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 悦 超 市联 营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XY- - L -
供应商编号:
供应商类别:
需方名称:欣 悦 超 市 (以下简称“甲方”)
联营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附 件 :营业执照 份 税务登记证 份
生产许可证 份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份
商品价目表 份 品牌授权书 份
代理证明书 份 商标许可证 份
酒类经营许可证 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 份
卫生许可证 份 其 他 份
签 定 地 址:攀枝花市米易县欣悦超市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诚信合作、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决定联营乙方经营的商品,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乙方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卫 生 许 可 证:
开 户 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地 址:
一、经营面积及主要商品、品牌。
甲方提供欣悦超市 平方米面积,(或柜台 节、货架 节)。用作乙方经营销售 类别的商品,主要品牌为 ,共 品牌。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或实际需要,可变动乙方所设专柜区域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或其他改变,但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乙方经营的品牌和商品仅限于上述合同标明的商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经营其他品牌的商品,否则甲方予以没收,需增加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从2011年 6月 1日起至20##年 5月31日。乙方保证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完成专柜装修、配置,并开展经甲方许可的业务。
2、合作期内,甲方若欲变更合同内容或终止合约,应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合约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撤柜事宜。
3、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续约。乙方在合约终止,并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超出5日仍不撤柜,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货物、柜台和设施。
三、入场条件。
1、乙方进入甲方场地经营,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经营商品的商标证明、品牌授权书或代理权证明、商品检验证明或国家规定的有关证明,因此发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其所经营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款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管机关所颁布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规定。
3、乙方应文明经商,守法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负有领导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一切经营、服务管理等工作应严格执行甲方规定,如有违犯则严肃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
4、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四、结算方式。
1、甲方采取集中收银方式,每次结算由甲方向乙方出示电脑打印的销售总额,乙方凭 增值税发票或 结算。商品适用税率为 %。乙方不得私自收银,一经查实,均处以交易金额的20倍(不低于RMB1000元)的罚金,累计三次,甲方可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2、 合作经营项目由乙方单方经营,乙方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利润:
□提成 % ; □固定利润 元/月/店;
□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保底提成 %;
□正常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正常保底提成 %;
促销保底销售 元/月/店,提成 %,超促销保底提成 %。
3、结算方式:实销实结 30 天
付款天数: 3-7 天(指收税票后付款天数)
付款方式: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现金四种方式综合适用。
4、 水电费: □ 按表实收 □ 每月 元/店
5、(1)本店开业广告宣传费: 元,于20##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
(2)DM单快讯印刷及发放费: 元/单品/期,在快讯当期结账时以账扣方式支付。
(3)本店新品费 元/单品,共 元,于20##年 月 日前以账扣方式支付。
(4)促销员管理费:按 元/月/人收取,实行每月账扣。
(5)节庆广告费,遇春节、元旦、五一、中秋、国庆、店庆节日,按每次 元账扣付。
(6)开业条幅费: 元;开业汽球费 元;开业花篮 元。
(7)其他费用:
五、商品质量保证及质量保证金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订单的规定,如果提供样品则其所供应商品应当与所提供的样品保持一致。
2、乙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商品的绝对处分权,不得在其能提供的商品上设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商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权(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权、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专属性权利。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商誉等损失,则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全部金额。
3、乙方交付的商品应在其标明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交付假冒伪劣商品或保证质量期低于2/3期限以下的商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使甲方及其信誉或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有商品名称、规格、主要配料、警语、保质条件、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注册商标、条形码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还,且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来承担。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应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承诺并履行其提供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如一月内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确认质量问题2次者,甲方停止该商品进货,并全部清退该商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3次者需停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所交费用甲方不退。若是国家相关执法机关扣押或检验商品时发生的任何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质量保证金 元。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若无其他抵扣事宜,甲方在三个月内无息退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若未按甲方指定日期营业,每拖延壹日,相应扣除保证金的10%,超出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正常营业后,乙方需按照甲方营业时间正常营业,如有一天没有按正常营业时间营业,扣除保证金的20%,连续三天不正常营业,甲方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同,甲方从第四日起收回专柜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8、若因乙方所售商品而发生客户投诉问题,超市支付的相应的赔偿和损失一律由乙方双倍承担。
六、商品管理。
1、乙方所有经营单品品项、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均由甲方控管,乙方需积极配合。
2、乙方经营商品应一律经甲方审核,并采用甲方认可之标价签后方可陈列销售,其商品不得任意变更,所增加营业项目或商品需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确保经营的商品零售价格不高于本地区内其他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乙方应按差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如经营不同类别商品且提成率不同时,不得将高提成率商品混入低提成率商品销售,一经发现,除按该商品销售额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若乙方经营商品品种不齐(同类商场有而甲方商场无/断码)经甲方要求未补货的,乙方需按前一个月销售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赔偿时,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处理意见,做好经营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如乙方经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应按商品零售价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员工管理。
合作经营项目的员工无论乙方委托还是甲方代为委派,其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工权益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保证员工的合法权利。由乙方自派 名人员,应向甲方人事部门办理入场手续,并服从甲方管理。
八、促销活动。
甲方根据不同时令、季节组织各种促销活动,乙方需积极主动参与合作,不得无故推诿;乙方自行举办的促销活动由乙方自行负责,但活动方案需经过甲方的书面认可方可执行。
九、双方达成协议前由甲方审核乙方的经营条件和有关手续。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对场地和物件进行销售、整改、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使用过程中乙方对商场设施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将物件修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状态和要求照价赔偿。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有影响商场营业和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如赌博、打架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商场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具体事件,同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合作期间,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乙方经营商品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制服、购物袋和特价纸等。其中,物价卡、制服按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购物袋、POP纸等从销售额中代扣 %。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四、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删改、补充或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增加、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1、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书 2、促销员进场协议
3、合规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第二篇:品牌联营合同书
河南步步高鞋业有限公司
时尚女人馆
品牌联营合同书
河南步步高鞋业有限公司
二0 年 月 日
甲方:河南步步高鞋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河南省汝州市望嵩中路143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河南步步高鞋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自身特点及经营需要,决定把汝州步步高时尚女人馆部分位置承包给乙方经营,在协作经营,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制定协议如下:
一、联营方式
1、甲方有偿提供汝州步步高时尚女人馆 部分,给乙力经营 品牌,共计面积 平方米。
2.乙方承包租赁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合同权利于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合同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行为所造成一切损失。
二、租金及缴纳式
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按照每平方 元计算,共计每年租金 元,租金每一年交纳一次,先缴纳后经营。乙方应于合同期满60天前决定是否续签,并办理续签手续,合同期内不允许转让。甲方若有政府规划,也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否必应承担乙方的余货和装修费用。
三、资格保证
1-本卧议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正复印件作为个人身价证明及本协议附件。
2、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品牌经营保证金____元(大
写: ),作为经营品牌保证,如在经营过程中不按照品牌要求操作,视为乙方违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并责令整改或停止合约。
3、以上品牌保证金在乙方合同到期撇柜后三个月退还。
4、甲方现有装饰物,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价给乙方。
四、乙方经营范围
1、乙方所经营商品品牌如下
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超出前款规定商品范围,
如有违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违约交易所得。
五、双方权利义务
l、乙方所经营品牌的装修(货架、固定设施、相关装饰等)
布局、风格必须严格按照品牌厂家统一要求施工,不得私自拆除、
移动、变更、改动、增减已装修柜位或设施,包括柜位色调、装饰、
灯光、用电等内容,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卖场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如房屋屋
顶、墙体等。
3、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如洪水、地震、火
灾、政府规划等)造成甲乙双方无法继续正常经营时经双方协商合
同终止。
4、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销售环境,保证商场的正常营业。
5、乙方经营期间需自行承担电费,每平方/8元交纳,甲方承担宣传费、税费、办公费、水费、管理费。
6、本合同期满后在甲、乙双方未订新合同期间,如甲、乙双方仍有交易,视为甲、乙双方同意原合同条款及相关附属协议继续有效。
六、结算方式
1、甲方以每十天为一个结算期,计算乙方当月销售应得的供货价款,山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每月结账为十天(5号、15号、25号)甲方准时结账最迟不得超过五天。
七、交易管理
1、员工由甲方统—招收、培训、配备:承包后,乙方为单独经营实体,实行单独结算,自负盈亏。
2、营业时间由甲方统一规定,乙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特殊情况须延长营业时间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施旅行:。
3、乙方所售货物必须明码标价,统一平价和会员价:以维护商场的整体利益。
4、乙方在正常的经营中不可与顾客发生争吵,如遇产品质量问题,顾客要求换货,退货、退款时,乙方应配合甲方所作的决定,按甲力规定的手续及时予以办理。以维护品牌形象。
5、乙方服从甲方有关人事、卖场、仓库、消防等管理,,并遵守商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6、甲方发行的各类优惠卡(VIP最低享受8.5折)属甲、乙双方共
同利益,乙方应全力配合。
7、为促进商品销售,对于甲方举办赠品活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如需要使用甲方的名称、商品或自行发布媒体有牵涉甲方时,乙方应事先将相关内容送交甲方核定,经甲方同意后方得使用发布。
9、乙方保证不收受或发放甲方认可以外的礼券、提货券或其他形式的商品兑换券卡,否则,乙方同意依收受或发行前述券卡的对等金额的二倍且不低于人民币伍仟元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八、商品管理
1.乙方保证所供应的商品或服务与其品质、等级、款式、成份、数量、及相关内容相符,不作虚假的标示及宣传,并依甲方的要求供应充足的商品。
2、乙方保证所供应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令,不出售三无、假冒、伪劣或违禁商品,同意于专区内备齐国家法律规定经营商品应有的证明。
3、对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或服务有顾客投诉时,乙方同意配合甲方共同处理,
乙方服从甲方的处理裁决,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及费用。
九、商场管理
l、乙方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它法律事务与甲方无关,且不会影响qI方正常营运。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商场做任何广告布置及加装设施,或二人转物品在公共通道上,厶方保证不在商场储存危险及易燃品。
3、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定期盘点其商品及财产。
4、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害,乙方负完全损害赔偿责任。
十、其它事项
1、乙方下—年度的房租在 年 月 日前缴纳,迟缴扣除合同保证金,并按天收取30%的滞纳金。。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后作出规定或通知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曰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