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以下由YJBYS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关于读书的乐趣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这是友人提出的问题和我的回答。真的,我这一辈子算是和书籍,特别是好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人说,读书要费那么大的劲,又发不了财,读它做什么?我却至今不悔,不仅不悔,反而情趣越来越浓。想当年,我也曾爱打球,也曾爱下棋,对操琴也有兴趣,还登台伴奏过。但后来却都一一断交,“终身不复鼓琴”。那原因,便是怕花费时间,玩物丧志,误了我的大事——求学。这当然过激了一些,有点“左”。剩下来唯有读书一侣,自幼至今,无日少废,谓之书痴也可,谓之书橱也可,管它呢,人各有志,不可相强。我的一生大志,便是教书,而当教师,不多读书是不行的。
读好书是一种乐趣,一种情操,一种向全世界古往今来的伟人和名人求教的方法,一种和他们展开讨论的方式;一封出席各种社会、体验各种生活、结识各种人物的邀请信;一张迈进科学宫殿和未知世界的入场券;一股改造自己、丰富自己的强大力量。书籍是全人类有史以来共同创造的财富,是永不枯竭的智慧的泉源。失意时读书,可以使人重振旗鼓;得意时读书,可以使人头脑清醒;疑难时读书,可以得到解答或启示;年轻人读书,可明奋进之道;年老人读书,能知健神之理。浩浩乎!洋洋乎!如临大海,或波涛汹涌,或清风微拂,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吾于读书,无疑义矣,三日不读,则头脑麻木,心摇摇无主。
我和书籍结缘,开始于一次非常偶然的机会。大概八、九岁吧,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我每天从早到晚,都要去田里帮工。一天,偶然从旧木柜阴湿的角落里,找到一本蜡光纸的小书,自然很破了。屋内光线暗淡,又是黄昏时分,只好拿到大门外去看,封面已经脱落,扉页上写的是《薛仁贵征东》。管它呢,且往下看。第一回的标题已忘记,只是那首开卷诗不知为什么至今仍记忆犹新……
日出迢迢一点红,飘飘四海影无踪。
三岁孩童千两价,保主跨海去征东。
第一句指山东,二三两句分别点出薛仁贵(雪、人贵)。那时识字很少,半看半猜,这本书居然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同时也教我认识了许多生字。这是我有生以来独立看的第一本书。尝到甜头以后,我便千方百计去找书,向小朋友借,到亲友家找,居然断断续续看了《薛丁山西征》《彭公案》《二度梅》等等,樊梨花便成了我心中的英雄。我真入迷了。从此,放牛也罢,车水也罢,我总要带一本书,还练出了边走田间小路边读书的本领,读得津津有味,不知人间别有他事。
当我们安静下来回想往事时,往往会发现一些偶然的小事却影响了自己的一生。如果不是找到那本《薛仁贵征东》,我的好学心也许激发不起来。我这一生,也许会走另一条路。人的潜能,好比一座汽油库,星星之火,可以使它雷声隆隆,光照天地;但若少了这粒火星,它便会成为一潭死水,永归沉寂。
第二篇:我的乐趣小学六年级作文
每逢假日,我一写完作业,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都是现在干什么?
上论坛抢沙发?不成,铁打的键盘都快被我敲烂了;去逛街?大热天的谁要去受这份罪?看电视?没趣!
正当我要大喊上帝的时候,一阵叽叽声传入我耳边。不对!老鼠都被小白消灭光了,八成不是。莫非,是鸡?
阿伟,快来看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过去一瞧,只见一群黄色的小鸡。看样子,我猜对了。
小鸡们清一色的深黄,远远看去,似一群小绒球在地上滚动,可爱极了。
我高兴极了,拿来一小碗细米洒下去,小家伙们你争我抢。什么大的让小的,小的敬大的,全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从此以后,一有空,我就来看望它们。小鸡们在精米毛虫的照料下,一个个身强体壮。身体一天一天的横着长,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傻呆呆的。
有了小鸡的陪伴,心不再孤单。
养鸡也是一种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