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办事处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安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适用范围及安置对象的确定
县办事处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征收的,并由原集体建设转让的或自行建设的,适用本方案。
二、征收房屋面积的确定
被征收房屋面积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正房面积,具体以产权证登记面积或职能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
三、安置房屋建设
安置房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原则,按公寓式住房6+1模式自行建设,建筑面积约为12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两种户型。
四、安置房的选址
安置房的选地应当符合县城市规划,实行划地建设、集中安置的原则。
五、安置标准的确定
房屋安置标准以被征收房屋的正房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
(一)安置面积系数设定
1.有权证者,安置系数为1;
2.无权证者:①已接受处罚者,安置系数为0.9;②未接受处罚但长期居住的,安置系数为0.6。
(二)安置面积比例设定
房屋层高在2.8m(含2.8m)以上为一个自然层,小于2.8m的及坡屋顶不予计算层数。
1.一层结构的房屋,安置比例为1︰3.5;
2.两层(含两层)以上结构的房屋,安置比例为1︰1.8;
(三)安置面积确定
安置面积为被征收房屋正房面积与安置系数、安置比例的乘积(即房屋安置面积=征收房屋正房面积×安置系数×安置比例)。
(四)安置套数确定
根据确定的被征收人的安置面积与被征收人选定的户型相应核定,剩余安置面积不足一套的,按选定的户型面积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确定。被征收房屋每栋安置最多不超过五套,不足一套者按一套(90㎡)进行安置。
(五)安置面积调节
房屋安置面积与安置套数总面积不符的,不足或多余部分以金额补差的形式进行调节,调节标准按每平方米500元计算。
六、其他
1、征收房屋的补偿,参照《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执行。
2、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城市改建征收搬迁安置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三大攻坚四大开发”行动,实现滦南三年大变样工作再上新水平,紧紧围绕全县城市改建征收搬迁工作,全力助推嘴东大开发,南堡镇党委、政府决定组织全面开展助推城市改建征收搬迁工作攻坚行动,制定助推城市改建征收搬迁行动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大攻坚四大开发”和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以创建“平安拆迁”活动为载体,实现助推嘴东拆迁和城市改建征收搬迁任务目标完成。
目标任务
加强助推拆迁管理,严格拆迁程序,规范拆迁行为,慰问拆迁队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行动助推城市改建征收搬迁工作,确保拆迁协议签订和拆迁工作顺利完成,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工作方法及助推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保障嘴东拆迁任务和助推城市改建征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完成县政府部署我镇的助推拆迁攻坚行动任务,成立助推拆迁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姜伯民担任组长,镇长孙建明担任副组长。下设综合、宣传、矛盾协调和入户推进4个工作组。
2、明确职责任务,全面发动。为确保助推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嘴东成立助推拆迁指挥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活动,并开展“法律送进拆迁一线”、“温情送进拆迁一线”、“文艺走进拆迁一线”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早安排、早部署,实行挂图督战。
3、改进作风,务求实效。要求工作组的同志,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工作日不能喝酒,不允许拿拆迁户一分钱、吃拆迁户的一顿饭;在关键时刻,要忍辱负重,顾全大局。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真正深入到拆迁一线,想尽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历尽千辛万苦,确保完成助推拆迁任务。
4、干部党员带头,以点带面。在助推拆迁过程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活动。深入开展“树、讲、促”活动,要求干部带头、党员带头、干部亲属带头,要求党员干部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5、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和谐助推。在助推过程中镇委、镇政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指导思想和“团结工作,措施得力,方法得当,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把拆迁和安置作为连成一体的系统工程,对拆迁户负责到底,决不一拆了之,要求工作组干部都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搞好拆迁工作,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对拆迁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和政策解释工作,充分考虑广大拆迁户的现实困难,保证拆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医疗队为攻坚一线的工作人员定期检查身体。为攻坚队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