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材料目录
1、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2、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回执
3、工资集体协议
4、职代会报告表
5、工资集体协议公示情况记录
6、关于协商签订《 工资集体协议》的说明
7、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
8、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决议
9、董事会(单位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记录
10、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工会主席身份证明书
12、工资协商代表登记表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公司(厂)总经理: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和《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有关员工工资增长问题的规定,需要双方就本年度的增资幅度进行集体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地增加员工的工资,本会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1、员工工资增长幅度
2、超时加班费计算基数
3、带薪年休假问题
4、调整本公司最低工资标准
5、职工奖励办法
6、职工保险福利待遇
7、女职工有关特殊保护事项
二、正式协商的时间、地点
1、时间: 建议定于 年 月 日进行首轮协商。
2、地点:
三、确定双方协商代表
按照国家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 3 名协商代表,工会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 其他代表为:
请公司方也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共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四、为了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公司方提供下述资料:
1、公司当年销售收入
2、公司当年利润
3、公司资产负债表
4、公司资产损盈表
5、公司当年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以上建议望公司采纳,并于十五日内作出回应。
工会委员会
年 月 日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回执
有限公司工会:
你会于 年 月 日发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要约书中有关的内容作如下答复:
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建议协商的内容。
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
3、行政方协商代表确定为: 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是:
4、行政方已将有关资料准备,届时按规定提交。
以上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
此复
董事长(厂长):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厂)工资集体协议
为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集体协商后,企业和职工双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企业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同工同酬的分配原则。在确定基本工资制度及其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的岗位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岗变薪变,薪随岗变,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的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
第三条 企业建立以 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①岗位等级工资制②岗位技能工资制③岗位效益工资制④岗位薪点工资制⑤其它: )
第四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结合职工工作实际,采取 工资分配形式。(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绩效工资④提成工资⑤其它: )
第五条 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应参考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在协议期限内,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元。在保证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企业经济效益每增加 %,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可增加 %;企业经济效益每减少 %,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可减少 %。
第六条 职工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企业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
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加班加点工资计发标准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企业安排延长的工作时间或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应按上述原则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 职工年休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婚假、丧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标准和发放办法:
第十条 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每月 日为发放日。如遇到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职工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
第十一条 企业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否则,除全额支付职工工资外,还应另支付相当于职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企业和职工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工资协议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后,由企业正式制定工资协议文本。工资协议由企业、职工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第十四条 工资协议签订后,应在7日内由企业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工资协议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协议依法即行生效。
第十五条 协商双方应在5日内将已经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第十六条 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由于签订工资协议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协议难以履行时,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的要求。任何一方提出书面要求时,另一方应给予书面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行协商。
第十八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原工资协议,并应在7日内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十九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工资协议,并应在7日内向审查该工资协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企业停产、企业破产等,经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第二十一条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可在工资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协商意向,另一方接收到协商意向书后应在2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共同进行新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若没有规定的,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生效后,协议条款与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新规定相抵触,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执一份,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总工会各存一份。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资集体协议公示情况记录
关于协商签订《 (单位)工资集体协议》的情况说明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
关于执行《 工资集体协议》的决议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 单位任 职务,是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附:联系电话:
工会主席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 单位任工会主席职务,是 单位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工会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联系电话:
区域性、行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签字表
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签字 (盖章)
第二篇:工资集体协商样本
集 体 合 同 书
甲方(企业)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企业工会)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印 制
四 川 省 总 工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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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由企业工会(以下简称乙方)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甲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方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甲方尊重并支持乙方依法开展工作,听取乙方对生产经营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及建议,与乙方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乙方尊重并支持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教育职工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圆满完成甲方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甲方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解除、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乙方帮助和指导职工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甲方新招用职工,其试用期限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职工工资。
第十三条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 甲方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保证职工收入的相应增长。 —2—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工种和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七条 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甲方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九条 甲方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二十二条 职工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二十四条 甲方根据经济效益状况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
第二十五条 甲方按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福利费,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当年福利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培训规章制度,规范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八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甲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十条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
第九章 裁员
第三十一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乙方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乙方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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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甲方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十章 奖惩
第三十三条 甲方按照国家、四川省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职工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四条 甲方对职工进行处分时,应事先征求乙方意见,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第十一章 集体合同期限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章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一)因甲方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章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因一方过错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过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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