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 约 告 知 函
******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xx年向贵公司采购******,数量为117万只,因贵公司提供的光耦在1mA的CTR值不满足要求,我公司于20xx年9月23日通过德邦物流方式将117万只不合格产品全部退回贵司。
贵公司至今既未发货,也未退回货款。由于贵司的恶意拖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贵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性违约。我公司就退回货款事宜,多次与贵公司及贵公司上海办事处联系,但均未得到合理答复。
在此,我公司向贵公司提出如下要求:请贵公司在20xx年6月1日前将货款退回我公司,逾期,我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讨货款。
告 知人:*********有限公司 时间: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致告函
致 告 函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河南天龙电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公司)与贵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鉴于我司股东之间产生了严重的经济纠纷,在纠纷未解决之前,请贵单位能慎重对待并妥善处理与我司的财务往来,理由如下:
一、天龙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勇凭借其大股东优势地位,滥用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任意排挤、侵害其他弱小股东的权益,现其他股东一致表示,将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5@p专用章、法人印鉴等收回公司,暂由熊伟慧保管,以防止其做出更大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从而也防止公司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正积极的寻求司法救济途径。鉴于此,我司郑重告知贵单位,任何不具备法定手续而与贵单位进行财务往来的行为,贵单位应予以拒绝。
二、与贵单位建立业务关系的是天龙公司,而不是某一个人,更不是付勇,故双方所建立起来的合同关系的法律主体只能是贵单位和天龙公司,贵单位只能对天龙公司履行付款的合同义务,而不应该对其他第三人,包括付勇或者其指定的其他人。因此,我司再次垦请贵单位能积极的为我司办理转帐业务,对其他任何个人停止办理一切业务,同时对付勇或者其他个人采取虚假挂失公司印章、手续等非法手段,侵害公司财产权的行为,请拒办,并立即通知我司为盼。
鉴于事关紧急,我司采取此函告方式告知贵单位,实是情势所迫,有不当之处,请见谅!
河南天龙电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