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的迷雾》读后感
第一部分:摘抄喜欢的句子
第二部分:一些感想
第一部分:摘抄喜欢的句子
第10页——为权利而呼唤,为权利而论证,为权利而斗争。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迈向权利的时代,是一个权利备受关注和尊重的
时代,是一个权利话语越来越彰显和张扬的时代。
第13页——现代法治之所以赦免、减轻一个精神病人的罪责,就在于法律只能处罚有主观恶意的人,对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不适用“好汉做事好汉当”的习惯,无论其如何危及社会,都非出自他的自由意志,国家只能医治他、保护他而不是惩罚他,因为处罚于他不仅毫无意义,反倒是一种毫无人道的做法。
第17页——一种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并不仅仅取决于法律是否规定、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公民是否具有足够的权利意识,也不仅仅取决于法学家是否具有“为权利而呼唤”、“为权利而论证”、“为权利而斗争”的恒心和勇气,而更加取决于国家和社会是否具有支撑这种权利的充足资源。
第20页——邱兴华案的判决结果是建设性的,他体现了法官对社会负责而不是独善其身的态度,并促使办案机关处理类似案件时能够更加注重公共安全和社会结果。在“权利话语”占支配地位的舆论环境中,法官保持了一份难得的冷静。 第21页——假定除了监禁和死刑之外,国家和社会没有其他安全有效措施能够阻止精神病人的暴力侵犯,那么精神病人的豁免权就与潜在受害人的生命权尖锐对立起来了。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权利冲突”。
第24页——法学家对邱兴华的同情可能会超过一般人,这大概不是因为法学家的慈悲心肠更加发达,而更可能是因为法学家的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使其更容易避免精神病人的暴力侵犯。估计邱兴华的邻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可能会比一般人更少;当自身面临暴力侵犯巨大风险的时候,恐惧就会压倒同情。
第34页——理性的国家应当适当限制法律的调整范围;如果把所有习惯都吸收进法律之中,必将引起执法和司法成本的极度攀升,并因此导致国家公共惩罚资源和财政预算的不堪重负。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