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产 计 划 管 理 制 度
为了使企业能够按照市场需求、提高效益、均衡生产的原则合理组织企业生产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管理
2.管理职能
2.1 本厂生产计划和管理工作,由生产调度归口管理,在主管生产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企业生产任务,各车间、班组应相应有人负责生产计划落实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1 编制企业的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的变化,销售部门的要求,做到以销定产。还必须兼顾设备生产能力,在制品、成品库存数,上期生产的执行情况,成本费用等,使计划的编制有可靠的依据。
3.1.2 编制月生产作业计划的程序:根据市场及客户需要,月初制定产品的生产任务,并将生产任务下达到各相关车间及部门,并在生产过程当中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对客户提出临时性的订单,根据库存情况,及时组织安排生产。
3.1.3 生产计划的内容
3.1.3.1 生产计划管理包括编制计划和实施计划两个方面,计划又分为中心(车间)计划和车间内部(班组)计划两部分。
3.1.3.2 本厂生产计划包括:产品种类、产量、产值等。
3.1.3.3 车间内部的计划:车间根据调度下达给车间的生产计划,通过对各班组能力的测算,编制出班组具体的完成计划。
3.2 管理要求
3.2.1 生产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保持计划的严肃性,各车间要围绕计划指标,想方设法,采取措施,坚决保证计划的全面和及时完成。并且每月以日报表的形式向生产调度报告生产进度。
3.2.2 围绕生产计划的落实,采购部门应做好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供给工作;仓储部门应根据产品物资定额按计划发给车间。
3.2.3 车间在执行生产计划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动时,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给生产调度,由调度调查、分析、提出审核意见,报加工中心批准下达后方
可变动。
3.2.4 生产保障部门须根据公司当月生产计划,保证公用系统(水、电、汽等) 等)安全稳定地提供给生车间使用。
3.2.5 有关生产车间对本车间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应在每月后五天内写出书面分析报生产调度。生产调度在每月后三天内写出书面月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4.检查
4.1 检查
4.1.1 生产调度对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要通过统计报表、日常调度、现场指挥等形式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对影响生产计划完成又无力落实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生产副总解决。
第二篇:钢铁公司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 规范生产计划管理,明确生产计划编制的职责、范围、权限和流程;挖掘公司内部潜能,降低成本,达到人、机、料的最优化组合,提高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钢铁有限公司月、周、日、班生产计划的编制。
3、生产计划的制定要遵循规定的程序,以月计划作为考核相关部门或岗位的依据。月计划必须以年计划指标为基础,实行月计划分解,运用滚动计划办法执行。
第二条 相关文件和术语
1、相关文件 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 术语 生产计划,是企业方针目标的具体化,是企业综合平衡,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协调、稳步发展的管理手段。生产计划分月生产计划和周、日、班生产作业计划:包括炼钢作业计划、轧钢作业计划、 烧结矿碱度变更、钢坯长度规格变更。
第三条 目标和原则
1、目标 科学地利用设备能力、劳动力、原材料、财力等各种生产资源,克服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有序、合理、协调进行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满足客户需求。
2、原则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可行;编制和执行计划坚持严肃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3、 领导 生产计划管理工作由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生产副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
4、 管理 生产处负责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生产计划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计划管理工作,检查、跟踪计划的具体完成情况,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提出计划调整和各项具体要求。
第二章 相关单位职责
第四条 生产处负责编制产量计划、原燃料需求计划、安全、环保工作计划。
第五条 技术处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产品质量指标、工艺技术改进、工序质量管理、新产品试制计划。
第六条 设备处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设备检修、设备改造、工业建筑防护/修造、备品备件供应及消耗、大型工器具供应计划。
第七条 销售处根据生产处的月产量计划,结合市场行情,编制公司年度、月度主、副产品销售计划、厂外运输计划。
第八条 供应处根据库存及年、月品种产量计划、主要原材料消耗计划及各单位的原材料需求计划,编制公司年、月度物资采购、库存计划,以保证生产需求。
第九条 供应处根据采购计划,落实年、月采购计划的执行工作。
第十条 人力资源处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劳动力配置、岗位定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定额。
第十一条 财务处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预算计划,生产成本、各种费用指标计划。
第十二条 能源中心负责公司年度、月度能源平衡、能源消耗指标及能源技术改进、改造等计划;
第十三条 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目标及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处负责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草案,呈报生产副总审核。经批准后下发各单位,并组织计划实施,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四条 生产处每月二十一日前根据各职能部门报送的月计划情况,编制次月产量计划、大宗原燃料需求消耗计划草案;经生产处长审核、公司生产副总审批后,于每月22日报财务处;25日下发各单位执行;同时报集团公司生产科技部。
第十五条 生产处计划室根据月生产计划,结合钢坯、钢材销售合同和设备运行状况及检修计划,编制并下达周、日、班生产作业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六条 生产处总调度室根据日和班生产作业计划,跟踪和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并填写产量、事故情况。
第十七条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调整作业计划,则由生产处计划室作出调整,经生产处长审批后,下达执行。
第三章 原材料消耗管理与库存管理
第十八条 原材料调配工作由生产处处理。
第十九条 日常保管,来料接收工作由各分厂、供应处管理。
第二十条 原材料质量验收工作由技术处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生产处根据技术处提供的单耗计算大宗原材料的消耗量。
第二十三条 供应处根据生产处提供的消耗量,平衡原材料的采购量,并合理安排原材料空间布局。
第二十四条 供应处依据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资金,及时采购。
第二十五条 大宗原材料的库存量标准:以生产处下达的最低库存为准。
第二十六条 物料平衡计算,平衡各生产厂的原料消耗量,分旬平衡、月平衡。
第四章 生产计划的执行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 生产处负责组织和落实生产计划,严格执行;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有分析,保证计划指标的全面完成。
第二十七条 通过每日生产调度会,汇报前日生产运行情况,生产情况,解决生产中的难题,部署下步工作。
第二十八条 计划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
第二十九条 生产过程中,出现突发事故,如突然停电、紧急停产等情况,影响各月产量计划超过10%时,由生产处提出调整计划,报生产副总审批后,下发生产计划调整通知,作为新的考核指标依据。
第三十条 其他相关单位要认真完成好计划工作的内容,作好跟踪、检查工作,并进一步作好计划的分析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计划的效绩,按公司经济责任制和单项奖励制度实行奖惩考核。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生产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相关的附件
附件一:月生产计划编制流程;
附件二:生产计划调整下达流程;
附件三:周、日、班生产计划下达流程;
附件四:轧钢作业计划下发流程;
附件五:烧结矿碱度变更流程;
附件六:钢坯长度变更流程;
附件七:表单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1、轧钢排产计划样表
2、月份生产计划
单位:万吨
3、主要原燃料消耗计划
单位:吨
六、销售计划及钢材品种规格
单位: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