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下面是小编收集的道路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欢迎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一)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陈xx,男, 1982年5月21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城关区小沟坪50号。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王xx,男, 1965年6月23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西路34号。身份证号:xx-xxx-x,联系电话xx-xxx。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王xx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xx-xxx元。
事实与理由:
2015年8月4日13时25分,被告人王xx无照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xx市xx区xx路非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行驶至xx-x公交车站时,将刚下车的原告人陈xx撞倒,造成王xx及陈xx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陈xx分别于: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26日入住xx省中医院、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25日入住xx-x第二医院。原告陈xx于案发当日被xx省中医院诊断为:1.重度颅脑损伤;2.急性硬膜外血肿;3.颅脑开放粉碎性骨折;4.蛛网膜下腔出血;5.双额、右颞广泛脑挫裂伤;6.双侧胸腔积液;7.右侧第12肋骨骨折。
该次事故经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x大队字[2015]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王xx负全部责任,陈
xx无责任。原告陈xx伤情经xx市xx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文书号)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陈xx之损伤属重伤二级。
被告的犯罪行为致使原告陈xx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损失,具体损失为:医疗费 元、误工费 元、护理费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元、营养费 元、交通费 元、精神抚慰金50000.00元等,共计 元。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xx无视国家道路安全法规,无照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造成致人重伤结果,其交通肇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原告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O一五年三月 日
附:1、原告人住院费用单据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道路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二)
附带民事原告:***,女,汉族,****年**月**日生,现住**省*市*区*路**号,系受害人**之妻。
附带民事原告:**,女,汉族,****年**月**日生,现住址同上。系受害人**之女。
附带民事原告:**,男,汉族,****年**月**日生,现住址同上。系受害人**之子。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男,汉族,****年**月**日生,户籍地**市**区**街**号,住**市***家属院。
请求事项:
1、依法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2、依法判令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和各项经济损失270998.73元。
事实与理由:
2015年8月5日19时5分许,受害人***在路上行走时,被被告人***骑电动自行车相撞致死,经南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认定,被告人***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事实由南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宛公交认字[2015]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足以认定。案件发生后,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不承担赔偿义务,致使刑事附
带民事原告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应当承担附带民事原告的一切损失。
综上所述,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在道路行驶中致受害人死亡,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至今不予赔付,致使附带民事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应当赔偿附带民事原告的一切损失。故,附带民事原告特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望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此致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5年*月*日
第二篇: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XX,男, XXX年XXX月XXX
日生,汉族,住XXXXX号。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XXX,男,XXX年XXX月XXX日生,XXX人,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X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XXX年XXX月XXX日,XX、XX等......。
综上所述,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XX的犯罪行为给原告XX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X年XXX月XXX日
附:1、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2、司法鉴定所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3、受害人住院费用单据复印件(原件待查); 4、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5、相关赔偿费用清单及计算标准说明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