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山东昌邑“邑海家园”)
出卖人:山东德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人:
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出卖人:山东德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人:
第一条 合同原则
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和购买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购买人购买出卖人 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承诺
1、出卖人山东德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邑海家园”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占用的所有土地符合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要求,出卖人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
2、出卖人保证建设的“邑海家园“住宅小区所有土地未设置抵押或担保,该块土地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争议;
3、出卖人保证将开发的“邑海家园”住宅小区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5、出卖人保证所委托的“邑海家园”住宅小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具备合格资质;
6、出卖人保证所售的商品房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三条 购买人承诺
购买人保证已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 1
的代表,有权处理购买“邑海家园”商品房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事
项。
第四条:“邑海家园”整体概况
出卖人所建“邑海家园”位于山东省昌邑沿海经济开发区,北接
一号林带,西靠东港公司,南临开发区管委会,东临金晶大道。其小
区总体规划占地约8646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9997.4平方米,
其中住宅74919.5平方米,公建15077.9平方米,
第五条:购买人所购商品房状况
1.“邑海家园”小区住宅楼共28幢,设计约为850套住房,购买
人购买其中______套住房,楼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楼,共
计___________平方米。
2.“邑海家园”_______________楼共分以下____种户型:
A: __室__厅__卫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B: __室___厅__卫 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C: __室___厅__卫 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1)最终产权证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按
有关规定的计算办法计算,以国家认可的权力机构核定的面积为准;
(2)储藏室________元/平方米。
(3)车库 元/平方米。
第六条:“邑海家园”环境及设施
1、“邑海家园”绿化率为32%,容积率为1.14,建筑密度为24.88%。
2
小区内南北相对的两楼之间的距离为 米至 米。
2、小区地面设有停车位,停车位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不含公摊面积),停车位租赁价格为 元。
第七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邑海家园”购房者按选定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付款,每平方米均价为 元,分三次付款:
(1)签订本协议当日首付房款总额的 %。
(2)“邑海家园”________住宅楼形象进度至正负零,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 日内,由出卖人和购房者个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协议书》一致,然后由购买人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总额的 %。
(3)“邑海家园”_________住宅楼主体全部封顶砌体完成后再付房款总额的 %;
(4)需办理银行按揭的客户,请于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七天内将办理按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交至出卖人,由出卖人统一办理。
(5)购房者个人在领取房屋钥匙时,按最终房管局测绘中心证载建筑面积结清剩余房款。
(6)购房者向出卖人交纳的房款由购买人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统一收取后交于出卖人。
3
第八条:工期及工程进度
1、收到首付款后 个月完工。
2、工程进度
开始计算工期后 日,基础部分完工(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 开始计算工期后 日,形象进度达到六层;
开始计算工期后 日,楼房主体封顶砌体完成;
开始计算工期后 个月内,楼房交付使用。
第九条:交房约定
1、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开工后 个月内,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商品房整体向购买人交付: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同时向购买人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2)“邑海家园”__________号住宅楼经综合验收合格。
(3)商品房和小区符合交付使用的批准文件。
2、交接手续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购买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视为交房。
3、逾期交房的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将商品房交付于购买人,出卖人应按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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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违反本协议约定,需向购买人按月赔偿购房者已实际交纳购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购房者未按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交纳购房款,购房者向出卖人按所欠金额每月 支付违约金。双方违约期限不足一月的,违约金按照上述标准换算为按日计算。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在本协议签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 份,出卖人 份,购买人 份。《住宅建筑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购买人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_ 月__日 5
第二篇:商品房团购协议书-给海天样本
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山东昌邑“邑海家园”)
出卖人:山东德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人:
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出卖人:山东德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人:
第一条 合同原则
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和购买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购买人购买出卖人 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承诺
1、出卖人已依法取得“邑海家园”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占用的所有土地符合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要求,出卖人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
2、出卖人保证建设的“邑海家园“住宅小区所有土地未设置抵押或担保,该块土地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争议;
3、出卖人保证将开发的“邑海家园”住宅小区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5、出卖人保证所委托的“邑海家园”住宅小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具备合格资质;
6、出卖人保证所售的商品房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三条 购买人承诺
购买人保证已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
代表,保证购房者按期付款,有权处理购买“邑海家园”商品房过程中所
有与之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邑海家园”整体概况
出卖人所建“邑海家园”位于山东省昌邑沿海经济开发区,北接一号
林带,西靠东港公司,南临开发区管委会,东临金晶大道。其小区总体
规划占地约8646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9997.4平方米,其中住宅
74919.5平方米,公建15077.9平方米,
第五条:购买人所购商品房状况
1.“邑海家园”小区住宅楼共28幢,设计约为850套住房,购买人购
买其中30套住房,楼号为 住宅楼,共计 平方米。
2.“邑海家园” 楼共分以下 种户型:
A: 室 厅 卫 建筑面积: 平方米
B: 室 厅 卫 建筑面积: 平方米 C: 室 厅 卫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最终产权证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
按有关规定的计算办法计算,以国家认可的权力机构核定的面积为准;
(2)储藏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六条:“邑海家园”环境及设施
1、“邑海家园”绿化率为32%,容积率为1.14,建筑密度为24.88%。
小区内南北相对的两楼之间的距离为23米至27米。
第七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邑海家园”购房者按选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付款,每平方米房屋均价为 元,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 元;每平方米储藏室均价为 元,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储藏室总价款为 元。
共计房款(大写) :分四次付款:
(1)签订本协议当日首付房款总额的 %,即 元。
(2)“邑海家园” 住宅楼主体建设至三层,付房款总额的 %,即 元;
(3)“邑海家园” 住宅楼主体全部封顶砌体完成后,且出卖人取得《预售房屋许可证》后 7 日内,由出卖人和购房者个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付房款总额的 %,即 元;
(4)需办理银行按揭的客户,请于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七天内将办理按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交至出卖人,由出卖人统一办理。
(5)购房者个人在领取房屋钥匙时,按最终房管局测绘中心证载建筑面积结清剩余房款。
(6)购房者向出卖人交纳的房款由购买人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统一收取后交于出卖人。
第八条:工期及工程进度
1、收到首付款后 8 个月完工。
2、工程进度
开始计算工期后 30日,基础部分完工(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 开始计算工期后 95 日,形象进度达到六层;
开始计算工期后 120 日,楼房主体封顶砌体完成;
开始计算工期后 8 个月内,楼房交付使用。
第九条:交房约定
1、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开工后 8 个月内,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商品房整体向购买人交付: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同时向购买人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2)“邑海家园” 号住宅楼经综合验收合格。
(3)商品房和小区符合交付使用的批准文件。
2、交接手续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购买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视为交房。
3、逾期交房的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将商品房交付于购买人,出卖人应按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出卖人违反本协议约定,需向购买人按日赔偿购房者已实际交纳购房款总额 万分之三 的违约金;购房者未按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交
纳购房款,购房者向出卖人按所欠金额每日 万分之三 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在本协议签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 份,出卖人 份,购买人 份。《住宅建筑标准》《面积价格对照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购买人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_ 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