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20xx年新生入学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 坚持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做到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按照“免试、就近、方便” 保证学生入学原则;
2、坚持让家长“带孩子就近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原则;
3、坚持“不得以文化课测试的方式接收新生和转学生”原则;
二、摸底登记
由我校教师对小学入学新生逐一摸底登记,做到无一遗漏,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对空户、挂户、假户要认真核查清理,对核查属实的要通知其回户籍所在地登记。登记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到6月20日截止。具体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下午2:30—5:00。
三、审核资格
凡是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所在户口簿上的监护人是父母或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当地的适龄儿童可以登记,对户口挂靠亲朋好友的单独登记。
四、分类造册
对入学新生按照户口簿户主为父母或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类(表一),户口簿主人为亲朋好友(表二)等俩种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见附表一、二)。
五、依次入学
首先满足“表一”类学生入学需求。若有学位空余,根据“表二”类学生入户籍时间先后,适当考虑其意愿安排入学。
江西阳光小学
20xx年4月22日
第二篇: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xx年我校招生工作,根据县、乡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招生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贯彻就近入学招生原则。学生入学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户口薄)为依据。
二、工作要求
严格招生办法、严格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组织
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实施。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郭建军
副组长:段小满
成 员:陈根要 许国祥 李晋 校委会其他成员
四、招生办法
1、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我乡范围内的所有适龄儿童入读。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户口在我乡各行政村、自然村的所有适龄儿童。
我乡的外来务工子女。
2、生源组成:
(1)我乡范围内所有的居民子弟和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弟;
(2)外来务工子弟。
3、入读条件详见《川底中心小学新生报到通知书》。
五、招生程序
制订招生方案(学校)→组织学习宣传(学校)→招生报名(学校组织,8月20、21日统一到学校报名)→资格审核(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
六、保障措施
1、招生方案、报到通知书等及时发放、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招生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参与招生工作的全体人员提出严格要求,杜绝工作失误,确保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弟能及时入学。
川底中心小学
20xx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