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股份有限公司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弘扬XX观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精神,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加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实施有效的激励,为员工提供一种融洽和谐的氛围、一个以人为本的体制、一个自我实现的舞台,充分调协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情况,增强员工向上管理及自我进取意识,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之目的,从而有效地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XX公司、设计院总院及各分院、苗木公司全体试用期满员工。
第三条 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参选人权利公平,评选标准和实施公正,评选流程和结果公开。
“权威性、典型性、模范性”原则,严禁部门内部评选过程中搞平衡主义。
第四条 评选项目
季度优秀员工:每季度第三月中旬评选。
年度优秀员工/新人:每年12月至次年1月评选。
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五条 相关职责
管理层会议:
评选工作的最终决策机构,拥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对各部门提名的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审议讨论,确定最终人员名单。
部门分管领导:
对所管辖业务系统的提名候选人拥有推荐权、审批权和否决权。分管领导可直接提名推荐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优秀员工候选人。
人力资源管理部:
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部门,拥有条件审核权和建议权。对部门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批,对不符合参选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建议否决。同时,对整个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负责。
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
拥有优秀员工评选的推荐权和组织实施权,积极配合工作开展,严格按照本办法评选标准组织优秀员工的评选,并根据名额比例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对优秀员工推荐和初步筛选负责,对评选的公平、公正性负责。
第六条 参选条件
优先条件
年度优秀员工/新人评选过程中,优先考虑本年度被评选为季度优秀员工的候选人。
第七条 评选名额
名额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为七选一,评选名额不为整数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整数名额。如部门员工人数少于3人(包括3人)的部门由分管领导将该部门纳入其分管业务系统,合并到其他部门一起评估,优秀员工由两个部门经理共同评选。
第三章 评选流程
第八条 组织实施
每季度第三个月中旬和每年度12月底,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开展优秀员工评选工作,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项目部员工人数确定评选名额,发布评选通知,发送评选材料,监督评选流程,收集和归纳评选结果。
第九条 实施流程
1、部门内部评选
部门内部优秀员工候选人的产生:员工自荐、同事推荐、部门负责人直接提名。
优秀员工候选人考评:部门负责人根据《优秀员工综合评分表》上的相关要求,对本部门候选人进行考评,将考评得分达到要求的候选人考评材料上报至人力资源部进行评选资格审核。
2、人力资源部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部收到各部门上报的候选人评选材料后,根据《优秀员工综合评分表》上的要求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对审核未通过的部门候选人,人力资源部有权建议部门重新提名候选人。
3、分管领导审批
各部门分管领导对所管辖业务体系的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审批,有权否决或重新提名候选人。审批通过后,将评选材料传回至人力资源部。
4、管理层会议审议
人力资源部收集和归类整理优秀员工审批材料,并上报至管理层会议进行讨论,经管理层会议评比讨论通过后,确定最终的优秀员工名单。管理层会议评比未通过的员工所在部门不得更换其它员工作为替补。
5、申诉与简答
当事员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派专人及时处理并给与答复。
第十条 报批与存档
1、人力资源部将管理层会议审议确认的名单归纳成《优秀员工评选结果统计表》并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确认。
2、由总经办制作优秀员工宣传板报和通告,在公司宣传栏和OA上进行公告。
3、人力资源部将相关评选资料存入员工的个人档案内。
第四章 优秀员工奖励
优秀员工奖励以奖金的形式发放,季度优秀员工奖励600元,年度优秀员工奖励5000元,年度优秀新人奖励2000元。所有奖金都于评选结果公布后的薪资发放日与工资一并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评选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二条 本评选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三条 评选事情要按照相关标准和现实事情相结合,不得降低标
准进行。
第六章 附件
1、《优秀员工综合评分表》
2、《优秀员工评选结果统计表》
优秀员工评选综合评分表
优秀员工评选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