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地方税务局
内控预警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全局干部规范执法、廉洁从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及总局纪检组《关于加强税务系统廉政预警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和甘肃省地税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内控预警机制,把握廉政建设工作规律,从中发现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为税收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基本任务
结合区局工作实际,针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广泛的信息采集、分析评估与结果运用,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预警监控,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倾向性行为开展预防和警示,对存在轻微问题的苗头性行为进行控制和纠正,对突发的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和处置。
三、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内控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区局决定,成立内控预警机制实施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监察科,主任由监察科长兼任,成员由监察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征管科、税政科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廉政预警机制实施的日常工作。各单位(部门)的兼职纪检监察员或者指定专人确定为预警信息员,负责本单位(部门)内控预警机制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
四、廉政预警监督
区局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聘请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督员,各单位(部门)要建立政风行风监督点,定期走访(暗访)和发放政风行风问卷调查,组织开展各类评议活动。及时了解税务干部公正执法、纳税服务、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五、预警信息采集内容
预警信息采集着重搜集地税部门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执法风险环节、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反映国税人员廉政勤政、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不良信息为主要内容。
(一)税收执法权方面:
1、税源监控管理环节的不良信息;
2、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环节的不良信息;
3、税额核定、征收环节的不良信息;
4、税务稽查环节的不良信息;
5、纳税评估、行政处罚环节的不良信息;
6、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环节的不良信息;
7、税务执法文书填开、送达、签字等环节的不良信息。
(二)行政管理权方面:
1、干部选拔任用、调配工作环节的不良信息;
2 、固定资产购买和处置环节的不良信息;
3、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环节的不良信息;
4、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问责环节的不良信息;
5、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方面的不良信息;
6、纳税服务制度落实方面的不良信息。
(三)廉政勤政和工作作风方面:
1、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良信息;
2、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不良信息;
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制度落实等方面的不良信息。
六、预警信息采集方法和报送
(一)内部预警信息采集
1、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掌握提供的异常信息;
2、廉政预警信息员每月报送本单位(部门)的异常信息;
3、各职能科室提供的绩效考核和各类工作目标考核提供的异常信息;
4、区局组织开展的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中提供的异常信息;
5、各类税收工作监控系统提供的异常信息。
6、税务稽查案件查处过程中提取的异常信息;
7、在信访举报、政风行风投诉中提供的信息;
8、“12366”纳税服务咨询过程中提取的异常信息;
9、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中发现的异常信息;
10、其他渠道收集的异常信息。
(二)外部采集
1、党政、纪检部门、新闻媒体等单位反映的异常信息;
2、聘请的特邀监察员、义务监督员提供的异常信息;
3、开展政风行风问卷调查、民主评议等活动中反馈的异常信息;
4、公、检、法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中提供的异常信息;
5、上级部门下派、政府部门转来和直接受理的信访举报以及明查暗访活动中反馈的异常信息;
6、其他渠道收集的异常信息。
(三)预警信息报送
预警信息员对收集的一般的、常规的预警信息,每月5日前向区局预警机制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的预警信息;对重大案件的预警信息,除及时向廉政预警机制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外,还要上报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并附翔实的情况说明材料。
八、预警信息分析、核实、处理
内控预警机制评估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的预警信息,认真筛选、梳理、分析和归纳,进行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分析,找出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形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分析报告,上报区局党组。
对有待进一步核实的信息,预警机制评估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采取谈话了解、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形成分析报告。
对预警信息经调查分析核实,认为需要实施预警措施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构成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预警信息评估
预警机制评估实施领导小组针对分析报告,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工作规程为依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按存在问题的风险大小、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的情况,确定蓝色、黄色、红色预警等级及预警措施。
十、预警等级和责任追究
预警等级设立以下三类:
(一)蓝色预警:为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能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或要求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预防问题重复发生而实施的预警。
(二)黄色预警:对已经发生了违纪违规问题,但情节比较轻微,或在各项测评中满意率较低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的预警。
(三)红色预警:对已经发生了违纪违规问题,但情节较重或存在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的预警。
预警处置种类
(一)批评教育
由所在单位向预警当事人指出存在问题的危害性,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诫免谈话
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预警当事人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帮助分析原因,从主观上剖析思想根源,要求其就存在的问题做出说明和改正承诺,提出改正措施。
(三)责令改正
向预警当事人告知存在问题,责令立即改正,并将改正后的情况,书面报告预警机制评估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调离岗位
预警当事人存在的不良问题,已经影响到本单位廉政建设、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等,由预警机制评估实施领导小组提议,对其调离岗位,重新安排工作。
(五)待岗学习
预警当事人屡教不改,思想认识不到位,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由预警机制评估实施领导小组提议,对其待岗学习。
(六)经济惩戒
个人受到廉政预警后,除给予以上预警处置外,同时并处扣发绩效管理考核奖金或其他奖金、补贴的经济惩罚。
(七)预警机制实施领导小组认为可以采取的其他预警措施。
十一、责任承担和结果应用
(一)个人受到蓝色预警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的处理。并扣罚个人绩效管理考核奖金200元。
单位受到蓝色预警的,责令单位负责人要加强管理教育,限期改正存在的问题。
(二)个人受到黄色预警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改正的处理。并扣罚个人绩效管理考核奖金500元。
单位受到黄色预警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扣罚个人绩效管理考核奖金600元。责令限期改正存在的问题。
(三)个人受到红色预警的,给予调离岗位、待岗学习的处理。并扣罚个人绩效管理考核奖金1000元;同时上追一级领导责任,扣罚该领导绩效管理考核奖金500元。
单位受到红色预警的,对单位负责人给予免职或调离岗位的处理,并扣罚个人绩效管理考核奖金1500元。对单位进行重点整顿,责令限期改正存在的问题。
发生以上三种廉政预警行为,并给国税机关造成了重大的影响,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的,均按国家公务人员违纪违法惩处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廉政预警结果的运用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业绩评定相结合。在各类评先选优中,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被预警单位和个人发生问题的严重程度,启用否决权。
十二、处理申辩 、答复及存档
被预警单位和个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局预警机制实施领导小组申辩。
预警机制实施领导小组,应当自接到申辩材料次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预警处理决定执行后,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将全部资料立卷、归档,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一:
甘州地税局内控预警信息采集表
附表二:
甘州区地税局内控预警审批表
附表三:
甘州区地税局内控预警告知书
第二篇:宜昌市国家税务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瑞丽市地方税务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实现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根据德宏州地方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州局决定在我局推行内控机制建设试点,并从明年元月1日起在全州地税系统推行。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按照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加强权力制约为主线,以严格风险防控为抓手,以明确权责分配为基础,以优化工作流程为重点,以完善制度规定为保障,构建分权合理、责任明晰、流程规范、制度完备、制约有力的内控机制,促进权力正确行使,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风险,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部门岗责体系。依照法律、法规、“三定”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不相融岗位分离、分权制衡的原则,准确界定各部门的行政管理、税收执法和人财物管理权限和职责,科学设置部门岗位,细化明确部门岗位职责,编制部门岗责手册,建立分权合理、责任明晰、权责统一的部门岗责体系。
(二)科学实施风险管理。采取组织干部自查自找、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评议、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方式,查找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权等权力运行中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点;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级别;按照“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的要求,针对权力运行风险点制定风险预警防控制度,建立防控措施。
(三)优化部门工作流程。按照“严密、精简、协调、制约、高效”的原则,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优化运行程序,制定作业标准,建立权力运行的过程制约、程序控制等内控措施,并据此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形的方式予以表达和固化。
(四)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依托“CTAIS2.0”征管信息系统,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全程可查可控;整合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管理、财务管理、基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运
用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五)完善权力运行制度规范。对部门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行清理、修订和补充,消除制度盲区,堵塞制度漏洞,建立用制度管人、用权、办事的部门管理机制,形成科学、完备、管用、有效的部门制度体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平台,明确公开的时限、范围、方式,实行权力在阳光运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监制度执行监督查检制度,加大督办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方法步骤
按照省局明确今年内全系统全面实施内控机制的工作目标要求,全市国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采取采取边试点边推行的方式进行,市局机关和试点单位枝江市国税局7月底以前进行准备,8月实施。其他单位8月底前进行准备,9月起实施。各单位推行内控机制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制定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会议动员等形式,深入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宣传动员,明确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深刻领会内控机制的内涵、内容、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内控机制建设的制度办法。
(二)实施阶段。运行内控机制的制度办法,并注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提高阶段。总结经验,分析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完善,提高机制建设的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内控机制建设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是深化“两权”监督制约的重要抓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发生的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内控机制缺失导致的权力失控是重要原因,内控机制建设已成为当前国税机关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建立内控机制是省局的统一部门,也是市委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的重点内容,要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工作,摆在十分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局成立许泽新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本单位试点工作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直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本单位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精心组织,积极创新。各地要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在充分学习理解内控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合理分权、流程管理、风险管理等内控方法,有针对性地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配置权,围绕关键风险点规范程序,融入信息化运行的要求,并针对具体权力事项采取有效的补充措施,切实保证内部控制效果。
(四)及时反馈,加强督导。各单位要积极与市局沟通,对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和探索出的有效经验做法等,要及时向市局反馈。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的单位,市局将严格问责,保证内控机制建设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