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告诉你吉安有多美——吉安导游讲吉安”
全市导游大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认真落实省旅游局《2010全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以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综合素质和提升吉安知名度为目的,通过以赛促训、媒体宣传的方式,展示吉安美丽形象和导游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进一步加强吉安导游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导游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导游服务技能水平,树立吉安导游人员新形象,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赛主题:
宣传大井冈,展示新风采,讲道德、比技能、赛服务
三、主办单位:
吉安市旅游局、共青团吉安市委、吉安市妇联
四、组织领导
成立导游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组成如下:
主 任:朱新堂 市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潘其波 团市委副书记
谭晓艳 市妇联副主席
段小华 市旅游局副局长
龙自然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春仁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张翊俊 市旅游局助理调研员
成 员:各主办单位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管科,陈岗任办公室主任,杨坚任副主任,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工作人员从主办单位相关科室(部门)抽调。
五、比赛内容及形式
(一)比赛语种:中文普通话(英文导游用中文参加比赛)。
(二)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三)大赛初赛采取100分制,比赛项目为自我介绍与形象气质(15分)、导游讲解(45分)、知识问答(20分)、才艺展示(20分)四部分(知识问答出题范围为导游考试系列丛书、《走进吉安——吉安导游词选》);大赛决赛采取100分制,比赛项目为自我介绍与形象气质(20分)、导游讲解(50分)、才艺展示(30分)三部分。
(四)评选办法:评委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取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
(五)评分标准(决赛评分分值会相应提高)
1、自我介绍及形象气质
①选手进入考场后向评委作自我介绍,并展示仪容仪表及形象气质。
②评分标准(15分)
A、自我介绍:礼貌到位,要点正确,给人印象深刻5分
B、仪容:化妆、修饰得体,符合服务行业规范要求3分
C、仪表:衣着整洁,职业特征明显3分
D、气质:形象好,富有内涵,气质突出4分
2、导游讲解
①导游讲解内容:从全市红色历史、绿色生态、庐陵文化、家乡新貌等旅游资源、景点景区的内容中选择。选手选定讲解内容后,报名时一并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②导游讲解时间:每位选手在5分钟以内独立完成。
③导游讲解方式:选手讲解时须配以相关背景DVD短片,DVD短片可以有音乐,但不能有字幕(未配背景DVD短片酌情扣分),将评委及观众当做游客进行模拟现场导游。
④评分标准(45分)
A、内容完整,主题突出(10分)
B、讲解生动,情感丰富(10分)
C、语音标准、语言流畅(10分)
D、景点介绍正确(8分)
E、口头、肢体语言规范,程序符合导游服务要求(7分)
3、知识问答
①知识问答时间:每位选手在3-5分钟内完成。
②知识问答内容:每位选手抽签回答10个知识问答题。内容涉及导游法规知识、中国导游基础知识、江西省导游基础知识、吉安市导游基础知识、旅游实务知识、导游应变能力等方面。
③评分标准(20分)
知识问答共10道题,每题2分,每题答题时间不超过20秒。要求:反应迅速,条理清晰,回答正确。
4、才艺展示
①展示时间:每位选手在5分钟以内完成,可以与他人合作完成,
但要以选手为主。
②展示内容:健康活泼,形式不拘,充分展示选手的才华及气质。 ③评分标准(20分)
A、内容健康、主题鲜明5分
B、形式活泼、表演熟练5分
C、艺术品位、艺术感染力较高5分
D、实际效果好5分
(六)决赛方式:决赛采取舞台展示形式进行,选手在台上比赛,观众在台下观摩,使比赛融知识性、宣传性、娱乐性、观赏性为一体,成为一台宣传大井冈,歌颂美丽吉安,展示导游风采,感动启发观众的导游秀节目展示。
六、参赛人员及要求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
(二)持有景点导游证或讲解员证、在景区点从事导游讲解服务的人员。
(三)从事导游讲解服务一年以上。
(四)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五)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七、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团体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代表队三分之一的比例设代表队团体奖。即: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2名,团体三等奖3名和组织奖若干名。推荐
选手获全市初赛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8分,第三名计6分,第四名至第十名各计4分,第十一名至十五名各计3分,第十六名至二十名各计2分,第二十一名至三十名各计1分。以总分高低排列团体奖项等级,其余参赛队按推荐参赛选手人数以及全程参赛等内容评选组织奖。
(二)奖励办法
1、对进入决赛选手和获奖单位进行全行业通报表彰,市旅游局授予进入决赛前十名选手为“吉安市十佳导游”称号;授予进入决赛第11-15名选手为“吉安市优秀导游”称号。
2、 一等奖1名,共青团吉安市委授予38岁以下的选手“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市妇联授予女性选手“全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奖励2000元,并奖返三年年审培训及导服费。
3、二等奖3名,共青团吉安市委对38岁以下的选手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市妇联授予女性选手“全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奖励1000元,并奖返两年年审培训及导服费。
4、三等奖6名,共青团吉安市委对38岁以下的选手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市妇联授予女性选手“全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奖励600元,并奖返一年年审培训及导服费。
5、单项奖3名:设立最佳风采奖、最佳讲解奖、最佳才艺奖各1名。
6、荣获第11-15名的导游均奖返一年年审培训及导服费。
7、 对决赛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奖杯,对团体奖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牌。
八、选手产生办法:
大赛选手产生采取个人直接报名和单位组队的方式进行。
(一)直接报名选手请与市导游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239622
(二)井冈山导游管理服务中心不得少于6名选手参赛。各县(区)旅游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少于3名选手参赛。
(三)全市各优秀旅行社不得少于3名选手参赛,其它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选手参赛。
(四)报名参赛免收报名费。
九、时间进度安排
初赛:9月1—3日(暂定)
决赛:9月16日(暂定)
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截止时间:8月15日
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报名材料交至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239622。
十、组队参加全省导游大赛
将从全市导游大赛中取前3名中文导游和前2名英文导游作为吉安市代表队参加全省导游大赛,9月下旬将聘请专家针对各选手特点进行强化培训。
第二篇:河南省导游大赛实施方案
附件:1
河南省导游大赛实施方案
根据20xx年《河南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国家旅游局《关于举办2010全国导游大赛通知》的要求,特制定大赛方案。
一、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以“讲道德、比技能、赛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导游服务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为目的,通过以赛促训的方式,展示导游形象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激励导游提升素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促进河南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方式
本次大赛由省旅游局、省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办,各省辖市旅游局、省旅游协会协办。特成立“2010全省导游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委会组成如下:
主 任:苏福功 河南省旅游局局长
副 主 任:李亚白 河南省旅游局副局长
李国华 河南省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任
成 员:千利民 河南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处长
张毅兵 河南省旅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余火川 河南省旅游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文彬 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主任
王宝华 河南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宁桂芳 河南省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调研员 各省辖市旅游局局长
- 1 -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组、监审组、宣传报道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大赛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千利民(兼),评审组组长:张毅兵(兼),监审组组长:余火川(兼),宣传报道组组长:李文彬(兼)。
三、比赛项目及形式
(一)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复赛由省辖市旅游局组织实施,比赛内容和形式由各省辖市旅游局决定。决赛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通过决赛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年底举办的全国导游大赛。
(二)决赛设普通话导游、英语导游和讲解员三个类别,按类别进行比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赛项目包括自我介绍、导游讲解、知识问答、才艺展示四部分。
(三)决赛导游(讲解员)讲解和知识问答的内容。1、自选讲解:导游(讲解员)自选1个河南省内景区讲解。2、抽签讲解:从10个河南旅游景区中(嵩山少林风景区、龙门石窟、云台山风景名胜区、清明上河园、平顶山尧山风景名胜区、红旗渠游览区、安阳市殷墟博物苑、卧龙岗武侯祠、信阳鸡公山风景名胜区、新县鄂豫皖苏区首府景区)抽签选择1个景区讲解。如导游抽取到自选讲解题目或讲解员抽取到所在景区内容时需另抽取题目。3、知识问答范围:导游基础和导游业务知识(讲解员业务知识),旅游法规和河南旅游基础。
四、参赛人员及要求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的人员。
(二)持有景点导游证或讲解员证、在景区点从事导游 - 2 -
讲解服务的人员。
(三)从事导游讲解服务一年以上。
(四)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五)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初赛阶段(20xx年8月)
省辖市旅游局要根据省旅游局的统一布置及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初、复赛方案,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做好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旅行社、景区(点)、导游服务公司等旅游企业开展初赛。各旅游企业要将本次大赛作为岗位练兵、提升素质的良好契机,迅速行动,全员参与,组织开展好初赛,将真正能够代表本单位最高水平的优秀选手选拔出来参加复赛。
(二)复赛阶段(20xx年9月)
省辖市旅游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行组织辖区内旅行社、景区(点)和导游服务公司等旅游企业进行复赛。通过比赛,选拔出代表本地区参加全省决赛的选手(参加决赛选手的名额分配见附件)。各省辖市旅游局务于9月30日前将参加全省决赛的代表名单上报全省导游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全省决赛阶段
全省决赛将于10月举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决赛奖励
- 3 -
1、一等奖5名(普通话导游2名、英语导游2名、讲解员1名),对于每个类别第一名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
2、二等奖10名(普通话导游5名、英语导游3名、讲解员2名)。
3、三等奖20名(普通话导游10名、英语导游5名、讲解员5名)。
以上获奖选手,省旅游局授予其“河南省旅游行业技术能手”称号。赛后根据组织单位推荐、网上人气指数和专家评审等情况,从获得一、二等奖选手中评出 “河南省20xx年十佳导游员”。
4、单项奖5名:设立最佳风采奖、最佳语言奖、最佳讲解奖、最佳素质奖、最佳才艺奖各1名。
5、优秀奖:进入决赛的其他选手。
6、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给组织工作突出,初赛、复赛影响较大、效果明显、内容丰富的省辖市旅游局。
7、对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和奖杯,对获得优秀奖、组织奖的选手和单位颁发证书和奖杯。
(二)其他奖励
1、进入决赛者可免当年年审。
2、决赛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获奖选手推荐参加“20xx年全国导游大赛”。
3、对积极组织导游人员参加比赛的导游服务中心、旅行社,省旅游局将批准其为20xx年度导游员年审培训考核单位。
4、获奖选手将进入“河南省优秀导游员人才库”。 - 4 -
5、决赛获一、二等奖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国家旅游局享受导游员晋级奖励。
6、建议省辖市旅游局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全省导游人员技能大赛,既是一场比赛、一次选拔,也是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的一次大培训。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好这次机会,激励导游人员加强学习,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展示导游队伍形象,积极宣传导游精神面貌。各省辖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举办导游大赛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开展大赛并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认真组织。组织全省导游大赛是今年河南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主题年的重要活动内容,各省辖市旅游局、工会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要抓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及时研究制定初赛工作方案及有关比赛规则。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以比赛促进教育和培训,广泛动员组织本地导游人员积极参与。
(三)严格选拔。省辖市旅游局要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复赛参赛选手,严格依据复赛选手的实际成绩,综合考核其工作业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所分配的名额限度内选拔推荐决赛参赛选手,确保选手质量和大赛质量。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