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班级:10机电工程学院工业工程2班 学号:3110000687 姓名:严冠波
在行政执法中,不少执法人员往往只重视具体法律规范的适用,而较为忽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正确理解和适用,其结果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导致了行政执法上的不适当和偏差,影响了行政管理目的的真正实现。因此,研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以此指导行政执法实践具有现实意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由三层意思构成:第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严格依法进行。换句话说,行政机关实施的管理行为是由法律事先设定好了的,行政机关只能按法律的规定去办事,而不能随意超越法律规定,否则就构成行政违法。第二,合法行政中的“法”法律渊源表现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第三,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即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从这一角度来看,合法行政原则实际上是公民权利本位观、政府义务本位观在行政法上的具体展现。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包括:第一,公平公正。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第二,考虑相关因素。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例如,税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能因为相对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第三,符合比例。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在行政执法中,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认识到,合法行政是前提,是基础,只有在合法行政的前提下,才能谈合理行政;另一方面,我们在坚持合法行政时,也不能忽视合理行政的重要性。那种只顾合法行政不顾合理行政或者只顾合理行政不顾合法行政的观念和做法都是错误的,我们要在执法中做到合法又合理,避免“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现象发生,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原则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如果政府有关信息不公开,那么,相对人的听证权和参与权就会形同虚设,因为相对人会因不知情而无法有效参与,从而导致法律由少数人垄断,形成法治上的霸权主义;第二,听取意见。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要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如果行政机关不注重听取意见,行政决定势必会导致片面和武断,因此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要有“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气度和胸怀;第三,要遵循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在行政执法中的必然要求,第四,要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四)高效便民原则
行政行为的过分迟延会严重牺牲公平和正义。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高效便民。高效便民是指行政机关能够依法高效率、高效益地行使职权,最大程度地方便人民群众。效率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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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的过程,是办事速度方面的要求;效益则针对行政管理结果,要求以较少的行政资源投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并且取得好的效果。高效便民,是衡量行政机关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也是决定行政机关能否真正落实服务于民宗旨的重要环节。高效便民原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遵守时限。即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作出,这是对行政机关高效行政的最低要求;第二,做效能机关。即要求行政机关办理行政事项在法定的时限内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第三,做服务机关。即行政机关要能急相对人所急,想相对人所想,给相对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消除相对人在办事中的人为障碍和非法定前置条件,使相对人办事顺利、顺心、顺畅。第四,给相对人程序上的最大便利。要以“流程最优、环节最少、审批最简、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给相对人提供程序便利。
(五)诚实守信原则
伴着中国行政法治化的进程,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行政机关的诚信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该条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因不诚信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负补偿责任。这标志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我国法律中得到了确认,有利于构建诚信政府,树立法律的信仰。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坚持诚实守信原则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考虑撤销行政行为对相关各方利益的影响,当撤销行政行为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能撤销;二是对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给予补偿。综上,当务之急,我国应当加快出台《行政补偿法》,使信赖利益保护范围扩大到包括行政许可在内的所有行政决定,因不诚实守信的行政决定造成相对人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予以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享有法定职权时,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论,权责统一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有权必有责。对于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来讲,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明白权力是人民给的,行使权力是有责任的。第二,权责必须对称统一。即有多大的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的责任。否则,如果权力过大责任过小,则虽有责任但不足以约束权力,反之责任过大权力过小,则职业风险太大导致人人都不愿涉足行政管理领域,公共利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第三,用权受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即使法律责任设定得尽善尽美,也将导致腐败;第四,违法要追究。违法要追究是保障权利运行规范正确、责任落实到位的最后手段,只有违法行为得到追究,才能确保“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原则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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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我的论文案例分析
一例高中生焦虑情绪一般心理问题的案例报告
山东省聊城第四中学 冀远
摘要: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中学生行为障碍的案例,通过对该生的行为纠正,探讨了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些方法。
关键词:焦虑 一般心理问题 认知疗法
一、一般资料
1.1 人口学资料
求助者张某 : 性别:男 年龄:18岁 身高 1.89米 高中三年级学生、学校篮球队队员
1.2个人成长史资料
张某的父亲长年在外打工,母亲在家务农。
张某是家中独生子,从小就受到爸爸妈妈的呵护,被视为掌上明珠。
张某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学习成绩在中游以上,在初中时喜欢上篮球项目。
张某性格倔强、固执。与人相处豪爽大方,办事不计后果。 张某个性追求完美,在篮球训练和比赛中喜欢听表扬,而对批评则反感甚至恼怒,赢球时欣喜若狂,输球时情绪低落。
张某生活自理、自主能力较差,依附性强。有惰性,脑袋十分聪明,但又不爱多动脑,此毛病在篮球场上也常有表现。
1.3 精神状态
求助者感知觉、记忆、思维没发现有异常现象,人格相对稳定,但注意力不集中,情绪焦躁,惶惶不安。
1.4 身体状态
求助者身高达1.89米,体格健壮,躯体医学检查未见异常。但经常失眠,常做与考试不顺有关的恶梦。
1.5 社会功能状况
学习缺乏主动性,不刻苦,缺乏毅力,没有钻研精神,上课走神,考试成绩明显下降。对篮球情有独钟,篮球训练活动不惜力气,球艺水平较高。
1.6 心理测验结果
SDS标准分为41分,SAS标准分为47分。
二、主诉和个人陈述
2.1 主诉
惶惶不安,失眠、常做恶梦已有约两个月的时间,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2.2 个人陈述
我叫张某,是高中三年级学生,参加聊城市高中篮球赛选拔没有出线,有些懊恼。随后参加了学校组织的考试,在考场上出现反常现
象。一见到试卷,就浑身发抖,大脑一片空白,特别在做数学试题时,更是紧张莫名,没做完题就退出考场。此后几天,一直感到心烦意乱,白天上课走神,晚上睡不好觉,噩梦连连,对学习失去兴趣。到医院求治,也没查出有什么疾病。
现在,篮球教练要求不能中断篮球训练,因为还要参加体育普招考试。我担心这样会影响学习,心里很矛盾。学习成绩下降对我压力很大,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还怕考不上大学。所以,前来咨询,寻求帮助。
三、观察和他人反映
3.1 咨询师观察结论
张某自己前来咨询,进门时有些犹豫,面带焦虑,尤其谈及考试问题和成绩问题就显得格外紧张不安,手足无措。但张某神志清醒,思路清晰,谈吐较为流畅,有强烈的求助意愿。
3.2 班主任反映
张某平时责任心很强,乐于助人,在学生中很有威信,性格也较开朗。他球艺高超,拥有一批拥护者和崇拜者。
但打球占用了他不少学习时间,他的学习状态极不稳定,成绩有明显下降,特别是这次考试,竟然有几科缺考,上课也经常走神,心不在焉,注意力分散,回答问题不着边际,为此还受到过批评。
最近一个阶段,老师布臵的作业也很难完成了,没有毅力克服学习上的困难;上课迟到,甚至有逃课行为。老师批评他时,他也臵之不理,甚至顶嘴,让老师非常被动,前后判若两人。
四、评估与诊断
4.1 心理状态的评估
张某属一般性心理焦虑问题。
4.2 诊断及诊断依据
根据求助者张某的自述、班主任的叙述和临床观察,求助者表现出焦虑不安和失眠多梦等焦虑症状。但张某心理问题反应强度并不强烈,仅限于情绪方面,认知、意志、行为较为正常,躯体化反应较轻,逻辑思维正常,没出现泛化。病程约有两个月左右,持续时间很短。焦虑状态影响到学习,社会功能受到一定影响。
4.3诊断区别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
4.3.1求助者张某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是统一的。张某的心理活动与客观环境一致,能主动前来求助,自知力完整,没有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
4.3.2张某的知、情、意、行等心理过程是协调的,此即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
4.3.3关于人格的相对稳定性,根据求助者张某自述和咨询时的临床观察,可以认定其人格特征是相对稳定的。
根据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判定三原则,可以确定张某是心理正常的人,并非精神病患者。
4.4鉴别诊断及依据
4.4.1排除严重心理问题
张某心理问题的起因不是较为强烈的威胁较大的现实刺激;刘某从产生痛苦情绪开始,持续时间在3个月以下;张某并未短暂地失去理性控制;张某没出现泛化现象。因此,可以排除严重心理问题和神经症性心理问题。
4.4.2排除焦虑性神经症
张某虽以焦虑为主要特征,但他的心理问题是:由明显的社会生活事件引起,即张某输了一场自己认为很重要的球,并且考试受挫,成绩下降导致焦虑情绪出现;他的社会生活实践、人格及其对社会生活事件的认知方式对他的心理问题都产生了重要作用;求助者仅以焦虑情绪为主要表现,并没引发其他身心反应;焦虑情绪仅仅两个月左右;他的心理问题有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没有出现显著的植物性神经功能紊乱,没影响到他的社会功能和逻辑思维,且没有泛化。而焦虑性神经症主要表现为焦虑,持久痛苦不能解决,社会功能受到严重影响,出现泛化和回避,反应与初始事件不相关,持续时间大于3个月或半年。所以,可以排除焦虑性神经症。
4.4.3排除躯体性疾病
张某到医院做过检查,没发现有任何躯体性疾病,临床观察也没发现身体方面有任何异常症状。
五、咨询目标的制定
经与张某共同协商,确定了咨询目标。
5.1 具体目标和近期目标
查找并认识产生焦虑情绪的根源,缓解焦虑情绪,让张某自己改变某些不合理认知,基本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状态。
5.2 长远目标和最终目标
彻底调整张某对特定事件的认知方式,彻底改正错误的习惯化的认知过程,使之改变到正确的认知方式上来,从而改变其情感和行为方式。
六、咨询方案
6.1 咨询方法和原理
咨询方法:贝克的认知疗法。
贝克认为,如果个体不能正确使用共同感受这一工具来处理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或是对自己自动化思维中某些错误观念不加以内省,或是过分按规则行事,无论哪种情况,都会造成认知歪曲,产生不良情绪和不适应的行为问题。改变失调的情绪和行为的最直接方式就是修改不正确的和功能失调的思维,认知咨询师教给求助者如何通过一种评价过程来确认这些歪曲的和功能失调的认知,通过与咨询师合作,共同努力,求助者学会把他的想法和现实中发生的事件区分开来,了解到认知对他的情感和行为的影响,甚至对环境事件的影响,咨询师教给求助者识别、观察和监督自己的想法与假设,尤其是那些消极的自动想法。通过纠正他的表层错误观念和核心错误观念,逐步使他提高对自己错误的认知过程和观念的认识,用新的思维观念代替旧的思维观念,用新的行为方式代替旧的行为方式。
6.2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2.1求助者的责任
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6.2.2求助者的义务
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尊重咨询师,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
6.2.3咨询师的责任
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6.2.4咨询师的义务
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
6.3 咨询时间和费用
6.3.1咨询时间
每周一次,每次50分钟,计划5次。
6.3.2咨询地点
学校咨询室。
6.3.3咨询收费
免费服务。
七、咨询过程
7.1 建立咨询关系
了解求助者的一般资料,确定主要问题,建立良好咨询关系。让求助者填写咨询登记表,说明心理咨询如何进行,解决什么问题,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询问求助者基本情况和成长过程,让求助者分析自己性格形成过程,找出造成心理问题的原因。
7.2 运用认知疗法进行心理咨询
7.2.1提问和自我审查
通过提问,发现诱发张某焦虑的主要因素是输掉了一场自认为比较关键的篮球比赛,考试失败和学习成绩下降给他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以上因素使其产生不正确的认知观念,如:认为“自己干什么都不中用了”,实际上就是暗示他在一切方面都是毫无价值的。
所谓自我审查,就是鼓励求助者说出他对自己的看法,并对自己的这些看法进行细致的体验和反省。通过特定的问题,使张某注意到被他忽略了的不合理信念。由于这些不合理信念就是他当前焦虑情绪和行为的认知基础,因此,对这些不合理信念重新加以体验和评价就能使他很快发现自己的认知过程是不合逻辑的,努力从这种不合理的认知框架中摆脱出来。
7.2.2 检验表层错误观念
所谓表层错误观念,是指求助者对自己的不适应行为的一种直接、具体的解释。
求助者因为篮球比赛受到挫折,从而质疑自己的学习能力和考试能力,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我向求助者提出建议,引导他从篮球比赛获得几场胜利的事实找到自信,进而让他意识到篮球比赛的胜负与学习考试能力是两码事,从而帮助张某纠正了表层的错误观念。
7.2.3 运用语义分析技术纠正核心错误观念
核心错误观念往往表现为一些抽象的与自我概念有关的命题,它们并不对应具体的事件和行为,也难以通过具体的情景加以检验。
张某因操场和考场上遇到挫折,引申出自己“干什么都不中用”的错误观念。我运用语义分析、认知重建等技术着手解决张某的核心错误观念。
7.2.4 进一步改变认知
对张某来说,仅仅通过语言使他获得积极情绪是不够的,还需设计一些特殊情景,于是,我建议张某主动配合体育教师恢复篮球训练,并有意识地参加小规模比赛,张某在训练和比赛中的积极表现,随时都可获得表扬和强化,并督促他反省获得强化后的情绪体验,使其获得愉快的情绪,并鼓励他做出更多的主动性行为。
7.2.5 认知复习
认知复习,就是布臵家庭作业,给求助者提出相应的任务,不仅是为了教给求助者新的技能,而且使他能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检验他的信念。
7.2.6 其他辅助治疗措施
在学习上、生活上多关心、多指点。组成帮扶团体对他进行帮扶,进而取得他的充分信任,使他觉得老师、同学在关心、爱护他。
利用学校篮球联赛而他所在的球队又连连获胜的有利时机,通过体验成功,使他享受融入集体快乐的喜悦,逐步克服消极情绪,培养有意识地调节控制情绪的能力,坚持下去就可形成稳定的情绪。
充分发动帮扶团体,帮助他改进基本的学习方法。如做事专注,合理分配时间,先易后难等。见到他有点滴进步,帮扶团体就给予肯定、鼓励。
八、咨询效果评估
8.1 求助者自我评估
咨询结束一个多月以后,张某再次来到学校咨询室,说自己已摆脱焦虑状态,自信心明显增强,篮球训练活动正常进行,上课不再走神,回答问题效果越来越好,还得到过老师的表扬。他愿意继续和我合作,并把在咨询过程中学到的知识用于日常生活和学习,争取考上理想的体育类大学。
8.2 咨询师的评估
咨询的具体目标和近期目标业已达到,张某的焦虑情绪基本消除,因此而导致的情绪低落、睡眠不足、自信心不足和学习效率低下等问题已逐步解决。
目前,张某对生活满怀信心,情绪也较稳定,冲动事件逐渐减少;对学习目的有了明确的认识,能坚持上满上好各门课程,成绩提高显著;任性、固执的个性有了缓和趋势。
咨询的具体和近期目标基本实现,求助者基本消除或缓解了焦虑情绪,由此而产生的学习效率低下、失眠等问题也逐步好转。但求助者还需要通过认知复习使他在实际生活中有更多的机会来巩固那些刚刚建立起来的认知过程和正确的认知观念,进一步学习使用新的思维方式和正常的情绪反应。只有当求助者在实际生活中能够做到完全按依靠自己来调节认知情绪和行为时,咨询才算达到目的。
参考文献
1、 许又新主编 .《神经症》,人民卫生出版社,19xx年 2、 郭念锋主编 .《心理咨询师(二级)》,北京:民族出版社,
20xx年8月第1版
3、 郭念锋主编 .《心理咨询师(三级)》,北京:民族出版社,
20xx年5月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