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五夫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同时保障五夫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红线范围内五一村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合法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把美丽乡村建设、地质灾害点整体搬迁、危旧房改造相结合,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政府资金补助、农民筹资投入、社会资金帮扶等多种举措,加快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质量和群众生活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户参与、统规自建的原则。农民是建房的投资主体、实施主体、受益主体,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合理用地、依法建房,保障农民群众受惠得益。
(二)坚持先规划设计、后有序建设的原则。安置要符合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私建乱搭等现象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原则。建设用地要严格按规划执行,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和耕地。
(四)坚持节约土地和便于基础设施配套的原则。
(五)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规定。加强宅基地管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和农民住宅。严格制止以多占宅基地为目的的恶意分户和假借他人名义建房的违法行为。
三、安置小区基本情况
安置小区建设共分两期进行,建房宅基地统一安置在马道头,第一期安置41户,共有80㎡28套,100㎡8套,120㎡5套。第二期计划安置48户,宅基地面积依据申报情况确定。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面积按家庭人口数确定{注:计生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人口数按照家庭人口数+1人标准确定,若计生户违反计生政策,除接受计生部门处罚外,还必须以增加宅基地面积为基数,按照同期《武夷山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助和奖励办法》关于集体土地安置用地的补偿标准补偿给村集体。}3人及3人以下80㎡,4至5人100㎡,6人及以上120㎡。建房资格采取报名方式取得。
四、安置对象条件及要求
安置建房必须经报名申请、审核公示、签订协议、抽签选择宅基地四个阶段。
(一)报名申请阶段
1.报名条件
(1)必须严格遵守农村一户一宅的规定。
(2)必须为五夫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红线范围的五一村村民,且为户主。其中,挂户且没有享受分田分山权利者不具报名资格。
(3)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
2.报名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名申请表,并同意接受朱子文化旅游及古街开发。
(二)审核公示阶段
1.申请汇总后,由派出所、国土、建设、计生、综治、林业等部门审核,村委会综合以上部门意见确定是否具备申请建房资格,如有违反以上部门规定的,暂缓申请。
2.审核通过后,由村委会将名单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三)签订协议阶段
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并缴纳建房保证金(壹万元)和小区建设基金(宅基地面积×300元/平方米),取得申请建房资格。否则其资格不予认定。
(四)抽签选择宅基地阶段
如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小区宅基地数,通过审核的报名人都取得建房资格,并以抽签方式选择具体宅基地位置;如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超过小区宅基地数,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建房资格后,再以抽签方式选择具体宅基地位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取得建房资格后,擅自将新建房宅基地转让的,经调查取证后,村委会有权利终止其建房资格,并没收建房保证金和违法所得。
2、建房户必须同意将旧宅基地使用权置换给村集体。建房户旧宅基地面积超出新建房宅基面积的部分,村集体参照《武夷山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助和奖励办法》(武政综﹝2012﹞74号)关于集体土地安置用地补偿标准(375元/平方米)补偿给建房户;建房户新建房宅基面积超出旧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建房户同样参照标准(375元/平方米)补差给村集体。旧宅基地地面以上建筑部分暂不征收。无宅基地者需附证明材料,如与父母兄弟等直系亲属协议,协议需经司法公证。
3、建设基金的用途主要为道路、水渠、护坡和排水排污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房户以安置宅基地面积为准,按3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安置小区建设基金。
4、建房保证金为每户壹万元,村委会按照建房户建设进度退还保证金。建房户应确保施工安全,严格遵守规划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得超越用地红线;地面高度、房屋高度、层高、建筑风格、外观要相对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按违章建筑处理,并没收建房保证金以及不帮助争取上级有关补贴。
四、组织机构及保障
(一)设立机构
1、组建新农村建设自治理事会。新农村建设自治理事会负责具体工作,理事会成员如下:
理 事 长:王清福
副理事长:黄德顺
成 员:王生龙 占朝清 张华英 彭长兰 王高财及小区户代表两名
2、新农村建设自治理事会职责:
(1)新农村建设自治理事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做好新农村建设动员和宣传,积极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需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票决做出决定。
(2)新农村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自治理事会设立独立账套,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管理。一是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规定凡是新农村建设财务支出,必须先由挂村领导审核同意,再由理事长审批。二是强化村级财务公开,新农村建设所有财务收支要及时在村级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让村民及时了解到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是实行公开管理,对新农村建设费用进行公开管理,从严控制非建设性支出。四是严格执行报账制度,新农村建设自治理事会每月到镇会计服务中心报账,规范管理。
新农村建设自治理事会待理事会成员补满后方为成立,成立之前其有关职责由五一村村民委员会代为行使。
3、组建新农村建设监事会。负责对新农村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对新农村建设财务支出进行审核。监事会成员如下:
监事长:潘水良
成 员:彭良生 梁殖武 周德良 余文胜
(二)本方案须经五一村村民代表大会审核通过并报五夫镇党委、政府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二篇:关于建筑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加快畜牧业优势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步伐,实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现结合我区区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稳定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以生产优质畜产品为核心,以“公司 基地 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口,在重点优势区域内实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主攻品种改良、产品质量升级、产品安全与卫生质量等关键环节,力争在3—5年内把颍东建设成为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
二、建设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建设的原则,全区建设若干个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小区。
1、养牛小区。每个养牛小区内养牛户不少于30户,每户存栏肉牛15头以上、年出栏30头以上,其中存栏20-30头以上的要有2-3户、50头以上的要有1户。
2、养猪小区。每个养猪小区内养猪户不少于20户,每户存栏二元母猪15头或育肥猪150头以上、年出栏仔猪300头或育肥猪450头以上,其中存栏二元母猪30头或育肥猪300头以上要有2-3户、存栏二元母猪50头以上或育肥猪500头以上要有1户。
3、养肉鸡小区。每个肉鸡养殖小区内养肉鸡户不少于20户,每户存栏肉鸡5000只、年出栏肉鸡3万只以上,其中存栏肉鸡10000只以上要有2-3户。
三、小区建设推荐标准养殖小区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远离居民区,远离交通主干道,生产区和生活区要分开。
(一)养牛标准化小区建设
1、牛舍标准:单列式,面南朝阳,檐墙高2.5米,东西长3.5米,南北长4.5米,每户不低于5间。
2、每户建120立方米青贮池1个、20立方米氨化池2个。
3、每户种植青秆玉米20亩以上(租地种或让农民种回收秸秆),以便搞好青贮饲料。
4、每户种植牧草3亩以上。
5、每户配铡草机一部,或小区配置大型铡草机二部。
6、饲养标准严格执行《XX市优质肉牛标准生产技术规范》。
7、有条件的户建沼气池16立方米。
(二)养猪标准化小区建设
1、猪圈标准:单列式,面南朝阳,每间东西长2.5米,南北长4米,游圈高0.85米,檐高1.5米,每户不低于15间。2、每户配饲料粉碎机一台。
3、饲养标准严格执行《XX市优质生猪生产技术规范》。
4、有条件的户建沼气池16立方米。
(三)养鸡标准化小区建设
1、肉鸡一律采取棚、架饲养。
2、肉鸡舍标准:拱棚,双列式,每棚两檐高1.7米,顶高2.5米,宽9米,长33米。
3、为保证养鸡效益,肉鸡饲养户可以与美国裴顿公司签订合同养殖。
4、有条件的户建沼气池一个。
四、资金投入
1、养牛小区建设集中使用世行肉牛贷款项目资金,每个小区贷款60万元左右,每户2万元左右。
2、区政府拿出20万元用于贴息,扶持建设养猪、养肉鸡小区。小区内养殖户所需贷款由乡、镇、街道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解决。贷款期满后先由农户还清本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农户利息单集中,按分解指标由畜牧局审核,符合贴息要求的报区政府审批,将利息返还给养殖户。
五、具体要求
1、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由农户写出申请,报村(居)委会,以村(居)为单位签字盖章,报乡、镇、街道初审,再书面报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核查审批。
2、项目乡、镇、街道于2005年4月30日前将摸底定户情况报区畜牧局,5月1日至10日由区政府派人核查落实,5月11日至6月10日指导农户建设圈舍,6月11日至6月30日办理好贷款手续,投入生产。
3、按照总的指导原则和时间要求,项目区乡、镇、街道要认真选点布局,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全区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养殖小区要求“七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品种、统一饲料配方、统一饲养标准、统一用药、统一防疫、统一销售。做到“四有”,即有环保设施、有防疫程序、有管理组织、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