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城市环境日益改善,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现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做如下报告:
一、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造成了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深,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相关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
二、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具体管制的不健全,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农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影响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环境立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
2、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城乡分治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国家把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3、强化扶持力度,建立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政府应对农村和规模以上的企业污染治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规模以上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
4、探索科学的治理模式,提高农村污染治理效率。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不同于城市、工业企业的污染,不能简单的套用其污染治理模式,要在其治理模式上加以改革创新,以适应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进而提高污染治理的成功率。
第二篇:农村调研报告
我们的调研报告也主要围绕着我市农村如何开展社区化服务和管理工作这一核心主线来展开,农村情况调研报告。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布局规划等工作,虽然为农村社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不属于本次调研报告的范围和内容。
(一) 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历程简要回顾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并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展了探索。总体来说,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形成工作思路阶段(2000-2007年初)。2000年,在城市社区建设取得显著实效、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基础上,我市确定了“巩固提高、延伸拓展”的社区建设工作新思路,适时提出了城镇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化管理的概念;2005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镇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对推进城镇社区建设进行了部署;2005年3月,市委、市政府发布《宁波市统筹城乡发展纲要》,正式把农村社区建设列入统筹城乡发展的“六大工程”之一;2007年1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了和谐社区建设的范畴,标志着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这一阶段,在市级层面主要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研讨会、开展学术研究等方式,对农村开展社区建设的必要性、现实条件、内涵、工作任务等问题进行探讨,确定了把农村社区建设定位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部分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突破口的工作思路,为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与此同时,在这个阶段全市各地广泛开展了撤并村、新农村建设、“百千工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性条件。此外,2003年以慈溪市在宗汉街道庙山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为起点,慈溪市、镇海区等地相继开展了试点工作,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这些试点为在全市开展试点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是开展试点阶段(2007初-2009年初)。2007年4月,慈溪市、镇海区被民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区),由此拉开了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序幕;2008年5月,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宁波市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初步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和任务;2008年11月,市民政局在慈溪召开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07、2008年试点工作经验,并明确下一阶段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2008年12月,市委出台《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新时期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又做出了重要部署。这一阶段,市级共下拨1580万元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市158个村开展试点,加上各地相继开展的县(市、区)级试点,全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村达到391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5%,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试点工作,积累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规范社区管理等丰富的工作经验。
以上是农村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