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电规土水(1997)53号

关于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的复函 电力工业部西北电力设计院:

你院质计(1997)141号文收悉。经研究,由于目前《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尚未修订,其内容深度现仍执行我院19xx年6月颁发的规定。《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按我院19xx年8月12日颁发的DLGJll8—1997版本执行。 1

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

(35)水电电规设宇第71号

关于实行《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

内容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电管局,各省(区)电力局,各直属电力设计院。各省(区)电力(勘测)设计院:

为适应国家计委计资[1984]1684号文“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我院对原电力建设总局19xx年颁发的《火电厂工程可行牲研究内容深度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从19xx年7月起,各设计院在编制火力发厂工程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即按新修订的《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告知我院。

附件:《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牲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日

2

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系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资(1983)116号文件“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舱试行管理办法”和计资(1984)1684号文件“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自审批手续的通知”的原则,并结合火电厂工程项目的特点而制订。

二、火电厂工程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是火电建设前期工作的两个重要阶段。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新建大、中型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扩建改建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

…… …… 余下全文

篇二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报批稿)(含条文说明)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    -2006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 容 深 度 规 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报批稿)

2006 -  发布                         20## -   实施

…… …… 余下全文

篇三 :火力发电厂可研内容深度规定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深度规定

DLGJ118--1997

目 次

1 总则 ...............................................(1) 2 一般规定 ...........................................(2)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4)

3.1 概述 ..............................................(4)

3.2 电力系统 ..........................................(4)

3.3 燃料供应 ..........................................(5)

3.4 厂址条件 ..........................................(6)

3.5 工程设想 ..........................................(8)

3.6 烟气脱硫 ..........................................(10)

3.7 环境保护、灰(渣)综合利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 .....(11)

3.8 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 ................................(11)

3.9 电厂定员 ..........................................(12)

3.10 电厂工程项目实施的条件和轮廓进度 ..................

(12)

3.11 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12)

3.12 结论 .............................................(14) 4 可行性研究阶段运作原则规定 ..........................

…… …… 余下全文

篇四 :DLGJ118--19xx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depth of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DLGJ118--1997

1997北 京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DLGJ118—1997

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施行日期:19xx年8月12日

1997北 京

电力工业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的通知

电电规[1997]463号

各电管局、省电力局,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新力能源开发公司,各直属电力设计院,各省(区)电力勘测设计院:

为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

适应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及满足限额设计的需要,我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重新修订了《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GJ118-1997),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现批准颁发,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GJ118-94)同时废止。

目 次

1总则 ...............................................(1)

2 一般规定 ...........................................(2)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5)

…… …… 余下全文

篇五 :DLGJ118-19xx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内部资料

不得翻印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feasiblity study report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DLGJ118-1997

1997 北 京

电力工业部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

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的通知

电电规[1997]463号

各电管局、省电力局,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新力 能源开发公司,各直属电力设计院,各省(区)电力勘测设计院:

为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 适应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及满足限额设计的需要,我部电力 规划设计总院重新修订了《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规定》(DLGJ 118—1997),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现批准颁发,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 定》(DLGJ 118—94)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

1.总 则 2.一般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1.1 概 述 1.2 电力系统 1.3 燃科供应 1.4 厂址条件 1.5 工程设想 1.6 烟气脱硫

1.7 环境保护、灰(渣)综合利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1.8 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 1.9 电厂定员

1.10电厂工程项目实施的条件和轮廓进度 1.11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1.12结论

4.可行性研究阶段运作原则规定 5.附录A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6.附录B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

1 1 2 2 3 4 4 6 9 9 10 10 10 10 12 13 15 17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适应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及满足限额设计的需要,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并结合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 …… 余下全文

篇六 :29DL 5427-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附条文说明)DL/T 5427-20xx

ICS 27.100

P 60

备案号:J925—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5427—2009

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

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primary design

document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2009-07-22发布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4 初步设计说明书

4.1 总的部分

4.2 电力系统部分

4.3 总图运输部分

4.4 热机部分

4.5 运煤部分

4.6 除灰渣部分

4.7 电厂化学部分

4.8 烟气脱硫工艺部分

4.9 电气部分

4.10 仪表与控制部分

4.11 信息系统及安全防护部分

4.12 建筑结构部分

4.13 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

4.14 水工部分

4.15 环境保护部分

4.16 水土保持部分

4.17 消防部分

4.18 劳动安全部分

4.19 职业卫生部分

4.20 节约资源部分

4.21 施工组织大纲部分

4.22 运行组织及电厂设计定员部分

4.23 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4.24 工程概算

5 初步设计图纸目录

5.1 总的部分

5.2 电力系统部分

5.3 总图运输部分

5.4 热机部分

5.5 运煤部分

5.6 除灰渣部分

5.7 电厂化学部分

5.8 烟气脱硫工艺部分

5.9 电气部分

5.10 仪表与控制部分

5.11 信息系统及安全防护部分

5.12 建筑结构部分

5.13 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

5.14 水工部分

5.15 环境保护部分

5.16 水土保持部分

5.17 消防部分

5.18 劳动安全部分

…… …… 余下全文

篇七 :DLGJ118-19xx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废止

内部资料

不得翻印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feasiblity study report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s

DLGJ118-1997

1997 北 京

电力工业部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

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的通知

电电规[1997]463号

各电管局、省电力局,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新力 能源开发公司,各直属电力设计院,各省(区)电力勘测设计院:

为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 适应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及满足限额设计的需要,我部电力 规划设计总院重新修订了《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规定》(DLGJ 118—1997),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现批准颁发,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 定》(DLGJ 118—94)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

1.总 则

2.一般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1.1 概 述

1.2 电力系统

1.3 燃科供应

1.4 厂址条件

1 1 3 3 3 4 5

1.5 工程设想 1.6 烟气脱硫

1.7 环境保护、灰(渣)综合利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 1.8 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 1.9 电厂定员

1.10电厂工程项目实施的条件和轮廓进度 1.11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1.12结论

4.可行性研究阶段运作原则规定 5.附录A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6.附录B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

7 9 10 10 10 11 11 12 14 15 17

1. 总 则

?1.0.1 为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适应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及满足限额设计的需要,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并结合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 …… 余下全文

篇八 :火力发电厂可研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烟气脱硫部分暂行规定

火力发电厂可研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烟气脱硫部分暂行规定

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火力发电厂可研报告内容深度

规定烟气脱硫部分暂行规定

前 言

目前,烟气脱硫装置已成为大中型火电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涉及面也较广泛,有必要补充编制《火力发电厂可研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烟气脱硫部分暂行规定》,作为《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GJ118—1997的补充。此项目为19xx年度电力勘测设计科标信计划项目。

本规定的编制考虑了当前改革形势的需要,并结合目前国内脱硫工程多依赖于国外引进设备,尚无成熟建设经验等具体特点。

本规定对脱硫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围绕脱

火力发电厂可研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烟气脱硫部分暂行规定

硫工程相关的外部条件,如吸收剂供应、付产物处置、利用、运输等方面,以及脱硫设计基础参数的选取、工艺系统的技术经济比较、投资估算及经济分析等重要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使脱硫可研工作全面深入和规范化。

本规定由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

本规定由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归口。

本规定起草单位为电力工业部西南电力设计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刘汉强、甘宽先、林鹏兰、罗永禄。

本规定委托电力工业部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解释。

目 次

1 总则 ??????????????????????? (1) 2 一般规定 ????????????????????? (2) 3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深度 ????????????? (3)

3.1 概述 ???????????????????? (3)

3.2 电厂状况 ?????????????????? (3)

3.3 建设条件 ?????????????????? (4)

3.4 烟气脱硫工艺方案的选择 ??????????? (4)

3.5 脱硫工程设想 ???????????????? (5)

火力发电厂可研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烟气脱硫部分暂行规定

3.6 环境效益、社会效益 ????????????? (6)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