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钰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抵押贷款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的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真实的。我们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以及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了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二)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五)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报告中已披露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六)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我们无关。
山西清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山西清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0352-2992994 第 1页
大同钰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抵押贷款资产评估报告书
大同钰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抵押贷款
资产评估报告书
晋清资评报字(2012)第017号
摘 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均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如单独使用本摘要,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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