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
(常民财[2005]3号)
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考核力度,规范奖惩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下的财务部门专门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要选好配齐财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完善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机制。
三、加强收入的管理。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各种收入应及时交财务部门入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核准留用除外)。严禁“账外账”、“小金库”或公款私存,严禁将单位资金擅自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前的债权,要加大清收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完整收回。
各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争取国家投入和社会支持,同时要千方百计搞好经营、努力增加收入。
四、加强支出的管理。各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重点保证单位的基本支出需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要实行重点控制。单位采购物资要严格遵照《常州市民政局物资采购的试行规定》(常民财[2004]12号)执行。
严格按《常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目标管理细则》中的“奖金发放办法”执行。奖金标准不得突破批准数额,平时奖金按月以“考勤考绩奖”发放,年终以“目标管理考核奖”发放;单位领导(党政正、副职)奖金平时不得发放,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担任单位非领导职务的正职享受职工平均奖的1.5个系数,副职享受职工平均奖的1.2个系数,不列入年终一次性发放。
五、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各单位应根据合理、必要、节约、有效的原则配置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统一登记、管理;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明确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每年都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单位出租房屋,要严格遵照《常州市民政局直属单位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常民财[2005]2号)执行。
六、加强投资的管理。各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须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讲究投资效益,规范投资行为,严格投资程序。投资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然后报主管局和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投资中要严格按政府和单位内部的招投标程序办理,货比三家,阳光操作,严禁任何人弄权渔利。
七、加强合同的管理。各单位签订合同,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重大合同,应按法律程序经有关部门公证或鉴证。擅自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负全部责任。
严禁为任何个人和经济组织提供担保,否则由当事人承担担保引发的全部责任。过去已作过担保的单位,接到本通知一周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市局报告,并积极采取对策。
八、各单位财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按时报送财务报表,按要求提供有关数据,并对提供的报表及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尤其是对性质严重的事项,在制止无效时要按《会计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模范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基础上的法定代表人一支笔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单位资金的集中有效使用。
十、局计财处负责对各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各单位财务状况及时进行审计。局监察室协助监督此项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近年来,我所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财务工作对于促进和保障我所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通过所领导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和农业局对我所及所属二级单位的审计,发现一些问题。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科研、经营工作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凡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固定资产购置后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验收签字,领导签字后,报所在部门的财务部结算。同时应将固定资产情况报所部备案。入帐的同时要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在购入固定资产后,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同时均应进行计提折旧处理,计提折旧标准可以由自行制定,但根据税法规定房屋折旧年限不得低于20年,电子设备和工具等不得低于5年。
2、****购入的品种权,应在购入时计入无形资产。同时也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建立严格的领、退货制度。仓库入、退库单由保管员验收入库后开具,报分管领导签字后,财务部才能作为入帐凭证。存货的核
算方法应采用永续盘存制。采用永续盘存制有利于加强存货管理,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但工作量较大,适合采用财务软件进行帐务处理。因此加快实行电算会计化是****势在必行的一项工作。
二、健全、规范经费使用审批制度。
要严格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审批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日常经费报销应由经手人、证明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一把手签字报帐。财务人员应严格审核一切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帐,待手续完善后才能报销。
三、加强印鉴管理
财务人员应加强资金管理风险意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四、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人员按照会计档案整理方法进行规范整理。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统一归档至所部档案室。请各会计人员抓紧进行归档工作,在三月底之前将未归档的会计档案归档到位。
五、定期编报财务报表
各部门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将季财务报表上报一份至所部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科。
六、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各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岗位(含会计与出纳)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具备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并接受再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顺应当前单位发展的需要。因此,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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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