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工作责任 筑牢安全基础
——xx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汇报
省市调研组:
我县从2009年12月开始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至今,近两个学年,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按照省市县的工作安排,全面落实此项工作,舆论广泛宣传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重要作用,所以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开展十分顺利,效果十分明显。现将我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岚皋地处陕南巴山腹地,辖15个镇,总人口17.6万人,总面积1956平方公里,属国家级贫困县。2010年地方财政收入430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30元,农民人居可支配收入3820元。全县共有各类学校60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完全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6所,九年制学校2所,小学30所,教学点8所,公办幼儿园4所,民办幼儿园12所。2010-2011学年初初高中在校学生9086人(含职业高中),小学9611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357人。2011年初,县政府确立了“一年整县推进,城乡均衡发展”的学前教育工作思路,从多层面夯实了普惠性事业的基础,为构建优质的民生工程迈开了坚实的步伐,现在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2、做法成绩
我县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体[2009]25号)和安康市《关于做好2010年至2011年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安教函[2010]81号)文件精神和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们成立了“岚皋县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主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为了使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我们印发了《岚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岚教体局发[2009]55号)和《关于做好新学年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纪律要求和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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