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
开展“四讲四做”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文明办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师生思想道德素质、诚信品质,促进图们教育和谐、待续发展。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四讲四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增强师生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为重点,以解决突出道德问题为突破口,在全市中小学师生中开展“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高个人品德”教育活动。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四讲四做”活动,大力弘扬“团结、创新、实干、争先”的图们精神,全面提升师生道德素质,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最终实现提高师生文明素质,提升学校文明程度的总体目标。
三、活动内容
“四讲四做”即:讲社会公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讲职业道德,做一个敬业奉献的人;讲家庭美德,做一个孝老爱亲的人;讲个人品德,做一个助人为乐的人。
(一)讲社会公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广泛开展以讲公德、讲诚信、讲责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师生树立诚信价值观念,自觉履行诚信道德责任。加强校园诚信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诚实守信意识,认真开展“诚信学校”、“诚信班级”、“诚信教师”、“诚信学生”、“诚信考场”等建设和评选活动,在全市中小学营造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二)讲职业道德,做一个敬业奉献的人
大力加强以爱岗敬业、服务奉献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在中小学中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学校”、“家长满意教师”、“党员示范岗”、“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提升敬业奉献意识,促进学校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中小学在“四讲四做”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图们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讲家庭美德,做一个孝老爱亲的人
以孝老爱亲为主题,大力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促进形成孝老爱亲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孝老爱亲活动,倡扬文明家风,引导教师正确处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形成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氛围。认真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导教师崇尚家庭美德,重视敬老爱老和科学教子。在中小学积极开展孝道
教育,弘扬孝德文化,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孝德文化进学校,从而提高全市师生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责任意识。
(四)讲个人品德,做一个助人为乐的人
以“爱国明礼、自立自强、公道正派、勇于担当、团结互助”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做文明有礼图们人”等活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相互关爱、与人为善的良好社会风尚。各中小学要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真正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逐步养成乐于助人的好品德,使助人为乐蔚然成风。
各中小学要结合自身特点,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好“四讲四做”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力争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图们形象我来塑”、“图们形象我代表”的责任意识、“图们发展我参与”的创业意识和“图们事情我来做”的主人翁意识,做具有“团结、创新、实干、争先”精神的文明图们人。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把“四讲四做”活动作为全面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文明图们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各中小学要全面调动师生和家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师生广泛参与,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切实把“四讲四做”活动渗透到学校建设的各个领域,使之成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四讲四做”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国旗下的讲话、板报、墙报、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四讲四做”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活动中的新经验、新成效,使“四讲四做”活动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深入人心。
(四)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各中小学要按照活动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载体,有计划地开展活动。要以载体促活动,以活动促实效,确保“四讲四做”活动扎实、深入、有效地开展。教育局将跟踪督查各中小学工作落实情况,对各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各中小学请于4月20日之前将活动实施方案上报给基础教育科,并认真做好“四讲四做”活动开展情况的上报工作。联系电话:3665107,电子邮箱:tmpjk@163.com。
20xx年4月9日
第二篇:民宗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四争创”活动实施方案
义马市民族宗教局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四争创”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宗教界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义马市开展“四争创”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四争创”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载体,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基础工作,是维护稳定、抵御渗透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有效途径,是宗教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开创新局面的需要。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引导信教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各责任单位要在认真分析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尤其是各办事处要进行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讲明“四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使全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都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二)学习政策,明确标准
全市各责任单位,组织宗教界认真学习宗教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模范宗教团体条件》、《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条件》、《爱国爱教模范教职人员条件》、《爱国守法文明致富信教群众条 - 1 -
件》。通过学习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达到主动参与“四争创”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四争创”活动涉及面广,各责任单位在层层动员、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搞好试点,并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各类宣传工具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不断总结先进经验,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扩大活动效果。
(四)检查验收
市宗教局将对各责任单位“四争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活动开展好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信教群众适时予以表彰。同时,对于行动不力、活动进展缓慢、效果差的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通报批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四争创”和活动,市宗教事务局成立工作机构,负责全市的“四争创”活动,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四争创”活动顺利实施。
四、几点要求
(一)制定方案,稳步推进
“四争创”活动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有效载体,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重点。各责任单位要对本辖区宗教工作现状进行认真分析,吃透情况,制订开展“四争创”活动的具体方案,将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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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组织,不走过场
各责任单位要提高对开展“四争创”活动的认识,精心组织,对照活动要求和工作标准,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
(三)注重实绩,讲究实效
通过开展“四争创”活动,全面落实宗教政策法规,解决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制止非法、违法宗教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激发广大宗教群众爱国爱教的热情,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走入规范化的轨道;充分调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信教群众参与到奔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来,形成良好的宗教工作机制,确保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附件:1、模范宗教团体条件
2、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标准
3、爱国爱教模范教职人员条件
4、爱国守法文明致富信教群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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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模范宗教团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
二、团体班子成员遵守本协会章程,并能模范执行,按照章程规定积极开展工作。
三、团体班子团结。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大事集体研究,小事各负其责。工作上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不搞教派纷争,不搞无原则纠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办理宗教事务公开、公正、公平。
四、积极宣传、模范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宗教教务活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受境外宗教势力支配,不接受境外办教经费和津贴,有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制度和措施,本团体所属区域内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不出宗教渗透的问题。
五、团体工作制度健全。有会长(主席)办公会制度,常委(常务理事)会议制度,委员(理事)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政治学习制度等。
六、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宗教事务管理。积极推行民主办教,积极推行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对信教群众的法规政策教育,积极开展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积极有计划地培养爱国爱教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力量,积极支持寺观教堂搞好自身建设,积极带动寺观教堂兴办利国利民、服务社会的公益和自养事业,积极指导寺观教堂宣传宗教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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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通过合法渠道向政府反映宗教界的意愿。在发生涉及民族、宗教纠纷的事件时,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做工作,主动化解矛盾,不参与、不支持、不组织集体上访,不声援、不串联、不散发传单,不在互联网和大众传媒上炒作。积极抵制和制止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发现非法、违法活动和境外宗教渗透情况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八、积极开展解经、讲经活动。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内容,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解释,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政治文明建设、经济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为建设富裕中原、和谐中原、美好中原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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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标准
一、组织完善
(一)民主管理组织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产生。
(二)民主管理组织经过宗教部门备案。
(三)民主管理组织人员名单及分工上墙。
(四)重大事务、教务、财务等事项由民主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并有文字记录。
(五)在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本县(市)区宗教部门监督电话。
二、制度健全
(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学习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教务活动管理制度(含教职人员管理、宗教用品管理、抵御渗透等内容)、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治安和消防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文物保护制度(有文物的场所必须建立)。做到公开张贴,接受信教群众监督。
(二)有公章、印鉴管理办法,使用规范。
(三)有专人、专柜负责管理档案,档案资料保存完好,借阅、使用、交接等规范有序。
三、活动规范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违纪活动。
(二)认真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在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三)教务活动年度有总安排,每月有活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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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讲经布道内容必须符合宗教教义教规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五)场所内发生的重大事项要有文字记录。
(六)建立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含传道员、海里凡)和信徒基本情况登记簿。宗教教职人员必须到宗教管理部门进行合法备案。
(七)有固定的宣传公告栏。
(八)有宗教活动场所内人员活动注意事项。
(九)有抵御渗透的措施,建立有境外人员来访登记册。
(十)财务公开,帐目日清月结。财务管理、票据报销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有会计、出纳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无公款私存现象,每半年通过公告栏公布一次较为详细的账目。
(十一)重大宗教活动和突发事件有处置预案。
(十二)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宗教和睦的事件。
四、服务社会
(一)在讲经布道时经常有爱国爱教和为社会做贡献的内容。
(二)在宣传栏内经常有科学技术知识和引导信徒发展生产劳动致富的宣传内容。
(三)经济条件好的宗教活动场所能够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五、环境优美
(一)场所布局合理、设施完好。
(二)院内无垃圾、杂草,无杂物堆放,物品、车辆摆放整齐。墙壁干净整洁,无乱写乱划,无电线乱拉乱扯。窗明几净,门窗玻璃无破损。宗教活动设施摆放整齐、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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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场所内无“四害”,厕所经常消毒,无蚊蝇。
(四)有防火、防盗措施,无安全隐患,门卫、值班制度坚持良好。
(五)有消防设备,并能坚持定期检查更新,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符合消防部门验收标准。
(六)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用语文明,精神面貌良好。
(七)绿化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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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爱国爱教模范教职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
二、模范遵守本宗教团体章程,在宗教团体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能模范遵守。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讲经、解经活动。
四、模范执行宗教政策法规。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自觉抵制境外宗教渗透,不受境外势力支配,不接受境外办教经费和津贴。不组织、不参与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发现非法、违法活动和境外渗透情况及时向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宗教团体或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五、积极维护宗教和睦。积极维护宗教间的友好团结,积极维护本宗教内部团结,不搞“门宦”制度,不搞教派纷争,不另立新教派。
六、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通过合法渠道反映民族宗教界的意愿。在发生民族、宗教纠纷时,积极主动化解矛盾,配合党和政府做工作。不支持、不参与、不组织集体上访,不声援、不串联、不散发传单,不在网上和大众传媒上炒作。
七、模范履行职责,精通宗教教义、教规,解经、讲经水平高。积极挖掘并宣讲宗教教义、教规中爱国奉献、和平友爱、和谐互助、和睦团结等符合社会发展、时代进步要求的内容,教育引导信教群众为建设富裕中原、美好中原、和谐中原积极做贡献。
八、宗教操守好,信教群众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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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爱国守法文明致富信教群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积极参加宗教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积极学习、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自觉抵制境外宗教渗透。不参与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发现非法、违法宗教活动问题及时向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宗教团体或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三、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在发生民族、宗教纠纷时,不参与、不组织集体上访,不声援、不串联、不散发传单,不在网上和大众传媒炒作。并能主动作稳定工作。
四、守宗教教义、教规,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五、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奉献社会。并能带动周围群众致富奔小康,积极为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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