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里塬学区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上里塬学区与个学校、幼儿园签订以下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步行。教育孩子需按照交通法的规定走人行道或靠道路右侧行走,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要遵守人行横道灯指挥;不能翻越护栏,走路时不看书、听随身听。
二、骑自行车。教育孩子要在非机动车道内或靠道路右侧骑行,横穿马路时要下车推行,通过路口时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突然强行、猛拐。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
三、乘坐摩托车。教育孩子按照交通法的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乘坐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骑乘摩托车戴好头盔。
四、乘坐接送学生机动车。学生坚决不乘坐农用车、报废、手续不全(无牌、证,未年检,无强险等)机动车上下学,不乘坐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机动车。 五、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三项制度,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月度通报制度、交通安全档案记录制度、校外大型活动交通安全备案制度。
六、学校、幼儿园要将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安全教育工作相结合;
七、学校、幼儿园应在校园开辟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及时张贴安全宣传图片;
八、学校、幼儿园应积极组织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每学年应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漫画比赛、交通安全文艺汇演等活动。
九、学校、幼儿园应安排专人维护放学期间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监督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学生。
十、学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状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责任,如果发生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上里塬学区 负责人:乔生茂 学 校 负责人:
二020xx年x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状
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状
为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龙山县大安小学与 )签订以下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步行。教育孩子需按照交通法的规定走人行道或靠道路右侧行走,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要遵守人行横道灯指挥。
二、乘坐摩托车。教育孩子按照交通法的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乘坐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骑乘摩托车戴好头盔。
三、乘坐接送学生机动车。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农用车、报废、手续不全(无牌、证,未年检,无强险等)机动车上下学,不乘坐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机动车。 四、幼儿园要建立三项制度,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月度通报制度、交通安全档案记录制度、校外大型活动交通安全备案制度。
五、幼儿园要将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安全教育工作相结合;
六、幼儿园应在校园开辟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及时张贴安全宣传图片;
七、幼儿园应积极组织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八、学校、幼儿园应安排专人维护放学期间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监督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学生。
十、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你园要根据责任状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责任,如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新兴幼儿园园长:
龙山县大安小学 :
二0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