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总结
根据***工商局转发《***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专项执法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工商[**]**号)文件精神,***工商局按照上级部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制定了***工商局《开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专项执法行为的实施方案》。由**副局长亲自抓,经济检查队负责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个体科、企业科、商广科市管科、消保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检查督查此项工作。分局和各工商所根据本局的方案,结合辖区的特点,制定了具体措施和方案。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局首先从每年度的企业年检和核定企业名称时,对过去已经核定的名称进行审查。重点对利用不适宜企业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将他人知名商标、字号作为自己企业字号名称使用。对制售仿冒商品的违法行为,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家电、农资等商品,特别是对市场、城乡结合部等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制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以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各类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43户,个体工商户2466户,责令3家个体工商户限期改正。出动检查人员630人(次),出动检
查车辆166车(次)。
一、查处伪造产地案二起
1、20xx年x月x日接到群众举报,***胜利街11巷29号内有人从事仿冒服装加工。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潘淑琴生产、销售伪造产品产地的服装,现场查获货值43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和罚款20xx元的处罚决定。
2、个体工商户朱纪根在***天山后街34号作服装加工,该服装店在***本地加工服装后,标上“上海白玉兰时装公司”标识在***销售,致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上海生产的服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朱纪根作出没收非法所得1000元的处罚决定。
二、查处生产销售知名商品包装、装璜案一起
**“奇妙”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xx年x月x日开始在***市场上推出238毫升、500毫升的“雪妙”牌盒装乳饮,其产品的包装、装潢设计与伊犁沙渴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梦”牌238毫升、500毫升乳饮的包装外观近似,已造成购买者的误认。截至20xx年x月x日当事人销售此种产品获非法所得7147.49元。
20xx年x月x日伊犁沙渴制品乳生物有限公司委托中国
商标专利事务所代理申请外观设计专利,20xx年x月x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人:伊犁沙渴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申请号:013230107;专利号:013230107;授权公告日:20xx年x月x日),并于20xx年x月正式使用“雪梦”牌盒装乳饮包装上市,上市后以其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新颖的包装外观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产品销往全疆及内地部分省区,销量一直看好。
**奇妙乳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第九条规定。***工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作出对伊犁奇妙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销毁未使用的包装盒536414只;没收非法所得4953元;罚款14859元的行政处罚。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查处了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4起。其中有个体工商户销售侵犯 “梦特娇”羊毛衫、“花花公子”皮带、“鳄鱼”牌男裤、“龙牌”电钻注册商标案件。经与厂家联系取证后,对当事人作出了4650元的处罚。另查处一起非法印制商标标识案,案值120万元,罚款1万元。并
对另二起利用甩卖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265元。
次此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10起(生产销售知名商品包装、装璜案1起、伪造产地案2起、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4起、非法印制商标标识案1起、利用甩卖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案2起),收缴罚没款4.2727万元,收缴并销毁未使用的包装盒536414只,案值127万余元。沉重打击了仿冒欺诈行为,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努力创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打下了坚实基础及良好开端。
***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月*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细木工板等重点商品专项执法行动总结
大厂县工商局关于开展细木工板等 重点商品专项执法行动的总结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细木工板等重点商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我局以流通领域中的细木工板、女装、儿童服装为重点商品的执法检查对象,领导重视、迅速安排、集中力量、积极行动,在全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细木工板等重点商品专项执法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专项执法行动,我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建材经销户、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清查,共检查各类重点商品经销户112家,所查各经销户全部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亮照经营,进货票据齐全,合格证及相关标识齐全,未发现不合格商品,共出动执法人员15车次,执法人员30人次。
二、 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我局由主管局长负责,并集中市场维权科、各分局工作人员具体实施,确保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等的积极作用,并加大检查范围、认真进行抽检,大力发现及深挖案源,有案必查、一查到底。
三是强化监管手段,保证检查实效。加强重点商品经销户的市场准入及信用管理,严格行政审批和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力度,探索建立建材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各方面力量。有重点地开展宣传,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建材市场的整治情况,公布抽查信息,引导消费维权。
经过近一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打击和防范了市场的各类不法行为、违法行为,有效地规范了我县重点商品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将继续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区域巡查责任制等长效措施,加强对细木建材等重点商品市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建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建材市场秩序。
二〇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