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第二篇:产地证明书的格式和填制要求
产地证明书的格式和填制要求
江苏汇鸿中鼎 李若宾 编
一、通用填制要求
1、产地证书的编号(CERTIFICATE NO.)
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2、出口方(EXPORTER)
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地区)名。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3、收货方(CONSIGNEE)
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地区)名。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如信用证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此栏不得留空。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4、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填写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若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例如:通过海运,由上海港经香港转运至汉堡港,应填为: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
5、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填写目的地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地)国别相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6、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由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一般情况下,该栏不填。
7、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
填写唛头。应按信用证、合同及#5@p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填写“按照#5@p”(AS PER INVOICE NUMBER)或者“按照提单”(AS PEER B/L NUMBER)。货物如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O MARK)字样。此栏不得空留,如唛头多,本栏目填写不够,可填写在第7、8、9栏内的空白处,如还是不够,可用附页填写。
8、商品描述、包装数量及种类(NUMBEER AND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填写商品描述及包装数量。商品名称要填写具体名称,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服装、食品(GARMENT、FOOD)等。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按具体单位填写,应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严格一致。包装数量应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注英文表述。如货物为散装,在商品名称后加注“散装”(IN BULK)字样。有时信用证要求在所有单据上加注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等,可加注在此栏内。本栏的末行要打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加添内容。
9、商品编码(H.S.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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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要求填写HS编码,应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此栏不得空留。
10、数量(QUANTITY)
此栏要求填写出口货物的数量及商品的计量单位。如果只有毛重时,则需填“G.W.”。
11、#5@p号码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填写商业#5@p号码及日期。此栏不得空留,为避免对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表述,如20xx年3月15日,则为: MARCH.15,2004.
12、出口方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填写出口人的名称、申报地点及日期,由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名并加盖有中英文的印章。
13、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CERTIFICATION)
填写签证地点、日期。 签证机构签证人经审核后在此栏(正本)签名,并盖签证印章。
二、一般原产地证书的格式和缮制
(一)一般原产地证书格式和作用
1. 一般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产地证”,又称:“普通产地证书”)
检验检疫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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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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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用:通常用予不使用海关#5@p或领事#5@p的国家(地区),以确定对货物征税的税率。
3. 出证单位:若信用证或合同未作具体规定,一般由检验检疫局出具。
(1)检验检疫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
(2)贸促会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
(3)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4)生产厂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其中,以第一种、第二种形式最具有权威性。
(二)一般原产地证书的申领手续
1.申领的时间:最迟于货物出运3天前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
2.申领所需要的文件
(1)提供规定格式并已缮制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单》一份;
(2)提供缮制完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一套(一正三副);
(3)提供出口商业#5@p正本一份;
(4)发证机构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如《加工工序清单》等。
(三)一般原产地证书的缮制要求
一般原产地证书共有l2项内容,除证书号(certificate N0.)由发证机构指定以外,其余各栏均由出口企业用英文规范打印。
1.e×porter(full name,address,country)(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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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填报出口商的企业全称、详细地址、国家全称。
(1)此栏不能填报境外中间商名称。即使信用证有规定也不可以。
(2)出口商名称要完整。若信用证项下,一般为受益人;若托收项下,一般为托收人。
(3)地址要详细完整,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和邮政编码。
2.consignee(full name,address,county)(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本栏填报本批货物最终目的地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全称。
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例1: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sea
例2:By S.S.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via Hong Kong
例3:On/after 06 Nov 2003 From Shantou to Hong Kong By Truck
4.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运抵国/地区)
一般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和国家,填报港口名称和国家(地区)名称。
5.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供签证机构使用)
本栏供签证机构对后发证书、补发证书、签发副本或其他事项加注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6.marks and numbers(唛头和包装号)
7.number&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件数和种类)
(1)包装件数和包装种类必须用英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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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NE HUNDRED ANDTWENTY(1 20)CARTONS OF WORKING GLOVES”。
(2)商品名称必须具体,8位HS CODE,不能填报笼统名称
8.H.S.code(商品编码):8位数或l0位数。
9.quantity or weight(毛重或其他数量)一
(1)若计量单位为重量,应标明毛重或净重。例如;“GW400k9”或“NW400kg”。
(2)用规范英文或缩写表示计量单位。如:件(Pieces/PCS)、打(Dozen/DOZ)等。
10.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5@p号码及日期)
11.declaration by the e×porter(出口商声明) :已事先印制,出口商在此声明栏空白处,由法人或手签人员签字并盖公章(有中英文)。并且还需填制申报地点、申报日期。
12.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签证机构证明已事先印制,签证机构在此注明签发地点和签发日期,签发日期不得早于#5@p甘期和申请日期。
三、普惠制产地证书
(一)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和概述
1.普惠制原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GSP产地证”,又称为:“FORM A(格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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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遍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
3. “格式A”(FORM A)使用范围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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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申领手续
1.申领的时间:最迟于货物出运5天前申请办理普惠制产地证书。
2.申领所需要的文件
(1)提供规定格式并已缮制的《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单》一份;
(2)提供缮制完毕的《普惠制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一正两副);
(3)提供出口商《商业#5@p》正本一份;
(4)发证机构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如《加工工序清单》等;
(5)如果出口商品含有进口成分,还应交纳《含进口成分受惠商品成本明细单》一式两份。
(三)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缮制要点
普惠制产地证FORM A共有l2项内容,其中,证书右上角标题栏已显示签证机构所编制的证书号(Certificate N0.),在标题横线上方必须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英文字样,即“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其他内容缮制要求:
1.goods consigned from(e×porter's business name,address,country)
2.goods consigned to(consignee’S name,address,country)(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银行接受开证申请人、提单通知人、#5@p抬头人等作为收货人
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as far as known)
填本批货物最终装运港、目的港或到货地点的名称,并说明运输方式。
4.for official use(供签证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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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留空,供签证机构加注说明时用。若为“后发”证书,签证机关在此栏加盖“ISSUED
RETROSPECTIVELY”红色印章。若为“副本”证书,签证机构在此栏加盖“DUPLICATE”章同时还注明“本证为某月某日签发第××号证书的副本,原证书作废”字样。(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al No DatedWhieh Cancelled)
5.item number(商品顺序号)
如果同一批出口货物有不同种类商品品种,则按每一项商品归类品种后,用阿拉伯数字“1”、“2”、“3”编一个顺序编号填入此栏。单项商品用“l”表示,或省略不填。
6.marks and number of packages(唛头和包装号)
7.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n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件数及种类)
8.origin criterion(see notes overleaf)(原产地标准)
9.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他数量):与一般原产地证相应栏目填法相同。
10.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5@p号码及日期):与一般原产地证相应栏目填法相同。
11.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证明):签证机构证明事先已印制签证机构批注四项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章;只签一份正本,副本不予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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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机构授权人手签。
(3)签发日期,与原产地证合理概念一致的日期。
(4)签发地点,具体的城市名和国家。
12.declaration by the expoder(出口商声明):出口商声明已事先印制,本栏须填写四项内容:生产国国名(英文)、进口国国名(英文)、申报单位签署,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正副本均须手签并盖章);申报日期、地点。
四、其他优惠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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