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三中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措施和方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的落实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打造品牌教师,争创品牌学校,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学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二、培训原则
1、校本培养与外出学习相结合。
2、理念培训与技能提高相结合。
3、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4、整体培训与分层培训相结合。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师德教育,让骨干教师真正做到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己任。
师德是名师成长的动力。让骨干教师具有崇高的事业心和强烈的敬业精神,有强烈的开拓和进取意识,敢于积极探索教学新路子、新方法、新途径。具有科学的教育理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评价观。与此同时,关注骨干教师的心理健康,让他们有稳定的情绪,积极的情感,心胸豁达;积极进取,不怕困难,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淡漠名利、立足奉献、以育人为己任,享受育人过程的苦和乐,从中得到精神满足。能够善待同事,形成和谐人际关系。
2、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人的意识、观念的更新比行为更重要。切实提高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专业素质,使他们有较深的文化底蕴和较高艺术修养,有扎实的专业业务功底和渊博的知识,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能较好地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能够熟练灵活运用教材教法,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除此之外,还要具有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为此,要求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精读一本教育专著,并积极参加各类专家讲座,进行学习,多角度吸收营养。
学校为学科带头人个人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提供条件。一是在订阅购买专业性报刊杂志方面予以特殊政策;二是为学科带头人外出参加研讨活动、参观学习提供较有力的支持。
3、组织示范课、研讨会,突显学科带头人的示范作用。
学校拟定每学期组织学科带头人开展示范课、研讨会。由学科带头人根据教学实际和个人的研究选题方向,组织相关教师共同示范及研讨。做到每堂示范课后由授课的学科带头人讲述个人的研究方案和教学构想,并相对完整地表述专题研究心得和教学实验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做到科学理论和教学实际相结合。
4、加强校内“点带面”工作,以课堂为载体,切实提高学科带头人专业水平。
教师成长的主阵地在校内。从思想交流、课前的学情分析、教材分析到教学过程设计、课后反思均进行随时对话、“跟踪听课”、重
点强化“示范课”、“随堂课”、“诊断课”,逐步形成自身教学特色和风格。
5、“压担子”促使学科带头人稳定、持续发展。
学校为学科带头人稳定、持续发展创设有利的外部环境。对学科带头人适时加压工作担子,如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公开课及各类检查推举授课等,驱使教师“内动力”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并进一步适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促使其沿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的轨迹发展。经过3——5年的培养,让部分骨干教师脱颖而出,成为教师群体的领头人,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学校里有较大凝聚力;教书育人特色突出、效果显著,并得到同行广泛认可的名牌教师。
6、营造自由的学术氛围和宽松和谐的教学环境,为名师成长创造条件。
积极营造民主、活跃、和谐、宽松的教育教学氛围,允许不同教育教学风格的发展。在教学方法上:主张“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在教科研上:采取不强人所难,允许自愿组合的原则。鼓励冒尖,允许暂时落后。在教学评价上:不简单用分数、成绩衡量,侧重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7、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
领衔作用----名师水平代表学校的教育和教学水平。示范作用----青少年模仿的对象、崇拜的偶像,影响其成长。激励作用---- 教师工作的参照目标,提高教师心理期待,形成心理压力,激发奋起直追。凝聚作用---- 容易在教研组凝聚人心,形成正向合力,推动学科
建设。辐射作用----名师效应的光环作用,影响社会, 辐射决策部门。
沙湾三中
第二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20xx年度体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实施“名师工程”,逐步建立起一支符合我校实际,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较高业务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带动我校体育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为使我校培养学科带头人的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培养原则
1.校本培养与外出学习相结合。
2.理念培训与技能提高相结合。
3.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4.整体培训与分层培训相结合。
二、培养范围
从全校一线体育任课教师中选拔培养对象。
三、培养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坚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3.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正确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
学生,热爱、关心、尊重、信任学生,教书育人。
(二)业务能力条件
1.学识基础方面: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具备合格学历,但成绩突出者,可酌情考虑);具有相应教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所任教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并对国内外的最新教育动态和教研成果有所掌握和了解;有改革和创新意识,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任教年限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在10年以上(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二级教师,也可破格培养)。
3.教育教学基本功方面:
①全面掌握、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目标、任务、方法及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并熟练运用于教学的全过程,准确指导教学和处理教材,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环节紧凑。
②具有较强的自修能力,不断学习,钻研教材及所教学科的前沿及相关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知识结构。
③面向学生,因人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善于组织管理教育学生。
4.教育教学效果方面
①教学经验比较丰富,运用教学方法得当,教学中一定要突出我校及本人的特色;教学水平和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肯定;能根据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安排,承担校以上教学
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等,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并获好评。
②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功,灵活应用教学方法,对教材的重点、难点把握得当,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③每学期教学系数的评定列全校前茅。
5.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
①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具有较强的教研意识和能力。近三年内在教材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市级奖励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②主动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并努力探索和创新,在教学中取得明显成绩。
6.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工作方面:
在对本校中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中成绩显著;能承担初、中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任务。能在所教学科的教研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积极主动承担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的任务,所带中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及能力提高快,各方面表现突出,在教育教学中成绩明显。
(三)心理及身体条件
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健康的心理,精力充沛,乐观向上;具有熟练驾驭课堂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善于调节自我;反应敏捷,具备敏锐的感知力和丰富的思维方式;身体健康。
(四)凡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师德良好,教育教学效果得到好评的教师,可直接认定为我校学科带头人。
四、培养程序及办法
学科带头人的候选人,采取个人申报或所在教研组推荐,学校考核,符合校级的确定为校级学科带头人,符合市级的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1.学习、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有关文件,以明确培养的条件、范围、程序、职责等,从而为培养工作打好基础。
2.根据培养范围和条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教研组推荐校内培养候选人。
3.由学校安排参评人员在校内进行述职、讲课、说课,并综合参评者的平时表现、工作实际和能力,在广泛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拟推荐人员,张榜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在考核中要严把师德关,实行一票否决。
4.对培养出的学科带头人在校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称职率低于60%的取消评审资格。
5.第一批校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比例原则上为本学科教师数的10%,如果本学科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先不培养。
五、职责
1.承担对本校骨干教师的指导与培养。
2.承担本校教学“示范课”。
3.协助教务处对本校重要教育工作举措提出建议,并承担本校学科教学研究工作。
4.协助教务处拟定本校教科研规划进行教科研指导,对科研项目
进行论证、评审、鉴定与推广,并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科研课题及专题学术报告、讲座。
六、待遇
1.优先参加高层次学术活动及各类教育培训。
2.优先参加各类学术考察。
3.优先推荐参加高级教师评审。
4.每年享受一次性学习资料补助费。(费用多少待定)
5.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由单位提供方便,并计算工作量。
七、管理:
(一)已评出的学科带头人由教科研处建立业务档案,每三年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复核,对考核不称职人员经评审小组表决2/3以上评委通过后取消其资格。对成绩突出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进行表彰。
(二)骨干教师原则上任期三年后方可参加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任职期间应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每年至少承担2次校级以上(含校级)公开课、观摩课或学术讲座。任职期间应完成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课题,并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其它业务工作。任职期间应有业务进修计划及学习笔记。
(三)学科带头人在任职期间每年必须有一篇重要价值的研究论文发表,并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及专题研究报告。有业务进修成果。有对骨干教师的培养成果。任职期内须完成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课题。学科带头人每年必须有突出的教学成绩。
(四)学科带头人教师在任期内,如不能为人师表,不履行其职责,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五)学科带头人教师若调出本校,其资格自动中止。
(六)培养出的学科带头人教师需撰写个人“三年奋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奋飞目标、职业认识、师德修养、理论学习、教育教学水平、改革、科研、论文论著、现代教育理念、技能等)。
八、培养措施
1.学校党政领导对选拔作为学科带头人教师培养对象的教师要
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学术方面进行重点培养。
2.将其安排在教科研第一线的重要岗位,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
3.优先安排参加县内外学术会议。有组织、有计划地把他们派到校外、县外或市外考察、进修、讲学,提高其水平,扩大其知名度。
4.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若承担重点教科研项目,学校应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九、考核办法
每三年考核一次。
十、考核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能团结他人一道工作。
2、承担或参加教科研项目,每学年在校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有较高水平的论文1-2篇。
十一、学科带头人教师不搞终身制,每三年培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