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尊逸人生养老年金保险
产品特色
保证终身 保障伴随终身,活得越长,领得越多。
利益明确 费率市场化新产品,明确约定利益,让您更踏实。
品质至上 每年领取保额的10%,至少20年,让品质生活伴您左右。 自主灵活 4种领取年龄,5种交费方式,什么时候退休自己决定。 乐享安心 保费豁免,关爱延续,让您更安心。
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被保险人每年生存,可领取保险金额×10%,直至终身。 其中,首次(含)至第20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含)期间为保证领取期间,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身故,本公司将向保证领取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年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
注:暂不领取的养老年金,将自动转入累积生息账户以月复利方式进行累积生息。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身故的,身故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合同终止。
豁免保费
投保人于18至60周岁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情景案例
易先生,30岁,虽然收入不菲,但要供养孩子、房子、车子,加上日常消费,他表示压力山大,担心退休后光靠社保,不足以维持生活品质。于是他选择了“尊逸人生”基本保额
10万元,年交保费5300元,交20年,他可以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作为养老金的补充,让希望晚年过得更安心。
他能享受的保单利益如下:
情景一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易先生每年可领取1万元养老金,直至终身。
情景二若易先生不幸在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公司将向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受益人将一次性给付剩余应领未领的养老年金。假设易先生身故时已领取10次(10万元),则其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受益人可领取剩余10万元,是易先生对家人爱的延续。
此外,该保单还具有身故保障、保费豁免、累积生息等功能。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之前,因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
5.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第二篇:新华人寿保险尊享人生至尊全能年金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尊享人生至尊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
(业内首创保额分红与万能理财的完美结合)
分红险
30天~55周岁
趸交 或 年交
一次交清、5年交、10年交、 20年交
至80周岁
1.关爱年金
生效后(犹豫期结束次日)、每年按首次交纳的主险保险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
2. 生存保险金
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实际交纳的主险保险费×105%+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4.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未发生变更,且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累计生息帐户
关爱年金、生存保险金默认进入累积生息金账户;享受二次增值
“尊享人生”继续深化公司保额分红优势,并引入账户式产品设计,是保额分红与账户服务的完美结合,集稳健理财、全面保障于一体的创新型个人理财平台型产品,市场优势明显。
见利快 —— 即交即领,交费即可按首年主险保费的1%开始领取。 快速返还,60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9% ,至80周岁。 领取活 —— 累积生息金账户,领取自主,按需安排合理规划生活目标。
收益多 —— 保额分红,复利递增;多次返还进入累积生息账户,日计息月复利;二次增值,持续积累。
保障多 —— 全面解决意外、重疾、医疗、教育、养老等人生问题。投保人享有保费豁免的权利,体现人性关怀。
可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7)、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7)、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附加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定期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