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押运员告诫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管理,落实安全运输驾驶责任,结合运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的驾驶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驾驶员告诫的范围:
1、禁止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禁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禁止酒后开车;
4、禁止人工自流供油;
6、禁止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7、禁止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货车的。
8、禁止载运危禁物品;
9、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10、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11、禁止私自带学徒开车;
12、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13、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14、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15、禁止严重超载、超速的。
16、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禁止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四条 安全告诫书存入公司内部员工劣迹档案,并向交通行业和公布告诫情况。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篇:驾驶员、押运员职责
驾驶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制度和规程,服从指挥与分配,热爱工作岗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行驶证等证件齐全有效。
(3)保持良好驾驶作风,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切实做到“三先、五慢、七不超”。三先:会车时先慢、先让、先停。五慢:通过繁华街道慢;过窄桥、隧道慢;转弯、下坡慢;过窄路、交叉路口慢;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慢。七不超:过桥梁、涵洞不超;前车不让不超;前车正在超越其他车辆时不超;对面来车不超;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不超;转弯不超。
(4)掌握烟花爆竹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熟悉烟花爆竹装卸、运输操作要领,装卸时不远离车辆。
(5)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严禁酒后开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超员和同时装运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切实执行出车前、行车中、回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检查工作,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8)保证行车安全,如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押运员安全职责
1、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
2、在执行押运任务时,应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得中途离岗、漏岗,必须进行全程押运。
3、装货时必须对烟花爆竹包装、捆扎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及规定的要及时处理,确认后安全后方可运输。
4、装货前必须对车辆随车灭火器、阻火器、静电接地带、接地夹等进行安全检查,使之符合相关规定。
5、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6、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定》、《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7、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名称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押运人员担任现场指挥,110、119到现场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8、在库房装卸货时要服从对方调度、安全人员指挥、检查、监督装卸全过程,并检查本车辆货物装运安全,不得
将性质抵触的烟花爆竹同车混装,不得超载。
9、在装卸时,如遇闪电、雷击或附近发生火警爆炸立即关闭车厢停止作业。
10、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损。
11、押运人员应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携带火种或穿铁钉的鞋进入一、二级重点防火现场。
12运输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有权及应该制止驾驶员违章、违规行为,并随时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
13、装卸货时押运人员不得离开现场,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
14、临时停车时车上货物必须留有一人监管。
16、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
17、不泄露公司产品销售、材料采购渠道和生产技术,严守公司机密。押运员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