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还款计划保证书
本人_______,_______系______级______班学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未交学费现金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元。 现承诺:
1. 将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中考试)之前将现金
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元整交到财务处;
2. 将在_____年1月1日(元旦)之前将所欠学费现金
___________(大写金额)元整交到财务处;
3. 将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末考试)之前将剩余学
费现金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元整交到财务处。 如到期未归还,愿接受学院与系部的处理。
承诺人:
父母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中考诚信保证书
诚信考试承诺书
期末将至,为了保持良好的考风、考纪,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们班全体同学已认真阅读《徐州医学院考场规则》、《徐州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徐州医学院关于考试违纪及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对其内容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规则有关规定,则自愿接受《徐州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院、系 专业 级 班
班长:团支书:
年 月 日
附:徐州医学院关于考试违纪及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及处分条例
徐州医学院关于考试违纪及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徐州医学院考场规则》,现将考试违纪及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标准公布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考试工作人员可以立即终止其考试: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学校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未能在考试开始30分钟内进入考场的;
(十)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的。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违规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三)在桌子上抄写和考试有关内容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十)其他作弊行为。
三、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评卷过程中发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试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二)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三)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四)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如有违犯,按考试违纪论处: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
一、有以下作弊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夹带、传递或偷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课本、笔记、复习材料、纸条或他人答卷等;
(三)在桌面、身等处写有和考试有关内容的;
(四)违反考场规定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有文字储存功能的计数器等电子产品;
(五)违反考场规定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在考试中途故意将试卷带出考场;
(六)用不正当的手段提前获得考试内容的;
二、有以下作弊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其中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
(二)组织作弊
(三)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四)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