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土地执法监察制度的全文内容,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1、建立预警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维护“土地执法模范区”的良好形象,真正形成土地“一家用、大家管”的氛围,落实各级责任,保证全区土地使用合法规范,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苏纪发 [2010]10号)的文件精神,建立实施全区土地违法预警、约谈、问责工作机制。通过国土所日常巡查发现、通过局监察大队、市局监察支队督查和抽查发现及社会监督,各类信访、信箱反映等渠道,局对全区各镇(区、街道)土地使用和耕地保护情况每月进行红、黄、蓝三级预警。一是红色预警:当月侵占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或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超过2宗的,累计用地面积超过5亩的。二是黄色预警:当月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2宗以下,累计用地面积5亩以下的。三是蓝色预警:当月未发生违法用地行为,土地管理规范良好的,预警平台显示蓝色。根据每月通报公布出现红色、黄色预警的镇(区、街道),对相应国土所进行考核。
2、建立上下联动执法机制。强化国土所和监察大队、监察中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职责,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国土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国土所负责对辖区巡查,要做到巡查到边,不留死角。二是国土所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积极主动与镇(区、街道)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将问题处理到位,重大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局监察大队。三是局监察中队巡查发现问题会同国土所及时处理,对出现的问题二天内能处理到位的,进行结案并跟踪监督,二天内不能解决的,3个工作日内由监察大队、国土所联合书面报告镇政府和局领导。四是实行“零报告”制度。监察大队、监察中队、国土所实行巡查报表和跟踪情况报告,每月上报书面分析报告。
3、建立土地违法共同执法责任机制。局(所)与区政府(镇、街道、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行政村(社区)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对土地动态巡查、信访举报、上级转(交)办等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国土部门采取措施未能制止、纠正的,在三个工作日后书面报告区政府(镇、街道、管委会)及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所在行政村(社区),建议予以制止、纠正,同时上报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
4、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局、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图斑数据核对准确,批文等台账资料收集齐全,数据按规定、按时上报。认真做好卫片发现违法用地的查处及整改工作,落实责任、专人跟踪,按时查处及整改到位。
5、建立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平台。国土所要有专人负责对监管平台内的建设用地进行日常跟踪,并在每月10日前填写跟踪管理卡按局规范要求进行信息录入,监察科将监督各所项目跟踪监管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6、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机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制度、保护规划制度、保护区制度(有保护牌等)、基本农田保护执法监察巡查责任制、动态巡查工作考核奖罚制度等;向社会公布基本农田保护监督电话,与下属单位定期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开展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监测,采取切实有效措遏止乱占滥用基本农田的现象以及卫片遥感监测图斑和处理结果,并建立相关台帐资料;严格履行占用基本农田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补划;及时、准确更新基本农田保护的台帐、图、表、册等资料。
7、巡查责任制度。健全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并定期活动。局组织全区土地动态巡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局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坚持每季度全区一次执法大检查,监察中队坚持对分片辖区实行每月一次全方位巡查,对出现土地违法行为和执法重点的区域每周进行重点跟踪。国土所坚持对辖区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巡查,对发现有违法苗头和有土地违法行为的重点区域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并每天跟踪监管。
8、巡查报告制度。国土所根据信访举报或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积极主动与镇(区、街道)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处理到位,重大违法行为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局监察大队和镇(管委会、街道)。镇(管委会、街道)不能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局将直接立案查处。如出现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造成违法事实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篇: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加大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实行有案必查,查处必严,公开暴光,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一:
为认真做好20xx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暂行办法》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制定20xx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巡查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执行巡查责任制,落实巡查区域及巡查职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巡查频率达到规定要求。按照规定的巡查频率,进行全面巡查、互查,重点巡查和抽查,并在违法行为多发时段、高发区域、易发时期加大巡查频率。
3、巡查效果明显。巡查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对巡查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没有形成违法事实。
4、巡查台账记录规范。动态巡查台帐规范,登记内容全面,按时上报巡查月报。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加强对乡镇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工作的指导,督促乡镇国土资源所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责任区域明确,无缝全覆盖。
2、加强对城市规划区、主要矿区及无证采矿点进行重点巡查,并对各乡镇一级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特别是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重点巡查松木坪、王家畈等乡镇非法采区域,发现苗头及时制止。
3、加强与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密切配合,对重点区域适时组织联合巡查,提高巡查频率。
4、落实月报制度,乡镇国土资源所每月25日前上报巡查月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汇总、分析,对重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
5、每半年组织乡镇国土资源所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分析巡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探讨新的方法和措施。
6、每半年组织一次乡镇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工作考核,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整改规范,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高度重视巡查工作,应根据责任制划定的巡查等级,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动态巡查工作计划、责任目标。
2、巡查工作必须遵循早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使违法案件从数量上降下来。
3、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巡查频率。对违法行为的多发段、高发期和特殊时期应当适时加大巡查频率。
4、巡查人员在检查和制止违法行为时,必须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办事,防止粗暴执法,损害群众利益。
5、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加强教育,及时制止。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上报。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二:
为贯彻落实《* *市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和《* *市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工作七项制度》,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强化“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思路,进一步完善落实镇、村两级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对20XX年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计划如下:
1、加强对外监察,严格对内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未批先用、边批边用、少批多用的现象,防止擅自占用、挖废耕地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在加强对外监察的同时,严格对内监督,同时对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2、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 *市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和《* *市国土资源系统执法监察工作七项制度》,分局加大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的力度,坚持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动态巡查,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年初分局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书,层层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
3、确定重点区域,明确第一责任人。分局将基本农田、各类开发区确定为动态巡查的重点区域,特别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动态巡查的重中之重。分局的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4、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土地违法。继续加大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实行有案必查,查处必严,公开暴光,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继续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土地执法监察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失职的实行年终评先一票否决制。
5、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在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出具执法证,按要求先告知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不发生因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引起的投诉,树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6、加强对土地执法工作的领导。一把手局长负总责,监察科协助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分局负责人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第一责任人。
7、及时调整镇、村两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络。分局年初及时调整了镇、村(社区)的土地监察动态巡查网络人员,并充分发挥专兼职土地执法监察员和信息员的作用,上下联动,形成有效的快速反应执法监察体系。
8、建立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分局领导分片包干到村,责任到人,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监察科每周不少于二次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完善土地动态巡查每周“零报告”和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即报告”制。
9、规范台帐记录并及时反馈信息。镇、村网络人员活动及时记录,及时分析和反馈有关信息。土地动态巡查台帐记录清楚、规范。按时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土地动态巡查情况分析报告,土地动态巡查月报表报市局监察科。
10、加强对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的督查考评。年终市局将对我局土地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进行考核,分局对各村、社区监察员、信息员动态巡查工作情况和效果实行考核,95分以上奖励500元,90分以上奖励300元,9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一级市场出现违法用地的一票否决奖励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