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面貌。创建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副中心为目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塑造良好形象,打造文明 ”为目标,按照“城乡齐动,以城带乡,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大拆违、大建设、大发展活动,很抓优化软环境,加大投入改造硬环境,着力提升我镇对外形象,加快推进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
二、整治范围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按照“整治见成效,管理上水平,环境大改观”的总体要求,突出开展村容村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基础设施整治、集贸市场整治、文化娱乐场所整治、沿线村庄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的政治。
三、整治任务
1、村容村貌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清扫保洁必须做到普扫及时;垃圾收集处置要做到全覆盖;督促沿街单位,店面经营户必须严格实行垃圾桶装清洁工收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单位:镇机关责任人:程庭斌
2、占道经营整治。取缔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维修;禁止向人行到倾倒污水;车辆不得挤占人行道。责任单位:交警队责任人:单位负责人
3、交通秩序整治。整治摩托车超员超速行驶,驾驶员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现象;集中力量对酒驾、醉驾进行严厉处罚。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责任人:单位负责人
4、基础设施整治
亮化整洁。各单位、店面、广告牌亮化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关,不得随意关停;凡是能够亮化、有条件亮化的地方,都要想方设法亮;加强亮化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发现不亮或缺损,及时修复、更换,确保亮化设施运转正常。责任单位:镇机关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5、集贸市场整治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内车辆乱停、垃圾乱丢、污水乱倒、货物乱摆等问题;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摊前摊后、摊上摊下确保整洁卫生;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对集贸市场周边经营店面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工商所责任人:严长明
6、对照整治方案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对205国道沿线村庄道路两侧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以及木、竹、柴、猪牛粪、杂草等要整治到位。责任单位:沿线各单位、村两委责任人:单位负责人:村书记、主任
7、新农村示范村的整治要配备2名保洁员,建立长效保洁机制。责任人:
四、整治步骤整治活动
从4月15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5——30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31日)。各项整治全面推进,务求在5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到7月底,基本解决“脏、乱、差”的问题。
3、完善提高阶段(7月1日——7月15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推动整治延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各方工作责任,实现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篇: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区)要确保在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区、市城区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研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根据省、市污水处理收费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具体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污水处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贴”要求,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年内所有县(市)全部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吨0.8元。加强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1加快设施建设。已列入省、市规划。各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其它各县完成可行性研究,争取立项。建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坚持配套管网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要紧密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
3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保障各类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鼓励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项目要推行特许经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企业,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
(五)切实做好污泥的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结合本地的实际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报表和通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政务网站上按季度对规划、建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跟踪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和责任,按照省、市环保工作的目标要求,分解指标,责任到市、县、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指标落实到每个年度,限期完成。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水资源忧患意识。使排污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付费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发改部门依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申报、审批,并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或国债)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办法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收费收支情况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处理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污水处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出现的问题,定期印发《污水处理工作动态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