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规范
主讲:史玉峤
一、公文处理概说
1、 公文处理的意义
○公文处理是办理公务的渠道:会议、调研、现场办公—公文处理。静态的公文所载负的使命,只有通过动态的公文处理才能转化为现实。
○公文处理是领导意志的体现:公文是奉命性的管理写作,公文处理是遵命性的管理活动。
○公文处理是机关联系的纽带:上下左右,里里外外,内求团结,外求发展,公文是桥梁、窗口。
2、 公文处理的内容
○公文拟制:公文处理的起始程序。指依公务活动的需要,由法定作者指派起草人,按《条例》或《办法》的要求起草文稿的过程。
○公文办理:公文成文后的传递过程。包括发文办理和收文办理。
○公文管理:对以下各项实施管理: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公开发布公文;复制、翻印、汇编及撤销、销毁公文;机关合并后移交公文;公文保密等。文秘部门应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的有关制度。
○立卷归档:对收进的办毕公文、发出的自制公文,进行汇总、整理并编立案卷的过程。这是公文运行过程的总结,也是今后公文利用的基础。
3、 公文处理的原则
根据《办法》《条例》的精神,可概括为—
○准确:文书工作质量上的要求。
○及时/高效:文书工作时间上的要求。“公文旅行”
○精简:文书工作数量上的要求。“文山会海”
※ 《四川日报》:四川仁寿县委书记杨永源1997年1月初至2月中旬收到各种文件10余公斤,约18.5万字,平均日读3.7万字。
○安全/保密:毛泽东:“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
○统一:实行统一领导。
○实行党政分开。
○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
4、 公文处理的组织领导
○组织机构:较大的机关中,在中心机构下设专门文书工作机构,如在办公厅/室下设文书处/科等。较小的机关,通常在办公室内设一二个专职或兼职文书工作人员。
○组织领导—
◎ 从全国而言:党政系统分别实行集中统一指导,既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负责指导党和政府系统的文书处理工作。
◎ 从一个机关/单位而言:“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办法》)。各机关的文书工作直接由本机关的秘书长或办公厅/室主任负责统一领导。
◎ 从上下级机关而言:上级机关的办公厅/室有责任对所属下级机关的文书工作进行指导。
二、行文规则
1、 行文关系
○收、发文机关之间根据一定的组织辖属和不同的职权范围而形成的关系。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办法》)
○机关间的主要行文关系有—
◎ 同一系统的上级领导机关与下级被领导机关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 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业务部门之间:业务上的“指导关系”
◎ 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非隶属关系”
◎ 非同一系统的同级机关和同一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平行关系”
2、 行文方式
○下行文
◎ 逐级行文
◎ 多级行文
◎ 直达行文
○上行文
◎ 逐级行文
◎ 多级行文
◎ 越级行文—
·发生特殊紧急情况,逐级上报会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
·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长期未得到解决的
·直属的上下级机关之间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
·上级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直接上报的
·对直属的上级机关进行检举、揭发的
·询问、联系极个别的、必要的具体问题的
○平行文
3、 行文规则
○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 行文中党政分开:互不发指挥型公文,也不发呈请性公文;可联合行文;可采用抄送形式使对方了解相关情况。
◎ 可发可不发(如可口头、会议)的,不发;可长可短的,要短。
◎ 应联合行文的,不单独发。
◎ 部门之间意见分歧未协商一致的,不发。
○机关行文
◎ 上级机关可以向下级机关直接行文,下级机关可以向上级机关直接行文。下级机关不得撰制与上级机关的规定相抵触的公文,否则上级机关有权改变或撤销。属于下级机关职权范围的事项,上级不应代替下级机关行文,下级机关也不应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
◎ 各级机关可以以转发、批转的形式行文,其所转发、批转的公文同该机关制发的公文。
○部门行文
◎ 各业务部门可以互平行文,可以联合行文。
◎ 上级机关的业务部门与下级机关的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就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互相之间可以行上行、下行文。
○办公厅(室)行文
◎ 制发事务管理方面的公文。
◎ 根据领导意见转发各职能部门的公文,并在文中注明经机关或部门领导同意或批准。
○“条条”与“块块”之间的行文
◎ 上级机关的业务部门与下级机关无隶属关系,故不得向下级机关行文。可用函的形式商洽、询问、答复问题及答复事项。
◎ 经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经上级机关统一也可由上级部门向下级机关行文,文中应注明经机关同意。
○联合行文
◎ 从实际出发,确有必要才联合行文。
◎ 须是同级机关或部门。
◎ 不宜过多,并注明主办机关。
◎ 只能注明一个机关(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主送
◎ 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须送其他机关用抄送。
◎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行文,应针对职权归属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报告”、“意见”。
○抄送
◎ 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列为抄送机关。
◎ 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抄送其另一个上级机关。
◎ 下级机关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 上级机关越级向下级机关行文时,也应抄送收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 不规范做法—
·越级行文
·上级部门向下级机关正式行文。“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向地方政府发文。除与地方政府商洽工作、征求或回复意见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一般不得向地方政府正式发文。”(《通知》)
·非同级机关联合行文。上下级机关联合行文/机关与所属部门联合行文/非同级不相隶属机关联合行文。
·多头主送、主送个人(尤“请示”)
·抄送过滥
·文种使用: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无隶属关系机关或部门之间一律用函,不得用上行或下行文种/非法律、法规不得使用命令(令)。
三、发文处理
1、 拟稿
○拟稿的步骤
◎ 交拟
※ 机关领导人将撰拟任务交代给有关人员,即立意明题。这是公文专职的起始程序。纲举目张。
※ 交拟形式:口头交拟/书面交拟
简要交拟/详尽交拟
灌输式交拟/讨论式交拟
一次性交拟/重申性交拟
个人交拟/集体交拟
※ 交拟内容:领导意图--为什么写
基本思想—写什么
大体要求—怎么写
参考资料—拿什么写
※ 交拟要求:·深思熟虑(“明天局里开大会,你 给我写个讲话稿。”“你准备讲点什么?”“我哪有时间想那么多?你就看些吧。”
·明确肯定
·严宽相济
·创设条件
◎ 拟议
受命/领会/准备(袖手与前)
受命:有言即录/有问即发/有话即讲(写《学院简介》)
领会:理清脉络/总体把握/研究深化
准备:搜鉴材料:搜-理论材料/事实材料;直接材料/间接材料;现实材料/历史材料;正面材料/反面材料;典型材料/一般材料;骨干材料/背景材料。
鉴-去伪存真/去虚求实/去粗取精
◎ 拟写
构思:形成主旨:客观的推动-主观的反映-认识的升华
选用材料:先后/详略/浓淡
设计结构:思路/脉络/层次;开头/过渡/结尾
○拟稿注意事项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情况要真实,观点要明确,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
·正确选用文种。
·执行一文一事。
·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再引发文字号。
·数字用法得当:全篇体例统一/汉字数字:1、干支纪年:庚辰年八月十五,冬月十九日。2、含有月日及相关的词组:一月,七七事变,一律,一目十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3、整数一至十的非统计数字:三本书,看了四遍,五个百分点。4、表示序数的序词:秘书二处,第一书记。5、两个数字连用表概数:四五年,二十五六岁。6、使用“几”字或“左右”等表约数:十几天,几百年,五十左右吨,十多天。
·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重量(质量)单位:千克或公斤(kg)、吨(t)、克(g)、毫克(mg);不用斤、两、钱。2、长度单位:千米或公里(km)、米(m)、厘米(cm)、毫米(mm);不用里、尺、寸、分。3、功率单位:千瓦(kw)、瓦(w);不用马力。4、功、热单位:焦尔;不用卡、千卡。5、体积(容量)单位:升(l)、毫升(ml);不用公升、立升,可用立方米、立方厘米。6、电量单位:千瓦时(kwh);不用度。7、土地面积单位:平方米(㎡)、公顷(h㎡)、平方公里(k㎡),不用亩、分、厘、平方丈。
2、 审核
○审核的内容
·是否需要行文,以什么名义行文。
·有无矛盾抵触:与党、政府、上级的知识、决定等,与本机关以前的发文。
·要求、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和切实可行。
·处理程序是否完备(如是否须交会议讨论通过、是否须上级批准、是否须经会签等)。
·文字表达。
·文件体式。
3、 签发
·以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以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签发文稿要用毛笔或钢笔。
4、 复核
·印制前,重点检查文件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
·由文秘部门负责。
5、 缮校
·缮印、校对。
·缮印的正本是发文处理的最后成品。
·重要文件应进行二校、三校。
6、 用印
·印章是权力的象征。加盖印章使公文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正式行政效用。
·用印以领导的签发字样为准。
7、 封发
·封装、发送是文件形成的最后一个环节。
·准确书写、印刷封皮。
·急件、密件与平件分装,封口处加戳记。
·入封文件折叠平整,留出启封余地。
·绝密件加“密封”封条。
8、 传递
·机要通信、专人递送、文件交换、普通邮寄等。
·计算机、传真机等,注意保密。
四、收文处理
1、 签收
·由机关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
·大中型机关:外收发(总收发室,清点不启封)、内收发(办公室文书人员兼或专职)。
2、 启封
·内收发签收后负责启封。
·写明某某领导人“亲收”“亲启”的,由领导人本人拆封。
·密件由机要人员拆封。
·检查封内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有无少页、错发。
·封内有清单的,对照检查。
·有回执单的,签收并将回执单退回原发机关。
3、 登记
·凡正式往来的文件、机关内部使用文件、会议文件等均应逐件登记。
·字迹清楚,逐项填写,标题完整,编号准确。
·簿册式登记、卡片式登记、联单式登记。
4、 拟办
·机关文秘部门对需要办理的来文,提出参考性处理意见。
·上级来文、下级请示的拟办。
·认真、熟虑、依据、简要、及时、署全。
5、 传阅
·对拟办的需送有关领导阅知的文件,组织传递、阅读。
·有序:先主后次,先急后缓。
·高效:辐射式传阅、顶针式传阅、设室式传阅。
6、 批办
·机关领导人签批处理意见。是领导权力的直接体现。
7、 承办
·机关有关部门或人员根据批办意见或已有规定,对应办复的收进文件进行办理。
·职能部门承办、文秘人员承办、领导人承办。
8、 催办
·文秘人员根据机关领导人的指示精神,对承办部门或人员办理的收进公文,进行查询督促。
·电话催办、登门催办、会议催办、“收文催办单(卡)”催办、发函催办。
9、 办复
·收文机关对来文机关要求回复的公文,在办结后随即作出答复。
·承办部门办复、文秘部门办复。
·行文回复、口头回复、复印领导者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