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固原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7名委员。2017年,召开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听取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审议批准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固原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住房信贷科、审计稽核科,下设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四个管理部。其中,从业人员35人,在编24人,非在编1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124家,新开户单位52家,净增单位41家;实缴职工5.14万人,新开户职工0.28万人,净增职工0.06万人;当年缴存额8.91亿元,同比增长9.64%。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51.08亿元,缴存余额25.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13%、6.0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 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7.48亿元,同比增长38.28%;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83.91%,比上年同期增加17.38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25.93亿元,同比增长40.54%。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7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5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1万笔5.75亿元,同比增长25.25%、41.80%。其中,市直单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2.41亿元,原州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1.38亿元,西吉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0.94亿元,隆德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0.40亿元,泾源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36亿元,彭阳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26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64亿元,其中,市直单位0.89亿元,原州区0.57亿元,西吉县0.52亿元,隆德县0.22亿元,泾源县0.18亿元,彭阳县0.26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1万笔32亿元,贷款余额16.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4%、21.89%、23.79%。个贷率为64.27%,同比增长9.21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9.23亿元。其中:活期存款0.89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存款8.14亿元,1年以上定期存款0.20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64.27%,同比增长9.2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7683.79万元,同比降低4.66%。其中,市直单位2806.47万元,原州区1454.81万元,西吉县1495.35万元,隆德县714.43万元,泾源县436.09万元,彭阳县776.64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989.7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692.35万元,其他收入1.6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4472.77万元,同比增长96.26%。其中,市直单位1618.63万元,原州区670.23万元,西吉县850.35万元,隆德县504.74万元,泾源县299.37万元,彭阳县529.45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180.3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32.00万元,其他支出60.4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3211.02万元,同比减少44.45%。其中,市直单位1187.83万元,原州区784.58万元,西吉县645.00万元,隆德县209.70万元,泾源县136.72万元,彭阳县247.19万元。
增值收益率为1.32%,同比减少1.2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11.0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0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200.00万元。2016年上缴2015年度增值收益566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660万元,补充城市廉租房建设资金5000.00万元,其中,市直单位1613.00万元,原州区961.00万元,西吉县719.00万元,隆德县700.00万元,泾源县371.00万元,彭阳县636.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45.3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2253.90万元。其中,市直单位提取4518.99万元,原州区提取1959.05万元,西吉县提取2099.89万元,隆德县提取1332.31万元,泾源县提取817.39万元,彭阳县提取1526.2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469.6万元,同比增长105.52 %。其中:人员经费332.62万元,公用经费91.56万元,专项经费45.4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9.1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6‰。其中,市直单位、原州区均为0.02‰,西吉县0.20‰,泾源县0.08‰,隆德县、彭阳县保持零逾期。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余额为1645.3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0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55%。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3.79%、1.11%和9.6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8.38%,国有企业占8.01%,城镇集体企业占0.9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7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3.77%,国有企业占12.05%,城镇集体企业占1.4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9%。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87.62%,中等收入群体占12.06%,高收入群体占0.32%。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66万笔7.48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6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8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01%,租赁住房占3.75%、其他占1.1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3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9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提取占1.1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20%,其他占1.0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4.8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4.13%,比上年同期增加1.1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209.1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5.49%,90-144(含)㎡占89.38%,144㎡以上占5.13%;新房占93.09%,二手房6.9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64.21%,双职工申请贷款占31.63%,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4.16%。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6.7%,中等收入群体占 29.85%,高收入群体占3.45%。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204笔5549.6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870.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293.98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4.47%,比上年同期增加30.6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缴存比例和缴存限额: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固原市统计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确定,最高15247元,最低3049.2元。缴存比例为5-12%。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及执行情况:从 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出台了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法;继续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取消了商业银行贷款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取消贷款额度受缴存余额的限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7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延长到30年;将装修提取年限由10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调整为5年内;将购房提取年限由5年调整为10年;扩大还贷提取范围;放宽租房提取范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取消和精简部分证明材料;开通了12329手机短信服务平台,12329服务热线满意率不断提高;缩短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办理时限,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更加优质、高效、快捷。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开展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专项调研工作,完成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采购工作,开通了住房公积金短信、微信、微博,拓展了住房公积金网站服务渠道;开通了效能监控平台,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
第二篇:沧州住房公积金20xx年度工作报告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沧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1、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43名委员,2016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沧州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审议通过《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审议批准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通过对外融资解决资金流动性不足的请示》、《关于增设服务网点的请示》。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6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审议通过《华北油田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管理规定》、《华北油田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为隶属沧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7个科室,9个管理部,7个分中心。从业人员254人,其中,在编127人,非在编127人。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油中心)为隶属于华北油田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5个科。从业人员19人,其中,在编19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沧州地区实缴单位6882家,新开户单位662家,净增单位328家;实缴职工49.7万人,新开户职工3.99万人,净增职工1.09万人;当年缴存额53.77亿元,同比增长10.94%。截至2016年底,沧州地区缴存总额370.78亿元,缴存余额155.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6%、11.72%。
其中1,市中心2016年实缴单位6796家,新开户单位662家,净增单位328家;实缴职工42.48万人,新开户职工3.95万人,净增职工1.07万人;当年缴存额38.15亿元,同比增长17.11%。截至2016年底,市中心缴存总额230.49亿元,缴存余额11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83%、13.36%。
其中2,华油中心2016年实缴单位86家,新开户单位0家,净增单位0家;实缴职工7.22万人,新开户职工0.0392万人,净增职工0.021万人;当年缴存额15.62亿元,同比降低1.76%。截至2016年底,华油中心缴存总额140.29亿元,缴存余额41.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3%、7.3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2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6年,沧州地区当年提取额37.41亿元,同比减少14.43%;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9.57%,比上年同期降低20.62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沧州地区提取总额214.88亿元,同比增长21.09%。
其中1,市中心2016年当年提取额24.61亿元,同比增长17.04%;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4.53%,比上年同期减少0.03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市中心提取总额115.69亿元,同比增长27.03%。
其中2,华油中心2016年当年提取额12.80亿元,同比降低43.59%;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81.95%,比上年同期减少60.75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华油中心提取总额99.19亿元,同比增长14.8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市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市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居民,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额度4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额度30万元。
华油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
2016年,沧州地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7万笔46.06亿元,同比增长20.58%、52.71%。其中1,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8万笔40.14亿元;2,华油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9万笔5.92亿元。2016年,沧州地区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9亿元。其中,1、市中心10.54亿元;2、华田公积金中心2.36亿元。截至2016年底,沧州地区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45万笔183.51亿元,贷款余额127.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9.45%、33.51%、35.25%。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1.61%,比上年同期增加14.2个百分点。
其中1,市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22万笔、155.75亿元,贷款余额10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63%、34.72%、37.38%。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4.77%,比上年同期增加16.57个百分点。市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1家。
其中2 ,华油中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3万笔27.76亿元,贷款余额18.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43%、27.11%、23.9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44.85%,比上年同期增加5.99个百分点。华油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2016年,市中心当年融资额9.31亿元,当年归还3.62亿元。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9.31亿元,融资余额5.69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沧州地区住房公积金存款额36.3亿元。其中,活期0.24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97亿元,1年以上定期24.03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9.06亿元。
其中1,市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3.98亿元。其中,活期0.2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97亿元,1年以上定期5.03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5.78亿元。
其中2,华油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额 22.32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亿元,1年以上定期19.0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3.28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沧州地区资金运用率81.61%,比上年同期增加14.2个百分点。
其中1,市中心资金运用率94.77%,比上年同期增加16.57个百分点。
其中2,华油中心资金运用率44.85%,比上年同期增加5.9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沧州地区业务收入49936.39万元,同比降低14.21%。其中,1、市中心32483.96万元,2、华油中心17452.43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2515.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6435.3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85.7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沧州地区业务支出29108.25万元,同比增长117.12%。其中,1、市中心21230.41万元,2、华油中心7877.84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5274.0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5.8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805.49万元,其他支出2022.8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沧州地区增值收益20828.14万元,同比降低53.38%。其中,1、市中心11253.55万元,2、华油中心9574.59万元;增值收益率1.4%,比上年同期减少1.7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沧州地区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713.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400.4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13.76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公司)管理费用6433.79万元。上缴财政(公司)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077.22万元。其中,1、市中心上缴财政25042.54万元;2、华油中心上缴公司3034.68万元。
截至2016年底,沧州地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4356.2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9376.21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75781万元,华油中心提取13595.2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沧州地区管理费用支出4665.32万元,同比增长39.31%。其中,人员经费2323.61万元,公用经费1133.06万元,专项经费1208.65万元。
其中1,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690.5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974.96万元、951.8万元、763.79万元。
其中2,华油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74.7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48.65万元、181.26万元、444.8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沧州地区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36.58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6‰。其中,市中心0.31‰,华油中心0‰。
市中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华油中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4356.22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2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62%。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沧州地区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5%、2.25%和10.9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0.68%,国有企业占11.83%,城镇集体企业占3.31%,外商投资企业占0.5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9.94%,其他占6.7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92%,国有企业占23.07%,城镇集体企业占1.94%,外商投资企业占0.7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34 %,其他占6.1%。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3.66%,中等收入群体占33.86%,高收入群体占2.48%。
(二)提取业务:2016年,沧州地区提取住房公积金17.39万笔37.41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8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1.2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1.09%,租赁住房占0.86%,其他占6.7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1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5.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7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8%,其他占16.3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60.9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34%,比上年同期增加1.3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822.62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09%,90-144(含)平方米占82.59%,144平方米以上占5.32%;新房占89.72%,二手房占10.2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53.81%,双职工申请贷款占44.6%,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1.59%。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2.12%,中等收入群体占36.51%,高收入群体占1.37%。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1399笔47562.7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6277.2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9013.6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沧州地区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2.6%,比上年同期增加39.0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6年市中心机构和职能没有发生调整和变化。新增邮政储蓄银行一家贷款业务金融机构。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自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5年度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420元,不超过本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13695元)。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调整至12%。
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自2016年6月30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来的当年缴存资金执行活期利率、往年累计缴存资金执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4、自2016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存量贷款利率5年以内(含)调整为2.75%,5年以上调整为3.25%。
5、自2016年7月25日起,市中心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放款:购买新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轮候5个月内放款;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请贷款的和申请贷款置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并且抵押手续落实之日起轮候3个月内放款。
6、自2016年9月20日起,市中心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1)停止缴存人交清全部新建商品房房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2)停止父母为子女购买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3)暂停不在沧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沧州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4)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还贷能力时月还款额与收入比上限由60%降至50%。(5)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
7、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133号)要求,自2016年12月26日起,市中心提高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至50%;暂时停止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市中心“12329热线”开通5年,2016年人工接听电话17614个,累计接听54446个。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fanwen118.com)累计访问量达到2600多万次,2016年互动交流窗口受理咨询2241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6年7月25日,市中心全省统一的华信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一期正式上线,新系统归集、提取、贷款、财务和资金实时结算功能平稳运行。以新系统为支撑,缴存实现了单位直接转账的模式;提取实现了由中心统一直接支付到个人的模式;贷款实现了中心自主核算、在线三级审核的模式;资金管理实现了全市统一账户、统一结算、统一核算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