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带来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
为促进年度考核规范化,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并交全校教职工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20分)
1、按时参加学校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含学生家长会)、职员工人组会(10分)。
请假、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升旗仪式(10)。
请假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业务考核(30分)
1、按时交工作计划、总结(2分)。
未上交者,一学期扣10分,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2、教案符合要求(4分)。
无教案、无手写教案者扣10分,不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
3、完成听课、评课要求(4分)。
每少一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新课程改革培训及教研活动(10分)。
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示范课、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指导青年教师(6分)。
校内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一次2分,骨干教师校内示范课1节记2分。
指导青年教师计3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以证书或者文件为准)
在省、乐山市优质课竞赛获得奖励分别计4、3分(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一等)
三、工作量与出勤(20分)
1、教学出满勤(10分)。
事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3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
2、工作量(10分)
每周课表课时12课时—14课时(6分)。
少1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每多1课时加0.5分,班主任计6课时。
合计总分不超过10分。
四、教学效果(30分)
1、年段统考(含高考)教研组学科平均分按乐山市16校排名计分。
乐山市第1、2、3、4、5、6、7名分别计10、9、8、7、6、5、4分。
2、年段统考(含高考)所教班级学科名次按16校内与班级比较排名计分。
平行班:乐山1--11名,分别计25、24、23、22、21、20、19、18、17、16、15分。
实验班:乐山第1、2、3名分别计17、16、15分。
担任多个班的按分别计分后平均。
校内同层次垫底者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阅卷中弄虚作假者不得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3、每学期学生问卷测评,满意率80%以上,计5分,70%以上计4分,60%以上计3分。
满意率50%以下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五、获奖(以证书或者文件依据)
1、教研活动奖
教学论文、优秀教案、自制教具参加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比赛获奖(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二等以上、峨眉山市一等)分别计4分、3分、2分,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有稿费)计4分。
(同一论文、教案、教具不重复计)
2、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省、市、县、校的“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分别加4、3、2、1分。
(不重复计)
3、艺术体育代表队获得乐山市前3名、峨眉山市第一名,主要训练人员分别计4、3分。
4、组织、训练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所指导学生获得奖励,按国家、省、乐山市一等奖分别计10、6、2分。
(以证书为依据,不重复计)
六、分数计算与统计
所有评分由学校行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团委、教科室提供依据。
行政办公室计算总分,计分完成后,张榜公布得分情况。
经公示无误后,按学校分配到各学科和组别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出年度优秀名单。
有否决项者不参与排序。
分组按行政、职员工人、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体育、艺术信息、语文三个年级组、数三个年级组、外三个年级组等。
若有特殊情况,可调整组别划分。
七、除以上一至五条中规定的不能评为年度优秀外,以下人员仍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反党纪、政纪或参与邪教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
5、乱收费,造成严重影响者;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7、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0个教学日者;
8、离职、调离教育系统、辞职人员。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2)
为了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根据上级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作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校在职在岗人员(副科以上干部由县组织部门考核)。
二、考核类别:考核分专任教师、音体美信息等实践类老师、教辅人员三种类别进行。
三、考核等级及考核原则:
1.考核等级与比例: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其余(包括基本合格、不合格)占5%。
2.考核原则: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四、考核结果适用:
1.专任教师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后三名,实践类教师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最后一名,教辅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居后二名者,在校内待岗,或由学校建议教育局调离茶陵一中。
2. 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发奖金500元或400元(其中推荐为上级优秀的发500元,学校先进工作者发奖金400元),合格人员发奖金200元,考核结果处于各类别后5%的不发奖金。
3. 年度考核立功人员发奖金600元(立功人员在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注:以上奖金不重叠,取最高项。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权重及指标如下:
专任教师系列:
(一)师德(10分)
1、师德规范(5分):所有参与考核人员,均须依法执教,严谨冶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工作,团结同志,不挑拨是非;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违法乱纪行为。
凡有违法行为;作风不正派,影响恶劣;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年度考核均为不合格。
2、政治学习(5分):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要有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有笔记的记5分,无笔记的记0分。
(二)评议:(30分)
(1)学校核心组评议(10分):①由办公室统一设计考评表格。
②由校长室组织校极行政、处室主任、年级主任对所有教师从工作态度、工作任务接收及完成情况、爱岗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评议。
③考评分三等:一等30%,记10分,二等60%,记8分;三等10%,记5分。
(2)学生评议(10分):①由教务处统一设计学生评价表。
②由校长室指定考评班子从每班抽取20位学生对科任教师进行考评。
③考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每“满意”票记0.5分,每“基本满意”票记0.35分,每“不满意”票记0分。
(3)年级组评议(10分)。
①由年级组组织本组教师进行互评。
②考评分三等:一等30%,记10分;二等60%,记8分;三等10%,记5分。
(三)出勤:(10分)
(1)出满勤者得10分;(2)病假:每天扣0.1分;(3)事假:每天扣0.2分;(4)旷课:每旷课一节扣3分;(5)上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以上。
(6)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会议升降旗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请假扣0.1分。
说明:婚假、丧假、产假及经学校批准的函授、自考及因公事出差等假不扣。
(四)、教学成绩:(35分)
以学校组织的各年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得出的教师考核分数为依据,凡一年的考核分数总和为同年级一等(25%)者记35分,二等(55%)者记30分,三等(15%)者记25分,四等(5%)者记20分。
( 高三老师平时考核分数占一半,高考考核分数占一半)
(五)教研教改(20分)
(1)论文水平(6分):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正式刊物发表的文章,分别计6分,4分,2分。
在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论文,分别记4分、3分、2分,省级获奖论文分别记3分、2分、1分,市级获奖论文分别记2分、1分、0.5分。
(2)教学竞赛与公开课(6分):凡参加校、县、市、省级及省级以上等公开课分别记1、2、3、4分,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市级、县级、校级各项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分别计6、5、4、3分,获二等奖分别计5、4、3、2分,获三等奖分别计4、3、2、1分。
(3)课题研究(4分):参加省级以上课题并获奖者计4分,市级获奖课题计2分,其余计1分。
(4)指导学生(4分):①参加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人次分别得4、3、2分(获奖每降一个等次分别降0.5分);②被指导的学生作品发表文章在国家、省、市刊物的,指导教师每人次得3、2、1分。
(六)业务学习(15分)
(1)继续教育(5分):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要有业务学习笔记,业务学习笔记被年度考核小组认定为“优秀”的记5分,“良好”的记3分,“一般”的记1分,无业务学习笔记的记0分。
(2)专业知识考试(10分):①由学校组织所由专任教师进行业务考试,根据业务考试成绩同学科分A、B、C等,A等30%,记10分,B等60%,记8分,C等10%,记6分。
②无特殊情况缺考者记0分,有特殊情况请假未参加者记6分。
③男教师50岁以上,女教师45岁以上,记分往上一等套。
(七)教学常规(20分)
(1)上交各种计划、总结(5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教学检查(10分):以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检查结果为依据,其中教案5分,凡被评为优秀教案的记5分,其他所有符合要求的教案记3分,如果有缺教案的,每缺一个教案扣1分,扣完为止;另外作业5分,作业没有达到规定的次数,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听课笔记(5分):教师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每少听一节扣0.5分,扣完为止。
(八)各类荣誉(5分)
①本年度内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得5分;②本年度内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者,得3分;③本年度内获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者,得2分。
说明:同一年度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
(九)管理工作(5分):担任行政、年级组长、书记、教研组长、班主任等工作计3分,每担任一学期计1.5分。
被评为优秀管理人员的每期另加1分。
第二篇:学校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区教育局20xx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20xx年xx中学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年度在职在编的教职工,支教人员、借出人员、调入人员(本年度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采用个人申报、小组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小结(申报)-述职-小组民主测评(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组织推荐-领导组考核-确定等次-公示-上报审核。个人总结考核表一份,自制表格要求与原表保持一致。
三、考核要求:
1、不能以票定等,要德能勤绩全面衡量,由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虑确定等次。坚持正确导向,不搞平衡、不搞轮流坐庄。要向踏实工作、不搞关系而工作实绩好的同志倾斜,树立学校正气,彰显人品,提高表彰奖励含金量。
2、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地搞好考核工作,各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天,不定等次及不合格人员的确定要慎重,要有证据。对优秀、不合格有异议要及时向学校考核组反映,便于核实处理及反馈,杜绝事后信访。
四、政策说明:
一是优秀比例在总人数的1%以内(学校20xx年度四星高中创建成功,比例由原12%增加至1%),计算时采用去尾法,不得突破;二是嘉奖在本年度内“优秀”产生,人数为总人数的8%以内。区教育局希望各单位正确掌握政策导向,把真正优秀的同志考核出,其余依然按照通州区教育局97年(271)号精神执行。
五、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等次;擅自离岗、经常旷职、学校处分的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也可以定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
六、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建立20xx年考核领导组。
领导组由李达、羌达勋、黄学恭、薛军、孙钢、蔡国锋、黄京宁、周汉平、赵建兵、顾锋杰、管建新、张卓鹏等同志组成,李达同志任组长。
七、时间部署:1月9日领导组筹备会议,讨论考核相关工作;1月11日前完成个人小结;初定1月12日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由领导组安排进行);述职测评结束后各组将个人考核表和民主测评表交校长办公室刘主任汇总;1月1日领导组综合考核,确定人员等次;1月14日~xx日优秀、嘉奖人员公示;1月17日考核表、汇总表、等次表送教育局监察科审核。
八、人员分组:(见附一)
九、各组召集人、评优指标及述职地点:(见附二)
十、基础评优指标是各组推选优秀的上限指标,不得突破,按指标上报的同志必须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优秀,否则,经过考核领导组综合考评将会被淘汰,造成指标的浪费。各组名单上报后,考核领导组还将参照主管领导的意见,对各组推荐人选、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人选进集体评议(所有推优人员均需从校办领取《20xx年度考核工作教职工工作情况一览表》填写,14日前交校办),最后按照教育局下达学校的指标进行综合考虑最后确定优秀人选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