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的通知
各下属企业、各部(室):
经研究决定,公司将于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表彰奖励一批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 产 党、热爱祖国、爱企如家,能够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二)劳动模范候选人要求在集团公司工作3年以上,优秀青年候选人要求在集团公司工作2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选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分别推荐1至2名劳动模范候选人和优秀青年候选人,经本单位职工讨论通过后,分别填写《劳动模范评选推荐表》和《优秀青年评选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要求800字以上(用具体事例写清其典型事迹),于4月8日前报回集团公司综合部,逾期不予参评。
(二)集团公司成立劳动模范和优秀青年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深入各单位对上报的候选人调查了解,进行严格筛选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三)集团公司依据领导小组的考核意见经党委、董事局联席会议评选、决定。
附件1:《劳动模范评选推荐表》
附件1:《优秀青年评选推荐表》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首届“广西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1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广 西 青 年 联 合 会 广 西 青 年 企 业 家 协 会
桂青联发?2011?13号
关于开展首届“广西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
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团委、工商联、青联、青企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努力为我区青年企业家成长成才和创业干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使一大批优秀青年企业家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年企业家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方面有更大作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更大作为,在提升自身素质方面有更大作为,为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做出积极贡献,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工商联、广西青年联合会、广西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广西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奖项设置
1.广西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10名;
2.广西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20名。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区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所有者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xx年4月1日以后出生)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本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所在企业经济效益在本地、全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2.本人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所在企业管理科学、产品质量过硬、经济效益较好,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企业在市场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重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注重最新科技成果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积极开展新产品研发,形成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发展后劲足。
3.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认真执行劳动保障政策,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带头发展循环经济,节约使用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作用突出。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帮助和促进青 2
年就业创业,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4.所在企业党团组织健全,并组织开展青年创新创效、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青年文明号等活动。
5.注重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声誉。
6.本人受到过市级以上表彰,或所领导的企业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评选机构
首届“广西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由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工商联、广西青年联合会、广西青年企业家协会共同主办,并联合组成首届“广西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城市青年工作部,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
五、评选程序
1.推报人选(4月7日—4月19日)。各市、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报青年民营企业家参评。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各推荐5名候选人,其他市各推荐3名候选人。
2.确定候选人(4月20日—4月22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将符合推报要求的提交组委会,确定候选人。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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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候选人公示(4月23日—4月27日)。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被举报人选进行考察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4.投票评选(4月28日—4月29日)。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拟表彰名单。
5.表彰(5月4日)。公示无异议后,主办单位联合发文,授予得票前10名的正式候选人“广西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授予其他正式候选人“广西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今年5月4日“我们广西的年轻人”晚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六、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级团组织和工商联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密切协作,积极配合,注意兼顾不同行业的优秀青年企业家,真正把能够代表本地区、相关行业水平的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推荐上来,确保人选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2.择优推荐。各地要以候选人近几年来取得的业绩和自身基本素质为主要依据,先期对所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全面客观了解被推荐人选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评选条件, 4
本着实事求是、择优推荐、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3.广泛宣传。各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公布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申报联系电话,接受社会推荐和个人申报;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对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支持青年创业,关心青年民营企业家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
4.规范申报。推报人选需按附件2要求准备推荐材料,并于4月17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报名单时,要对候选人进行排序。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宁市古城路4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人:李畅宝 158xxxxxxxx,钟莎白 158xxxxxxxx;电话(传真):0771-5882291;Email:gxqnqyj@163.com。
附件:1.首届“广西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候选
人申报表
2.首届“广西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评选
申报材料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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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西区委 自治区工商联
广西青年联合会 广西青年业家协会
20xx年4月6日
主题词:评选表彰 青年民营企业家 通知
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 20xx年4月6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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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首届“广西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
候选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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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首届“广西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
评选申报材料说明及要求
一、个人及企业相关材料
1.广西杰出(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市级以上各类荣誉证书、专利证书、捐赠证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3.3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及电子版。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5.近两年的完税证明(可由税务局出具);
6. 个人遵纪守法情况证明(由候选人企业注册登记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二、个人及企业情况填写格式说明及要求(1600字以内,一式2份,A4纸打印盖章并交电子版)
第一段落:个人简历(200字以内)。
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单位及职务及个人所获市级以上荣誉。
第二段落:个人情况说明(6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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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个人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措施及创新业绩、企业青年工作情况、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内容。
第三段落:企业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包括:企业规模、企业营业收入、纳税、发展战略、产品开发、社会效益、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内容。
三、公示材料(300字以内,一式两份,A4纸打印) 包括:个人经营理念及企业核心业务、经营状况、企业所获市级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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