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于20xx年x月x日17时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进行确认。
邮件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sytljgjrsc@163.com,主题填写“考生姓名+报考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名称+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
电话确认:请拨打024-62091927进行确认。
届时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2)。对随意放弃面试或不提供书面声明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xx年x月x日下午13:30。
面试地点: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沈阳)。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3:00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签到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2.报到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8:30-9:00。
报到地点: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四楼。
报到时请凭本人身份证或国家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1号(沈阳北站附近,辽宁省总工会后侧,乘地铁二号线或公交车可在“沈阳北站”下车,步行到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3.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考生可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三、考生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供报考资格复审
1.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加盖公章),待业证明须注明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3.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各时段要相互接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
5.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考生提供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以及
工作简历情况(写明每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及部门、职务、从事工作内容),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并明确是否同意报考。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6.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7.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政治面貌”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事处党群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加组织部门公章),《党员证明信》上注明出具证明党组织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以及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设备监察处铁路机车设备监察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须提供机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0.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招录单位留存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不能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1.报到当天请考生带齐全部报考资格复审材料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后写明职位代码和姓名)。
2.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3.面试结束后,按照本职位录用计划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不含)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被列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范围。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4.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保重身体!
5.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4-62091927。
附件1: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及面试安排
附件2: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放弃面试声明书格式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公务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20xx年工商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我局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xx年x月x日中午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dpc.rjs@saic.gov.cn。标题统一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国家工商总局+用人司局+职位名称面试”。邮件内容需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方式。邮件附件中还需发送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含照片)以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底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请于2月x日中午12时前将由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发送传真至010-88650901,声明中需具体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报考职位代码,放弃原因及联系方式。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x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总局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人事司(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820,联系电话:010-88650901。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xx年x月x日至3月x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点30分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点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月x日面试考生均须在上午8点30分前报到。
考生应严格遵守面试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内容,如有违反,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机关A楼306房间。 具体面试人员安排参看附件。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来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我局将组织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时间定于20xx年x月x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650901
传真:010-88650901.
附:面试人员安排
工商总局人事司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