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小学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说明 插花土地中心所:
关于20xx年1月22号瓦房村民给贵所的情况说明中,不存在瓦房小学校址是农户的承包地的说法。根据是:
瓦房小学现在的校址是原瓦房行政村调整的集体用地。具体情况是这样:20xx年秋上级给瓦房小学一个危房改造项目,当时学校领导从长远发展考虑,向村、镇申请新选校址(有选址意见书),在村镇领导的大力协调下用原校址置换现在的新校址(学校新校址奠基时王景芳书记、宁险峰镇长、徐雷村书记、二学区张奇贵校长和瓦房全村党员干部等参加仪式),20xx年春项目建好后瓦房小学搬迁到现在校址(占地面积5142.8平方米),原来老校址(包括原吴庄小学在内总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交给瓦房行政村协调处理。该学校给出的补偿学校已给清(有当事人的签字手续,证人李从义、徐雷签字)。瓦房小学现在的校址已合法完善使用权的各项手续。
关于情况说明中现在瓦房小学校址西面墙外1米与徐文良无关(学校西面与徐玉新界临),不存在校长、主任骗取其按质押。
徐文音写给你所的情况说明是作假的,说明中10人的签字是徐文音1人写的,有的当事人在外打工,通过核实都不知是怎么回事。徐文音愿意撤回给你所的情况说明。
恳请贵所依事实为依据给瓦房小学办理土地使用证件。谢谢﹗
插花镇二学区瓦房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