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中医医院20##年度
乡村医生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实施乡村医生培训项目,使我县乡村医生中医药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
二、培训时间
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计划培训12人,即每乡镇卫生院1人,每人培训时间为1年。
三、培训对象
各乡镇卫生院的执业(助理)医师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各乡镇卫生院分批次、逐步到靖宇县中医医院进行临床跟师学习,重点内容是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辨证治疗内、外、妇、儿科疾病。
五、组织实施
1、医务科负责统一组织安排,各临床科室按照规定完成培训课目。
2、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要将其作为加强内涵建设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培训对象全勤参加培训。
靖宇县中医医院乡村医生培训大纲
一、中医药适宜技术(安排在针灸理疗康复科学习)
1、掌握针刺疗法的适应症、操作方法、禁忌症;
2、掌握推拿疗法的适应症、操作方法、禁忌症;
3、掌握小针刀疗法的适应症、操作方法、禁忌症;
4、掌握推拿(包括小儿推拿)疗法的适应症、操作方法、禁忌症;
5、掌握平衡针疗法的适应症、穴位定位、操作方法、禁忌症;
6、掌握灸法疗法的适应症、操作方法、禁忌症;
7、掌握中成药合理使用相关知识;
8、掌握临床常用穴位的定位、主治;
9、掌握诊脉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10、掌握常见舌苔的鉴别。
二、妇产科
1、掌握孕产期保健及宣教知识、正常妊娠生理、分娩及助产技术;
2、掌握妇科普查的意义、普查的方法以及发现异常症状体征的进一步转诊流程、随访管理,开展妇女保健知识的宣教内容;
3、掌握计划生育宣教内容及意义、计划生育常用避孕方法及选择原则、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禁忌症及常见副反应的处理;
4、掌握孕产期用药原则及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5、掌握常见妇产科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处理原则;
6、掌握常见妇产科急危重病(症)的早期识别、初步处理和转诊时机;
7、掌握常见妇产科疾病的防治原则。
8、掌握中医药技术在妇科临床实践中的应用。
9、掌握四步触诊法、妊娠图、胎动计数、胎心听诊及临产的识别。
三、外科
1、掌握外科学基本知识及常见疾病的概念、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
2、掌握常见体表肿瘤、颅内压增高症、颈部疾病、乳腺疾病、急性弥漫性腹膜炎、胆道疾病、胰腺疾病、泌尿系统结石等疾病的概念、临床表现、分型、诊断及治疗。
3、掌握骨折的定义、分类、临床表现、急救及治疗原则;掌握骨折的常见并发症、开放性骨折的处理原则。掌握上肢骨折、下肢骨折的临床表现及治疗原则
4、熟悉无菌术、手术基本操作、围手术期处理的概念及基本操作。
5、熟悉外科患者的体液平衡、外科感染的概念、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
6、掌握中医药疗法在外科临床中的应用。
四、内科
1、掌握中风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2、掌握消渴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3、掌握心悸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4、掌握头痛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5、掌握感冒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6、掌握腰痛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7、掌握项痹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8、掌握淋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9、掌握肠结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五、儿科
1、掌握小儿腹泻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2、掌握小儿咳嗽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3、掌握小儿遗尿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4、掌握小儿夜啼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5、掌握小儿肌性斜颈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6、掌握小儿肺炎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7、掌握小儿疳积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8、掌握小儿急惊风病的诊断、鉴别诊断、病因病机、治则、用药及宣教知识;
6、掌握中医药疗法在儿科临床中的应用。
学习时间安排表
第二篇:乡医培训1120xx年脊灰实施方案
乡医例会(培训记录)
时间:2011.11.10
地点:※※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见签到表
培训内容:
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
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继续巩固我省消灭脊髓灰质炎成果,根据卫生部防控脊灰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定于20xx年11-12月对我省重点地区4岁以下儿童开展一次两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为做好强化免疫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县为单位, 4岁以下儿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二、强化免疫对象和时间
(一)强化免疫对象。原则上为所有0-4岁儿童(20xx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之日期间出生),无论既往免疫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两轮脊灰疫苗,两轮间隔一个月。重点对象是接种史少于3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的儿童。
(二)强化免疫时间。第一轮强化免疫时间为20xx年11月19~20日,第二轮强化免疫时间为20xx年12月19~20日。
三、疫苗的选择与接种方法
脊灰强化免疫使用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接种技术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同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减毒活疫苗应间隔1个月以上。
四、技术要求
㈠人员培训
按照逐级培训的要求对从事本次强化免疫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原则上,市要培训到县级、
县要培训到乡、村两级。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臵、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
㈡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乡村医生和村(居、社区)委会、托幼机构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托幼儿童由托幼机构提供名单交所属的接种单位,散居儿童由摸底登记人员采用挨家逐户方式摸底调查,尤其要做好常规免疫漏卡儿童、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调查登记,严禁直接从接种卡上抄录名单作为本次强化免疫的对象。在摸底的同时向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发放“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时间和地点,同时应告知儿童或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对在本次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未建卡儿童和常规免疫脱漏儿童,应对其补卡并在本次强化免疫结束后安排适当时间对其进行补种其他免疫规划疫苗。
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摸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级督导人员要加强对摸底登记工作的监督、
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进行补充调查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㈢接种方式、接种点设置及人员配备
1、接种方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地理、人口及交通等因素,采取定点接种为主和设立临时接种点为辅的服务形式开展接种工作,即各地应在开展常规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的基础上,增加强化免疫临时接种点的数量,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以提高免疫接种率。同时为保证接种效果和便于统一安排,在脊灰强化免疫前一个月内(不含一个月)和强化免疫期间,各地要停止安排目标儿童开展减毒活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待强化免疫接种完成1个月后再按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对于强化免疫前一个月内已接种过减毒活疫苗的目标儿童,要在摸底登记表中做好记录,待其接种满一个月后予以补种脊灰疫苗。为加快接种进度和避免接种差错发生,原则上强化免疫期间不允许同时安排其他疫苗的接种,更不能搭车接种第二类疫苗。
2、接种点设臵。接种点设臵以常规预防接种门诊为主、设立临时接种点为辅。
常规预防接种门诊:对常住散居儿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预防接种单位一般应利用常规预防接种门诊作为强化免疫接种点。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通过所辖县(市、区)级及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考核验收。
临时接种点:对于托幼儿童、流动儿童,可在幼儿园、市场、医院、车站、码头、流动人口集中地等设立临时接种点,对距离常规预防接种门诊较远的村,为方便群众,也可在村设立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应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临时接种点的设臵要报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从事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各类接种点房间应宽敞、明亮、卫生、整洁,应合理设臵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并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接种点要按要求严格消毒。
入户接种:对偏远地区、湖区、山区儿童可采用入户接种方式上门服务。如果儿童不在,必须再次上门,直至儿童获得接种为止。
巡回接种队:在集贸市场、车站、码头、城郊结合部等流动儿童聚集场所,要设立巡回接种队,寻找适龄儿童并提供免疫服务。
2、接种点人员配备。常规预防接种门诊应至少配备5名以上的接种人员。每个临时接种点应至少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员等3名工作人员。每个巡回接种队要配备至少2名接种人员。从事疫苗现场接种的人员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县、乡级医护人员担任,以村为单位设立临时接种点的,由有资质的乡村医生担任。所有接种人员在参与本次强化免疫前均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㈣接种现场
现场接种工作要做到秩序井然,有条不紊。根据每个接种点的工作效率合理安排每位应种儿童的接种日程和时间,防止发生因待种儿童太多、等待时间太久而造成混乱局面或因缺乏耐心而放弃接种的情况。首先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实受种者,确认是否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监护人所接种脊灰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儿童接种完毕后,应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
开,同时将实际接种日期及时记录在强化免疫登记表上,并登记到接种卡、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强化免疫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必须有家长和医生本人的签字。各级预防接种门诊要保存本次强化免疫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为保证服苗质量和效果,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强化免疫服苗时,要做到送服到口,看服到肚,吐了再补。严禁将疫苗交给家长或他人捎回服用。禁用37℃以上温热水送服。接种现场必须备有急救药品。
㈤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1、脊灰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下列情况之一均为脊灰疫苗接种禁忌症:⑴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⑵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⑶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⑷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缓种脊灰疫苗:⑴ 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⑵ 1个月内接种过其他减毒活疫苗;⑶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2、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为避免接种反应的发生,接种前一定要告知受种者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要进行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的询问,接种前要进行查体,对正在患病或有禁忌症的儿童应不予接种或推迟接种,对于患有反复发作性肛周脓肿的婴儿要推迟接种脊灰疫苗,避免接种后加重病情或发生其它不应有的反应。接种人员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的医学建议应当在接种卡或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接种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儿童接种完毕后,要按照规定经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同时告知家长接种后数日内若有异常,应及时与接种门诊联系。
各地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做好强化免疫期间的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工作。一旦发现疑似异常反应,接种单位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做好登记、报告工作,并与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一起做好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臵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同时要向儿童家长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将问题解决在当地,避免事态扩大。若调查诊断确认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期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