金编列。
(三)薪资
公司总部劳资部和各下属单位依据工资、奖金制度及产销计划、最近实际发生数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四)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各下属单位依据销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销售费用占销售额、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2、管理费用:公司总部会计室和各下属单位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3、财务费用:公司总部会计室依据财务室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五)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八条 异常说明
各下属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以上两表于次月6日前送公司总部财务室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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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资金调度
(一)公司经营资金由公司总部财务会计部负责筹划,由财务室具体办理筹措调度事
务。
(二)各采购部门(公司总部总务部、销售管理部、各下属单位业务部门)要按月根
据管理需要、购销任务编列“月度采购计划”于当月30日前送财务室汇总,由财务室编制月度用款安排,经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三)财务室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于次月5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
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财务会计部
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三章 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 年度预算计划下达后,财务总监组织财务会计部、摩托车营销中心、售后服务中心、汽车贸易公司、各分公司、零售部商定各营业单位月度资金占用额,上报总经理核准后下达。
第十一条 各下属单位在业务中要努力加速资金周转,减少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提高资金营运质量和利用率。
第十二条 各下属单位月度资金占用额每年进行调整。若月度占用超支,视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如公司总部主动变动,则相应调整,但应限定时期;
(二)如因业务良性扩张,则须作出书面报告,载明增加额度、原因及必要性、预计
投入产出比、要求期限等,经上级部门签注意见后,报财务会计部,由其审核,报财务总监批准,同时知达总经理。
(三)如因经营不良造成超额使用,除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和提出预防与纠正措施外,
公司总部按超额部分的10%抵扣销售收入,视作罚款。
第十三条 各下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筹款,严禁向外单位或公司其他单位以任何方式拆借资金、放贷、提供担保,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负责人承担,同时视情节公司予以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该单位财会负责人知情不报或协助实施的,视情节由公司财务会计部予以撤换或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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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存款管理:
公司各下属单位除在当地或公司总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公司财务会计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公司总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5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向财务会计部做出书面说明,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十五条 各下属单位支付厂商或有关单位购货款项(一般费用开支除外),必须将汇款单或付款凭据传真回公司总部财务会计部,以备审查留存。若不按此规定办理,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处理。
第十六条 各下属单位财会室必须逐日向公司财务会计部传真呈报其“银行存款及现金余额日报表”。会计室银行税务会计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公司“银行存款及现金余额日报表”,逐日向财务室主管、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呈报。
第十七条 资金检查和管理:
公司总部财务室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编报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下属单位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下属单位在公司总部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下属单位在银行存款和在公司总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四)对各下属单位汇出的5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十八条 公司各类单项资金管理审批权限见附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会计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财务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本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颁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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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CW-CK/BD—01
通达集团公司各类单项资金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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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表所指“……以下”均含本数。
二、以上单项资金使用系指预算内开支。单项资金预算外开支的审核与核准按相应规
定办理,审批则以超支部分占预算内金额的百分比为基础,20%(含)以内的由总经理批准,20%以上的由董事长批准。
三、审批权限分三类:
1. 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2. 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
3. 核准:指各级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
四、审批顺序:
先下级,后上级;先定性审批,后集中标准;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财务线(按表中所标号的顺序即可)。若遇有关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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