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家教处理意见

时间:2024.4.27

张家口市教育局出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意见》

当前,个别教师有的在外面租房组织学生补课,有的相互介绍学生补课,有的在任课的班级里强迫、动员、暗示学生参加自己的补习班,甚至有人到了课上不讲回家讲的地步,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张家口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意见》,决定严查严惩公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以及民办学校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即日起,群众可通过市教育局电话(2561026、2561018)、电子邮箱

(zjkjyjsjk@126.com)依实举报和投诉。

三种行为属于有偿家教行为

《意见》明确:凡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以及上级转办的举报件等反映有偿家教行为的,市教育局将依据举报线索,通过调查取证,确认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有偿家教行为:

一是在职教师在工作日时间之外(含节假日),在学校、家中或租用场地并收取费用组织学生集中办班补课、文化艺术培训及托管服务的。

二是未经学校同意和教育局备案,在职教师私自到民办教育机构从事兼职、兼课、作业辅导等有偿教学活动的。

三是教师利用工作便利条件,为民办教育机构、个人组织推荐生源接受课业辅导、文化艺术培训及托管服务,并从中获利的。

有偿家教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解聘

《意见》指出,对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责令纠正,退清所有收费,并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其中,对有偿家教情节特别严重的教师,将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写出书面检查,退回全部违规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五年内不得评优选先、晋升职务、职称等。更为严重的,除给予以上处分外,还可以按照管理权限调离或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解聘。

此外,下列人员从事有偿家教,经查实,还应给予以下处理:特级教师、名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学科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从事有偿家教的,分别由市教育局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公办学校非在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责令学校直接解除聘用合同,全日制民办教育机构非在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建议学校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违规补课校长一同受罚

《意见》规定,对在职教师违反禁令的学校和校长要追究责任。其中,同一所学校年内被查实五例及以上的,将免去或建议免去其校长职务。


第二篇:办事处妇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安排意见1


富强巷社区妇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综治暨平安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构建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富强巷社区妇联将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面向我辖区家庭深入持久地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富强巷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平意见: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责任意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也是在家庭领域进一步发挥妇联职能的新拓展。

我社区妇联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创建整体规划,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始终贯穿于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维权工作,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激励社会各方面更加牢固地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创新机制,不断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我社区妇联要不断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水平和质量,不断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全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健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妇联干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2、强化责任,抓好落实。要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把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量化、细化、明确责任,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

3、培养典型,引导示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抓重点、抓亮点、抓特色,精心培育一批“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户,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做到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配合市妇联做好在7月中下旬召开的西宁市“平安家庭”示范户命名暨经验交流会,通过带动示范作用,使“平安家庭”走进千家万户。

三、加强宣传,不断营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氛围

我社区妇联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平安创建氛围。

1、面向妇女,拓展宣传广度。要以活动为载体,抓好主题宣传。面向家庭,拓展宣传深度。要以家庭为阵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宣传进家入户,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继承法》等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以德立家,以法护家的理念,渗透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唱响家和万事兴的主旋律。面向社会,拓展宣传力度。要以舆论为导向,抓好社会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主流媒体,采取专题宣讲、文艺演出、典型示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形成“人人讲平安、家家创平安、平安进万家”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指导,不断丰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内容

我社区妇联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

1、突出重点,注重提高家庭成员法律素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努力倡导尊老爱幼、互敬互爱、诚信友爱、互帮互助、邻里团结、热心公益等优良传统。

3、做好结合文章。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和 谐文明家庭”、“不让毒品进我家”、“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主题活动相结合,努力做到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五、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效

我社区妇联要以落实制度、强化举措为重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配合政府做好信访积案化解、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及善后各环节的工作,推动解决妇女儿童信访突出问题。

2、加强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要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家庭、社会矛盾,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推进“妇女之家”与妇女维权服务站的有机融合,力争做到“五清五帮”(流动人员底数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吸毒人员底数清、闲散青少年底数清、特困家庭底数清,开展矛盾调处、家庭暴力投诉和报警、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困难帮扶等维权服务)。要加强对一些吸毒人员、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教育救助工作,积极开展亲情帮教,帮助稳定家庭婚姻关系,积极鼓励刑释解教妇女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强对失足妇女和刑释解教妇女的帮助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健全信访制度及工作网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妇联信访制度及工作网络,加大落实《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和办信接访、信访信息管理、大要案件交办等相关配套制度

的力度,畅通妇女儿童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妇女维权热线、妇女维权服务站、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巾帼维权志愿者等社会化维权网络优势,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维权服务。

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我社区妇联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措施,激发群众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作实效,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得扎实、富有成效,为实现家庭和睦美满,社区文明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富强巷社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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