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与权限. 1
3.1 职责. 1
3.2 权限. 2
4 岗位任职资格. 2
4.1 学历与职称. 2
4.2 工作经历. 2
4.3 业务知识. 2
4.4 工作能力. 2
5 工作内容与要求. 3
5.1 制度建设. 3
5.2 培训计划管理. 3
5.3 项目开发与实施管理. 3
5.4 培训资源管理. 3
5.5 人才评价及开发管理. 3
5.6 劳动关系管理. 3
5.7 组织机构管理. 4
5.8 劳动定员管理. 4
5.9 岗位管理. 5
5.10 其他管理. 5
6 检查与考核. 5
6.1 考核权限. 5
6.2 考核内容. 5
7 报告与记录. 6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Q/GDW 003-20##-00701(国家电网公司标准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珂,刘文香。
本标准20##年9月首次发布。
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岗位任职资格、工作内容与要求、报告与记录、检查与考核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岗位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GDW 17-0170—20##-21004 培训经费管理标准
Q/GDW 17-0167—20##-21004 培训需求管理标准
Q/GDW 17-0169—20##-21004 培训实施管理标准
Q/GDW 17-0171—20##-21004 培训项目评估管理标准
Q/GDW 17-0168—20##-21004 专兼职培训师管理标准
Q/GDW 17-0175—20##-21004 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标准
Q/GDW 17-0162—20##-21003 劳动合同管理标准
Q/GDW 17-0150—20##-21001 组织机构管理标准
Q/GDW 17-0155—20##-21003 人员调配管理标准
3 职责与权限
3.1 职责
3.1.1 贯彻执行国家、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规定。
3.1.2 协助主任履行部门职责。主任外出时,在授权及分管范围内代理主任职责。
3.1.3 协助主任组织开展员工培训需求分析,审核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1.4 协助主任监督培训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估。
3.1.5 协助主任指导各专业部门、基层单位教育培训开展工作。
3.1.6 协助主任做好部分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培训取证、复证及继续教育工作。
3.1.7 协助主任指导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培训工作。
3.1.8 协助主任监督控制年度培训经费预算、支出。
3.1.9 协助主任做好退伍军人岗位培训管理工作。
3.1.10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1.11 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公司有关组织机构、劳动用工、劳动定员、劳动关系等劳动组织方面的规定。
3.1.12 组织开展机构编制、定额定员管理。
3.1.13 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管理。
3.1.14 组织开展劳动岗位、员工配置、员工调动、人员借用管理。
3.1.15 承办公司本部机构编制和岗位管理,及员工档案、行政印章管理。
3.1.16 开展劳动制度改革和劳动标准管理工作。
3.1.17 对所属处室员工的日常管理、培养和考核。
3.1.1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各处室的配合工作。
3.2 权限
3.2.1 在主任的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及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提出计划、建议、组织实施、奖励与处罚的意见。
3.2.2 针对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向主任提出奖励和处罚建议。
3.2.3 检查监督公司所属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并提出建议。
3.2.4 检查监督公司所属单位劳动关系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3.2.5 检查监督公司所属单位劳动定员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3.2.6 检查监督公司所属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并提出建议。
3.2.7 对本处室人员进行绩效管理。
4 岗位任职资格
4.1 学历与职称
具有人力资源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2 工作经历
一般应具有人力资源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3 业务知识
4.3.1 熟悉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规定。
4.3.2 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人事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4.3.3 了解电力系统相关专业的工作和流程。
4.3.4 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及方法。
4.3.5 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用工政策规定。
4.3.6 掌握劳动组织管理的一般原则、方法,熟悉组织机构设置、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定员管理、岗位设置等工作的原理和方法。
4.3.7 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人事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4.4 工作能力
4.4.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守秘密。
4.4.2 具有较强的业务实施和应变能力。
4.4.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4.4 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设备和计算机技术。
5 工作内容与要求
5.1 制度建设
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完善公司人力资源各项配套政策及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5.2 培训计划管理
5.2.1 依据国家电网人资〔2006〕208号《国家电网公司教育培训管理暂行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岗位业务竞赛》(豫电人资(2009)589号)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培训班管理办法》豫电人资(2009)981号,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在部门主任领导下,组织编制公司人才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
5.2.2 根据公司Q/GDW 17-0170—20##-21004《培训经费管理标准》,在部门主任领导下,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教育培训专项计划,检查、指导各分子公司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5.2.3 根据公司Q/GDW 17-0167—20##-21004《培训需求管理标准》,在部门主任领导下,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公司年度培训和竞赛调考项目计划。
5.3 项目开发与实施管理
5.3.1 根据公司Q/GDW 17-0169—20##-21004《培训实施管理标准》,在部门主任领导下,积极开展培训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培训项目评估工作,审定评估结论,并提出改进建议。
5.3.2 根据公司Q/GDW 17-0171—20##-21004《培训项目评估管理标准》,在部门主任领导下,组织开展公司重点培训项目开发、培训课程体系设计工作。
5.3.3 指导集体企业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5.4 培训资源管理
5.4.1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在部门主任领导下,申报购置培训设施设备等。
5.4.2 根据公司Q/GDW 17-0168—20##-21004《专兼职培训师管理标准》,组织开展专、兼职培训师选聘、培养、使用、考核等工作。
5.5 人才评价及开发管理
5.5.1 根据公司Q/GDW 17-0175—20##-21004《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标准》,在部门主任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考核工作。
5.5.2 根据公司Q/GDW 17-0173—20##-21004《专家管理标准》以及公司专业人才评价管理办法,在部门主任领导下, 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评审和管理等工作,督导基层单位技术技能人才建设管理。
5.5.3 根据公司Q/GDW 17-0172—20##-21004《学历教育管理标准》,在部门主任领导下,协助管理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工作。
5.6 劳动关系管理
5.6.1 按照Q/GDW 17-0162—20##-21003《劳动合同管理标准》,就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合同管理流程等内容,对公司系统各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
5.6.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豫电人资〔2007〕1263号《河南省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对公司系统各单位相关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6.3 检查指导公司系统各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情况,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6.4 按照豫电人资〔2009〕714号《河南省电力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豫电人资[2011]1749号《河南省电力公司员工配置管理办法》,对公司系统各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和员工配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
5.6.5 按照豫电人资〔2007〕1263号《河南省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组织公司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与公司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台帐和劳动合同变更情况台帐。
5.7 组织机构管理
5.7.1 根据公司党组对组织机构管理的要求,对所属单位组织机构设置进行指导。
5.7.2 按照公司Q/GDW 17-0150—20##-21001《组织机构管理标准》,提出所属单位设置、调整、撤销的建议,经公司审议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批复意见,履行公司所属单位设置、调整和撤销的工作手续。
5.7.3 根据公司Q/GDW 17-0150—20##-21001《组织机构管理标准》,审核所属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批复意见,经公司审议通过后,承办批复手续等具体工作事项。
5.7.4 按照豫电人资〔2007〕619号《河南省电力公司非常设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公司本部非常设机构的设置、调整、撤销工作建议,经公司审议后,承办非常设机构的设置、调整、撤销工作手续。
5.7.5 根据豫电〔2001〕1104号《关于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办理公司本部行政印章的刻制、更换、收缴工作。
5.8 劳动定员管理
5.8.1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安排,参与定员标准制(修)订工作。
5.8.2 依据Q/GDW17 20##-2011《人力资源手册》、Q/GDW 247-2008《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和豫电人资〔2011〕923号《河南省电力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和流程,每年定期组织公司系统各单位开展劳动定员测算工作,对公司系统各单位定员测算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查核定,对各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核增的标准外定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分析和调整测算结果,形成全省劳动定员测算结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分解下达各单位定员。
5.8.3 按照公司定员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定,对非供电单位定员总量、人员编制进行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定员定编方案,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8.4 依据豫电人资〔2011〕923号《河南省电力公司供电企业劳动定员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对公司系统各供电单位达到劳动定员标准水平的程度进行的总体评价,组织各供电单位开展自评价,审核各单位自评结果并报国家电网公司核准。
5.8.5 依据豫电人资〔2009〕714号《河南省电力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及豫电人资〔2009〕1397号《供电企业劳动定员工作三年规划》,对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劳动定员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通过信息系统监控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控制各单位用工水平,引导优化人力配置,按照定员标准组织生产。
5.9 岗位管理
5.9.1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5.9.2 参照Q/GDW 246-2008《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岗位分类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岗位设置方案,遵循职责清晰、精干高效、因事设岗的原则,制定适合公司本部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国网公司备案。
5.9.3 以国网公司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对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复。
5.9.4 督促公司系统各单位落实批复过的岗位设置方案并组织检查。
5.9.5 按照Q/GDW17 20##-2011《人力资源手册》要求,组织办理公司系统新设、变更、撤销岗位的有关手续。
及时编制公司本部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并对公司系统各单位岗位设置调整方案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批复。
5.10 其他管理
5.10.1 根据领导要求,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评价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5.10.2 完成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工作。
5.10.3 依据豫电人资〔2011〕1918号《河南省电力公司人员借用管理暂行办法》和Q/GDW 17-0155—20##-21003《人员调配管理标准》,开展员工配置工作,负责员工调动、人员借用管理,形成“员工调动通知”。
5.10.4 根据豫电人资〔2011〕1863号《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集体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司系统集体企业岗位设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5.10.5 指导本处室工作人员上报劳动组织报表和工作总结。
5.10.6 依据培训计划,完成本处室培训工作。
5.10.7 按照绩效管理体系要求,负责本处室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
5.10.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 检查与考核
6.1 考核权限
本岗位由人力资源部主任负责检查考核。
6.2 考核内容
对本岗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考核内容
7 报告与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所形成的报告与记录。
表2 报告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