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 “食院之星”暨“校园青年先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导向和榜样作用,在全院形成争学先进、奋发进取、励志成才的浓厚氛围,进而推进优良学风建设。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开展首届“食院之星”暨“校园青年先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身边榜样 前行力量
二、推荐对象
在校优秀大学生
三、典型类别
1.道德之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道德风尚,在维护社会和校园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2.勤学之星: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并在帮助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上有显著成绩;或曾经学习后劲,但不言放弃,奋起直追,进步特别显著。
3.志愿之星:助人为乐,乐善好施,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4.自强之星:成长过程中不畏艰难困苦,积极乐观,发愤图强,在压力和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精神。
5.创新之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创业之星:在校期间曾经有过创业实践,或者正在尝试创业,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团队之星:学生干部,全面发展,心系国家,立足学校,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被公认为学生团队中杰出的带头人。
8.文体之星:在文艺、体育等方面勤学苦练,具有专长,在传播高雅艺术,引领积极、健康、高尚的校园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9.实践之星:关注国情民生,关注社会热点,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10.技能之星:在某些行业或专业领域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四、评选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11月5日—11月8日)
学院团委和各院(系)团总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各种手段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各院(系)团总支要积极发现和挖掘本院(系)的优秀学生,同时培育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11月9日—11月15日)
1.申报可通过自荐、联名推荐、组织推荐、公开展示、师生联评等程序,使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脱颖而出。
2.以各院(系)团总支为单位,推荐5-10个不同类型的优秀典型。推荐的每一个优秀典型需填写《“校园青年先锋”事迹推荐表》,并另附上本人2寸标准照1张、生活照3张。以上所有推荐材料以各院(系)团总支为单位,电子稿打包请于20##年11月15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spxytw@163.com。
第三阶段:评审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学院团委将邀请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十佳食院之星”和若干名“校园青年先锋”,公示通过后,正式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阶段:表彰展示阶段(11月25日后)
(1)学院将通过广播、网络、海报等方式对受表彰学生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各院(系)团总支也以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本院(系)入选同学的优秀事迹,提升先进典型的号召力、影响力。
(2)学院召开优秀学生表彰暨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对“食院之星”和“校园青年先锋”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宣传受表彰学生的先进事迹。
五、活动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开展“食院之星”、“校园青年先锋”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扎实推进。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加强领导,认真推荐。各院(系)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评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虚报、假报等现象,保证评选工作客观公正,切实把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选拔出来。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发挥他们的辐射带动作用,真正树立一批有说服力的典型,在全院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江苏食品学院“食院之星”、“校园青年先锋”事迹推荐表
附件: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食院之星”、“校园青年先锋”事迹推荐表
推荐院(系):
附件:生活照3张(电子版,另附)
第二篇: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安排
粮食工程系关于在全系
学生青年中开展“校园明星”评选活动的方案
各班团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根据冀团联字﹝2011﹞7号文件《关于在全省大中专院校开展“校园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学院通知安排,经系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青年中开展校园明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主动适应时代发展与青年需求,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通过采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从道德风尚、志愿服务、学术科研、自立自强、社会工作、文体才艺等各方面,挖掘学生身边的典型,树立可敬、可学的榜样,使先进典型更加贴近时代、贴近学生,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更好的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形成积极上进、健康阳光、刻苦勤奋、励志成才、乐于助人、勇担重任的时代风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 — 9月
三、活动对象
全系学生青年
四、活动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评选必须由投票选举产生,要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
2、全员参与原则。宣传上形成声势,广泛发动,使每名学生都能及时了解活动、参与活动;机制上有力保障,使每一名学生都有机会成为明星,发表意见、行使权力,最大限度的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过程上活泼生动,通过组织演讲、才艺展示等多种形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3、科学有序原则。要注重评选活动创新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提高评选活动在学生中的公信度。要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程序,确保每一名学生得到行使权力的机会。如:报名环节,在坚持各系推荐的同时,积极鼓励个人自荐。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班团支部要将开展“校园明星”评选活动作为创新先进典型的选树机制,精心组织,切合实际,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班团支部要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泛宣传“校园明星”的优秀事迹,引导团员青年学习身边成功榜样,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
3、加强引导,严格把关。各班团支部要坚持时代性、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和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评选原则,制定科学规范的评选程序,求真务实,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学生典型推荐上来。
学院团委将把“校园明星”纳入20xx年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进行培训,并推荐到团省委组织的“河北省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学习。
附件1:“校园明星”评选办法
附件2:“校园明星”候选人申报表
“校园明星”评选办法
一、“校园明星”评选类别
校园明星分别设立:学习之星、自强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奉献之星、公益之星、团队之星、感恩之星、文明之星、技能之星等10项类别,评选出校园明星10名。
二、“校园明星”评选具体标准
评选的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2、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和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
4、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6、近两年来,获得过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其他大奖等荣誉者优先考虑。
评选的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精神刻苦,学习作风扎实,各科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院的第二课堂活动,在校内外各种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院级以上表 2
彰奖励。
2、自强之星:学业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在校期间经常参加各类勤工俭学或兼职活动,为家里减轻负担,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自力更生,受到老师、同学的公认和好评。
3、文艺之星:具有文艺表演才能,积极参加各种文艺表演活动,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体育之星: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5、奉献之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愿为学院、系部、班级奉献自己的力量。刻苦学习,勇于奉献,乐于助人,扶贫济困。
6、公益之星:热心公益事业,具有爱心与责任心。积极参加义务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能主动关心帮助他人,见义勇为。
7、团队之星:具有团队凝聚力,用团体的力量为青春添彩。在团队活动中富有激情,蓬勃向上,锐意进取,发扬学院厚德明志、砺能笃行精神的优秀集体(包含学生组织、班集体、宿舍等)。
8、感恩之星: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爱校、爱家,团结同学,乐于奉献,模范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刻苦好学,并在感恩父母、学校、老师、社会或国家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
9、文明之星: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尊自爱,注重仪表,诚实守信,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孝敬父母,尊敬师长,遵守公德。老师和同学公认的“文明”典范。
10、技能之星:在专业学习上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并且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三、“校园明星”评选的程序与要求
1、推荐阶段(5月1日—5月22日)
各班团支部在本班范围内依据校园明星评选标准做好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学生自愿申报,班级民主评选,各班团支部推荐每个类别校园明星最多1名候选人。各团支部将申报材料于20xx年5月22日前上交系团总支。
2、确定候选人和上报阶段(5月22日—5月31日)。系部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并从各星类别分别评选出正式候选人,并进行公示,由全系师生对正式 3
候选人进行考察。由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推荐参评学院“校园明星”的人选(各1名)并上报学院。
3、学院评选、总结表彰、宣传阶段(6月1日—9月)。
学院评选委员会对各系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校园明星”人选。学院团委将召开表彰会对“校园明星”进行表彰,通过院报、团委网站、广播台等对获得者事迹进行宣传。
系部对“校园明星”的评选产生将严格执行评选条件,每方面的典型有则推荐评选,无则空项,确保质量,使其真正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统一装订,于5月22日前送至系团总支办公室,申报材料同时报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每人一文件夹。具体材料应包括:
1、“校园明星”候选人申报表一份;
2、推荐人选事迹综合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图片等)
3、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生活照1张(电子版)。
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严格依照评选办法实施,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五、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校园明星”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系部成立“校园明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记平
副组长:贾春旭
成 员:杨旺 王岩
粮食工程系团总支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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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校园明星候选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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