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上市公司年报及其内容简介

上市公司年报及其内容简介

上市公司年报及其内容简介

上市公司年报及其内容简介

1.什么是上市公司年报

上市公司年报是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简称,是上市公司一年一度对其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概况、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披露的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

除金融业等特殊行业的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时要按有别于其他上市公司的专门财务披露外,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应包含的基本内容相同,其基本格式也有统一的规定。上市公司年报及其摘要的编制必须以证券市场监管当局制定的有关规范为依据。在我国,上市公司年报编制的依据是《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xx年修订稿)及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及规定。

2.上市公司年报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现行的年报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年报及其摘要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

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及缩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以及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等。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具体内容包括列示公司本年度实现的一系列经营指标,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并列示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逐项说明变化原因。

(3)股东变动及股东情况。

具体包括股本变动情况和股东情况介绍。

(4)股东大会简介。

具体说明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花园路171号)A3幢

传真:021-60837902 邮箱:service@

上市公司年报及其内容简介

上市公司年报及其内容简介

(5)董事会报告。

具体包括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投资情况、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情况、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情况、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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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

我国上市公司每年定期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年度报告,反映当年1月1日到12月30日公司的各项情况,在下一年度的4月30日前披露;二是中期报告,反映当年1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公司的各项情况,在8月30日前披露;第三部分是从20xx年开始执行的季度报告,反映各个季度公司的各项情况,在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这三类报告的格式比较相似,但详尽程度各不相同,而且除了已经被“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以外,只有年度报告需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所以一般来说年度报告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当然,这并不是说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不重要,以后我们还会看到,将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季度报告进行对比,常常能够帮助我们发现一些问题。

上市公司公布的年度报告包括从公司概况和经营情况到具体的财务数据及其附注的丰富内容,分析这些信息的第一步是了解公司的年度报告。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包括十项内容。 1. 公司简介:主要介绍公司的名称、注册地点、上市地点等基本信息。 2.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这部分内容包括公司当年主要的财务数据和重要财务指标,以及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和原因。这些信息对于报表的使用者迅速掌握包括公司规模、盈利状况等在内的公司的大体情况比较有帮助。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或净利润)”和“调整后的净资产”两个项目。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以外披露这两个经过一定调整之后的净资产数据和盈利数据主要是为了把报表数据中的水分挤掉,帮助投资者正确理解公司的财务数据。根据证监会的规定,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年末股东权益 - 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净额- 待摊费用 - 待处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损失 - 开办费 - 长期待摊费用 - 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 年末普通股股数 。而非经常性损益是指那些不是由于企业正常的经营和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应而不具有持续性,剔除这部分损益对于我们了解公司盈利素质的质量和预测未来的收益由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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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简介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简介

一个规范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通常包括十个部分,它们将是我们今后进行的会计分析、财务分析乃至财务综合评价的依据。通过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结构与内容的了解,能够为我们今后进行的分析提供可靠、方便的资料来源。因此通过这部分内容的学习,我们需要了解上市公司年报的一般构成。鉴于此,我们将上市公司年报的结构列示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公司地址、联系方式、注册地、办公地、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股票上市交易所、其他有关资料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情况

(二)公司近三年主要业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三)股东情况介绍

1.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控股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年度报酬情况

五、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的“五分开”情况说明

(四)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及实施情况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股东大会简介

(二)董事、监事变更情况

七、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公司经营情况

(三)主要控股公司及参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

(四)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五)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六)本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七)公司投资情况

(八)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九)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十)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十一)其他报告事项

八、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情况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九、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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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做好上市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次年报”)披露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xx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财务报告一般规定》(20xx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xx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发布的与年度报告编制、报送和披露有关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履行本次年报的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应该严格按照本所发布的信息披露直通车有关的各项业务指引及业务手册,正确选择公告类别,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报送操作,确保本次年报的披露工作顺利完成。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年报披露前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报的内容。

二、具体要求

(一)披露时间

1、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均应当于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的披露工作。在20xx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xx年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也应当于20xx年4月30日前披露20xx年年度报告。

2、上市公司提前或者推迟已预约的披露时间,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本所申请变更预约披露日期,同时提供相关的说明并视情况公告。

3、 上市公司预计无法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年报披露工作的,应当在4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不能如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本所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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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xx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

第三条  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均应当披露。鼓励公司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披露信息。

第四条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和妨碍阅读的前提下,公司可采取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年度报告相关部分进行合理的技术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第五条  公司年度报告的全文应当遵循本准则第二章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

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应当遵循本准则第三章的要求,按照附件的格式进行编制和披露。

第六条  同时在境内和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如果境外证券市场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与本准则不同,应当遵循报告内容从多不从少、报告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并在同一日公布年度报告。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及其衍生证券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应当同时编制年度报告的外文译本。

第七条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应当由该所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

第八条  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时应当遵循如下一般要求:

(一)年度报告中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通常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万元、百万元或亿元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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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状况研究

xxx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

题 目 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状况研究

学生所在校外学习中心xxxxxxxxxxxxxxxxx

批次 层次 专业 xxxxxxxxxxxxxxxxxxxxx

学 号 xxxxxxxxxx

学 生 xxxxxxxxxxxx

指 导 教 师 xxxxxxxxxxxxxxx

起 止 日 期20xx年3月3日起至 20xx年4月3日止

摘 要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最常见和最重要的信息披露形式,它传递着上市公司在整个会计年度内的全景信息,是投资人、债权人和监管机构等方面进行正确决策的基石所在。本文以部分上市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为样本,对现行年度报告披露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以期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提供有力的证据。

关键词: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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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引言??????????????????????????????4

二、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状况的调查分析???????????????5

三、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状况评估??????????????????7

四、简短结论与改进建议???????????????????????9

参考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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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准则自19xx年发布以后曾先后经历了3次较大的修订,现行的准则修订于19xx年。回顾该准则的演变过程,能够使我们对其制定意图、基本框架、披露内容等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更好地评估上市公司执行准则的实际情况。以下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变迁过程的回顾,主要以披露内容和披露项目的改变为主线,对其变化路径及合理性予以分析。

1.重要提示。该项目变迁的基本路径是:无年度报告质量的披露→董事会对年度报告质量的承诺→增加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陈述。作为年度报告的提供者,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重要提示,将其责任予以明确化。与此同时,由于财务报告的可信度依赖于中介机构的评价、鉴证,强调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质量进行正确评估,有效降低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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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20xx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20xx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2014-09-15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xx年4月30日,沪深两市共2,537家1上市公司,除3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外,其余2,534家均披露了20xx年年度报告,包括主板1,436家,中小板719家,创业板379家。

(一)财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

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但仍有部分公司存在对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及信息披露解释公告执行不到位、会计专业判断依据披露不充分、信息披露简单错误等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财务信息披露的简单错误频现

在抽样审阅的415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有131家存在财务信息披露的简单错误,占抽查公司的31.6%,主要简单错误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报表项目列报不当,主要涉及项目流动性列报不当、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列报为负债负数等问题;(2)报表之间、报表与附注或辅助信息之间矛盾,数字前后不一致或者表述存在差异,如某公司年末持有大额外币,但现金流量表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一栏的金额却为零;(3)简单数据错误和数目计算错误,包括报表串行、正负号出错、数量级和计量单位错误等;(4)年报目录或附注索引序号混乱,前方引用的索引序号实际不存在或者为不相关内容,编号顺序错乱,附注仅列示标题而无内容说明,年报目录中缺失财务报表章节等。这些简单错误反映出部分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时不够严谨、认真,影响了投资者对财务报告的正确理解,降低了公开披露财务信息的严肃性,应予以重视。

2.未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有关信息披露不充分

部分上市公司未严格执行政府补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等信息披露解释公告的要求。例如,对于一次性计入损益的大额政府补助,一些公司未说明将其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无需摊销的依据。部分上市公司对于建造合同的披露不充分,没有按照要求列示单项重大合同的相关具体信息,也未具体说明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对于一些存在较明显流动性风险的上市公司(流动资产远小于其流动负债),尤其是连续亏损的ST 上市公司,没有按照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措施,或者没有按照持续经营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等。还有一些公司,其“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及“汇兑损益”等项目对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重要影响,但未充分披露关于外币折算的会计政策。充分性与完整性也是财务信息应具备的质量特征,但部分上市公司未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提供的财务信息缺乏完整性,无法充分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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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20xx]41号—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1]4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41号

为增强上市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各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照本公告的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范要求,认真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好20xx年年报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好20xx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上市公司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20xx年年报审计是我国新审计准则实施的第一年,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新审计准则要求开展审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执行质量控制制度,勤勉尽责、审慎执业,做好20xx年年报审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上市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建立内部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上市公司应在年报“内部控制”部分披露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的,应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重视内控信息的披露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要求披露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鼓励试点上市公司披露上述报告,主板上市公司自20xx年起全面执行。试点上市公司如果仅针对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进行了内部控制的建设、评价和审计工作,需要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明确说明实施的范围和界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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