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小区告示

关于防止破坏小区绿化的告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广大住户:

您们好!

为了保持小区内的绿化和美观,为大家提供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请大家爱护小区内绿化环境,请勿践踏草坪和损坏树木;如果发现有以上行为者,将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望各位住户相互转告,特此告示!

同时呼吁广大居民爱护环境,共同营造美好家园,也希望各位居民支持我们的工作,互相监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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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小区告示--高空抛物危害大杜绝陋习靠大家

小区告示--高空抛物危害大杜绝陋习靠大家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近期,我管理处接到几起业户投诉,称楼上业户将东西扔下来把小轿车砸坏、将污秽之物扔到院子里或阳台上、将烟头随手下扔、更甚者将晒衣架的摇把扔到楼下险些伤人等等。尽管我管理处采取了张贴杜绝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然而还是未能引起个别业户的重视。为此,我们再次就高空抛物问题进行全面剖析,望引起各位业户的高度重视。

一、高空抛物的危害性

高空抛物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它不仅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也使得邻里关系、社会风气,甚至城市形象遭到破坏。

经调查有七大空中杀手,样样要人命。它们是:烟头、菜刀(以及其他铁器)、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花盆、砖石、爆竹、晾衣竿。

一个300克的鸡蛋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25楼抛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一个4公分的铁钉在18层抛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纵使是一块西瓜皮,从25楼抛下时都可能让人当场伤命。

二、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高空抛物者即指加害人为一人,且已确定的情况下,加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加害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个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即在找不到直接加害人的情况下,楼上的住户又提供不出自己无过错的证据,责任将由楼上住户集体承担。(3)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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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小区结婚告示

告 示 各位业主:

大家好!我是31号楼2单元102住户,将于20xx年11月14日(阴历:十月初三)儿子举行结婚典礼,如有影响大家出行及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31号楼2单元102住户 20xx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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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关于退出XXX小区物业管理的通告

关于退出XXX小区物业管理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小区业委会: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使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在历次检查评比中都以整洁卫生、安全有序屡获表彰,但由于小区相对较小(158户)、收费标准低(0.35元/㎡)、部分业主拒绝交费收缴率低(70%),而人力、物力成本不断增加,导致小区物业服务处连年亏损,难以为继。为此,我公司决定于20xx年12月31日正式退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并提前2个月装贴通告,请各位业主、业委会尽快聘请小区新的管理企业,或联系居委会并派代表与我公司办理交接,以免因小区安全、卫生及公共水电等问题引起业主生活不便。

对于已经预交20xx年1月份以后物业费、停车费的业主,请在小区办理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后,携凭证到物业公司办理退款。对拒绝缴纳20xx年1月份以前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我们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缴,并按有关规定收取3‰的滞纳金。

特此通告!

吉安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3日

抄送:XX街道办事处、XXX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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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小区业主告知书

告 知 书

书香明都全体业主:

书香明都小区由重庆德宜信(集团)公司开发,公司为了解决接房后一系列房屋质量等问题,委托旗下物业服务公司暂时代管,并已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由于德宜信物业服务公司长期不作为,造成小区环境极差,业主们多次找社区和相关部门,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xx年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对业主共同财产进行了公示。对于业主关心的撤换物业公司的事情已通过选择进行了公示,从公示内容看中标单位为重庆市合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对相关资质、合同文件等进行了公示,公示中没有看出有什么问题。但是重庆市合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最后没有进驻,其中的原因业委会没有对业主做出说明和公示,已没有另外招聘,并且由原公司服务至今。由于德宜信物业服务公司于20xx年11月就进行了变更,原公司已经不存在,所以我们不存在有什么服务合同。现有重庆市赢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既没有和业委会重新签订合同,也没有进行公示并且得到业主一半以上同意,属于强行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

第70条,《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8条、第9条,《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述事实,全体业主提出以下要求:

1.重庆市赢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书香明都小区管理并收取物管费没有法律依据,属于强行服务范围,对造成的损失自己负责。对

于已经收取的部分非法所得,除去正常维护费外,全部交到业委会,作为小区以后费用,否则将进行司法解决。

2.强烈要求业委会向重庆市赢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书面拆场通知书,收回小区所有财产及资料,协调解决小区因而引起的相关事项。

3.强烈要求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规划小区管理实施方案,重新招聘相应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4.凡事接到重庆市赢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律师函(电话)的业主,请于12月3日星期四晚上7点在5#楼下进行登记,共同商讨应对方法,应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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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公告

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

公 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首先,感谢广大业主(住户)一直以来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司自20xx年底开始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至今已十年有余。十几年来,经我司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得到了政府主管单位及广大业主的一致认可。***小区先后荣获“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四川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园林式居住区”等称号。 目前,小区物业房屋及设施设备逐渐老化,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小区房屋本体日益老化,楼顶及外墙已先后多次出现过漏水的情况。

2.因各种尚未能查明的原因,小区一楼地面多处先后出现塌陷的情况。尤其是A座大门边及一楼农业银行门口,塌陷的情况十分严重,亟需解决。

3.小区供电供水系统日益老化,我司已先后多次处理过部分区段公共供水管道老化漏水及公共供电线路老化出现短路跳闸的情况。另我司亦多次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恳请供电单位接管供电系统及抄表到户。目前,仍在跟进处理中。

4.小区电梯故障日益频繁,维修保养成本一年比一年高。因电梯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5年左右。目前,只是加强维保。未来要更换,将是一笔巨大的费用。

5.小区监控系统和消防系统日益老化,故障频繁,均未能正常的使用。

6.因使用时间较久,小区地下室排污水泵老化,亟需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目前,***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存在诸多困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业主未能按时缴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经查询,目前仍多达四十几户。根据《**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物

业专项维修基金如未全部缴纳,将不能提取和使用。鉴于目前***房屋及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的情况。倘若***出现电梯、供水供电设备问题等重大情况的时候,却无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理,将直接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我司倡议:请尚未缴纳的业主及时到市房管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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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关于召开XX小区业主大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 小区业主大会的公告

(示范文本)

尊敬的 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及选举实施细则》,现定于20xx年 月 日起采取书面方式召开业主大会,请业主准备好业主选举证或房屋产权证、身份证,以便核实投票权数;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业主委员会选举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复印件和委托书。 业主大会议题:

一、 表决通过业主管理规约;

二、 表决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大会时间安排: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筹备组将组织人员逐户上门发放业主大会表决票、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在 (地点)集中投票,同时筹备组将组织人员逐户上门回收业主大会表决票、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20 年 月 日(9:00起):筹备组将组织人员在物管处宣传栏前现场唱票。依据相关法规,如回收时限届满,与会业主总户数、总票权数未达到业主大会法定比例的,筹备组将告知全体业主延长投票时间,组织人员继续催收业主大会表决票、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直至与会业主总票权数达到业主大会总票权数法定比例为止。 如有疑义,请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组(代章)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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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关于小区养狗的公告

关于小区养狗的公告

本小区是高档小区,随着入住人口的增加,小区的重要成员(狗)也在壮大,狗便便也随着狗数量的增加,让清洁工和大家防不胜防。对养狗的放纵,小区内已出现极不和谐的现象: 1、狗叫声惊扰大家的睡眠

2、遛狗的狗主人任由狗在前面跑,既不用绳牵狗,也不给狗套上嘴笼子,这让散步的妇女儿童老人耽惊受怕

3、甚至有狗主人任由自己的狗对大人小孩狂叫,而不制止。(一旦发生狗肇事,这样的狗主人可能与狗一样逃之夭夭,逃避随之而来的麻烦;如果难以确认谁家的狗肇事,狗主人无形中把责任推给物管:在小区内出现无主人的狗肇事,只有找物管) 因此,建议:

1、物管应将小区内的狗及狗主人登记在册,一旦肇事狗逃逸,也能找出元凶,不怕背黑锅。

2、物管通知狗主人定期给狗注射疫苗;对再三推诿的,公示该狗相片,大家防着并施加舆论压力。(给不守公德的人和谐,肯定会造成更多的不和谐)

3、借助舆论力量,谴责成双成对养狗的。默认这点,也就等于接受小区内不定期出现的一窝窝狗。

没有人能保证狗能与狗主人以外的任何人和谐;任由小区内的狗无拘无束,必然造成小区内大多数的妇女儿童老人不敢轻易出门,出门带打狗棒的荒唐小区特色;高档小区只可能是人的小区,决不可能是人和狗的小区,小区内的人时时刻刻躲让着狗,就是在作贱人(包括狗主人)。

我们不讨厌狗,但把狗凌驾于邻里和谐之上的人,一定不会为大家接纳和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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