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兰渝铁路LYS-4标工程指挥部
二0一五年安全包保责任状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兰渝铁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兰渝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兰渝铁路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兰渝公司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和《中铁十一局集团兰渝铁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兰渝铁路项目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安全责任目标
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扼制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具体安全目标如下:
1、杜绝职工(含民工)因工、非因工死亡事故;
2、因工重伤率控制在0.5‰、因工轻伤率5‰以下、非因公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
3、消灭危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和火灾事故;
4、杜绝因重大安全隐患被武广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而造成重大影响事件;
5、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购买率达到100%;
6、临时设施安全性评价率达到100%;
7、无我方负主要责任的汽车交通亡人事故;
8、无机械设备重大损失事故;
9、一次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1万元及以下;
10、年度安全生产创建设单位、施工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或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先进单位。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各施工队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由各洞口管理组组长及
施工队队长负责,认真学习各种专业的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负责落实到人,各洞口设置专职安全员2名。
2、安全员职责:
(1、)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2、)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3、)日常的安全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违反安全作业规程的立即制止和警告,对现场违规人员进行现场教育。
(4、)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5、)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
(6、)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7、)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8、)接受分部安全生产部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三、获奖条件与奖励
1、全年无员工因工、非因工死亡事故;无危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和火灾事故;无我方负主要责任的汽车交
通亡人事故;无机械设备重大损失事故;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并持证上岗;无一次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事故的,奖给施工队20000元,洞口管理组5000元,安全员2000元。
2、全年无员工因工死亡事故,员工非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杜绝危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和火灾事故;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内的事故;无我方负主要责任的汽车交通亡人事故;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并持证上岗,奖给施工队10000元,洞口管理组3000元,安全员1000元。
3、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获得建设单位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奖给施工队、洞口管理组、安全员各1000元。
四、处罚条件与罚款
1、发生一至二人死亡事故的,处以施工队20000元罚款,洞口管理组8000元罚款,安全员5000元罚款。
2、发生三至五人死亡事故的,处以施工队30000元罚款,洞口管理组15000元罚款,安全员8000元罚款。
3、发生六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处以施工队50000元罚款,洞口管理组25000元罚款,安全员,10000元罚款。
4、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达5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等级事故(属自然灾害除外),因存在安全隐患在兰渝公司及上级有关单位组织的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给予施工队5000元罚款,洞口管理组1000元罚款,安全员500元罚款。
5、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等级事故(属自然灾害除外),因存在安全隐患,在兰渝公司及上级有关单位组织的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并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施工队10000元罚款,洞口管理组2000元罚款,安全员1000元罚款。
6、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按奖励的条款对等处罚。
7、发生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重大责任事故按奖励的比例
对等处罚。
8、其他行政处罚按《中铁十一局集团兰渝铁路LYS-4标工程指挥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几点说明
1、此包保责任状的起止时间: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完工洞口签订包保责任状及签订包保责任状后发生调动时,按照月份进行兑现。
2、包保责任状一式两份(签订单位一份,中铁十一局兰渝铁路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存档一份),包保责任状兑现以中铁十一局兰渝铁路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存档文件为依据,如人员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兰渝铁路项目安质环保部;在年终兑现时,未签订包保责任状的单位或个人,视为弃权,不予兑现奖励。
3、对于出现事故,瞒报、谎报、不报的洞口,一经查实,给予双倍处罚。
4、由于安全问题被集团公司或业主进行经济处罚的项目,不予兑现。
5、各洞口主要领导人由1人兼任多职时,按其奖罚条款中1人的上限进行兑现。
6、已受到公司党委处分的,不再重复处罚。
7、奖惩按中铁十一局兰渝铁路项目安质环保部下发兑现包保责任状文件为准。
8、本安全工作包保责任状由中铁十一局兰渝铁路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中铁十一局兰渝铁路工程指挥部
项目经理: 20xx年 月 日
项目书记: 20xx年 月 日
安全总监: 2015
中铁十一局兰渝铁路
管理组组长: 2015
施工负责人: 2015
年 月 日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3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合同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方针,中铁十三局省体育馆项目部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
一、乙方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标准及本项目部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对施工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技术责任。
3、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原则,编织技术方案,使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的良好状态,在接军施工难点时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4、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5、参加项目安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编织对职工安全生产教材。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会议,对查出的事故提出技术性的整改措施。
6、参加项目的脚手架、模板工程、履带吊、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等检查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签字手续。
7、负责审批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签字入档。
8、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9、对项目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针对事故原因,编织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
二、奖励措施
(一)奖励
全年各项技术方案有效实施,未出现任何技术安全事故,按时完成施工进度,奖励10000元。
(二)处罚
1、全年因主观技术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下,罚款2000元,10000元以上的罚款3000元。
2、属于重大责任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上述罚金20xx年年终奖结算,奖金以年终奖形式下发,罚金从基本收入中扣除。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总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